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办〔2015〕1号
豫水办〔2015〕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2015年是实施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三五”水利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水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加快落实国务院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部署,全面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河南”,紧紧围绕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贯彻实施《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节约保护为先导,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圆满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全面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
争取水利建设投资达到140亿元,解决834万农村居民及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增恢复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28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7平方公里,基本完成《河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
加强顶层设计,完成《河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学确定我省2020年的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为持续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描绘蓝图,指明方向,为持续提升全省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奠定基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三区”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系统支撑和保障。
一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解决834.96万农村居民及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我省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健全项目监督检查、审计稽察、绩效考核、评价评估和奖优罚劣机制。三是加强水源水质保障。加快推进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范消毒设施设计、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四是创新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大力推进以县为单元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机构,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规范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长期发挥效益。
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尽快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抓紧完善重要河道洪水防御方案、水量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早落实组织保障和物资储备。要突出抓好汛前检查、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等关键环节,认真做好洪水、山洪灾害防御以及城市防洪排涝等工作,确保重要堤防、水库水电站、在建工程、大中城市防洪安全。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实施抗旱规划,开建8个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一批应急连通工程,同时强化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确保城乡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加强小型水库、引调提水、抗旱应急备用井等抗旱应急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抗旱供水保障体系。
河口村水库工程,完成主体扫尾工程、附属工程及水保环保项目建设,年底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出山店水库工程,争取2015年3月初步设计获得水利部批复,全面开工建设,完成征地和移民安置点建设等年度任务。前坪水库工程,确保2015年下半年初步设计获得水利部批复,力争开工建设。加强组织协调,推进赵口灌区二期、西霞院输水及灌区工程和小浪底南、北岸灌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贾鲁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和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重点河段治理项目。实施298座小⑵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任务,继续实施任庄水库等3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龙山大闸等1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同时,开工建设实施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工程,加快实施淮河、海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治理等项目。
围绕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一是大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持续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激励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整合资金,推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大力推进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实施好第五、六批重点县年度工程建设,积极争取第七批,并与全省高标准粮田建设相结合,提高建设标准,打造一批精品工程。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完成2014年度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做好2015年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建设,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四是切实抓好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好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4万亩。
完成第一批黄河滩区3县4个乡镇14个村庄、4676户、16718人的居民迁建工作,确保实现2016年春节前搬迁入住的目标;启动第二批试点前期工作,压茬推进。进一步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和帮扶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后期帮扶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社会帮扶机制,千方百计促进移民增收致富。积极做好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完成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搬迁群众1.9万人;启动第二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做好出山店水库移民工作,完成坝区移民搬迁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建设。完成陆浑水库回流移民4416人和盘石头水库第三期移民4750人的搬迁安置工作。做好南水北调临时用地返还复垦工作,完成剩余5万亩临时用地返还。高度重视新常态下的民生和社会稳定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稳定工作机制,排查化解征地移民矛盾问题,确保移民大局稳定。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加大水资源统筹管理力度,继续开展考核活动,全面提升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加大水资源管理保护力度,做好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工作,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抓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妥善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三是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产品推广,认真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以及“水美乡村”建设。重点实施好革命老区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丹江口库区水保二期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7平方公里。全面实施《河南省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总体安排意见》,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合理利用黄河水资源。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实践、职责条件,积极稳妥实施《河南省深化水利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基本完成2015年14项第一批重点事项,突出抓好7项重点改革任务: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权交易试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及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水利投融资改革、水行政审批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等,加大试点资金保障和总结推广力度,力争取得阶段性突破。注重制度创新,制订并争取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改革成果长效化。
第一,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对水利的投入,将水利作为支持重点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明确财政支持的政策和重点投向,增强水利投入的持续性和针对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综〔2011〕79号)和《河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2012〕186号),主动向社会公开规模及支出比例,省政府将适时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对于农村饮水安全、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民生和防洪安全的重点项目,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及时落实地方财政投入。第二,按照“两手发力”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精神,把水利作为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利用PPP等模式,投入水利建设,重点解决社会资本“不愿进”和“进不来”等问题。
第一,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科学调度资金,优化拨付程序,确保项目资金早拨付、早到位、早见效。第二,要按照国家“上半年投资计划,年底前完成;全年投资计划,次年3月底完成”的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施工组织,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第三,要继续开展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与来年投资安排相挂钩,形成计划执行良性循环。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4〕92号)精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联动、合力合拍推进重大水利项目。要参照国家《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每一个阶段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主办单位、配合单位等,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努力加快重大项目步伐。市、县政府要加强工程建设环境协调,营造大力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水利工作顺利开展。
要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真正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发挥“红线”控制作用。要把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民生水利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督察范围,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省水利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采取专项督查、互督互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效益,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1月19日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