□ 段玲玲(中国水利网记者)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计划明确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为实现以上目标,计划确定了10个方面的措施: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对于节约保护水资源,计划强调,要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控地下水超采,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提高用水效率,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科学确定生态流量。
计划还提出,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2018年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