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于晓春
聋校数学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如果数学教学长期停留在直观教学阶段,会影响听障学生抽象思维的发展。
听障学生主要信息来源于视觉形象,因此他们的思维长期停留在直观形象的思维阶段,也正是由于这一特点,聋校数学课在进行概念教学时,采用的最有效的办法是利用直观教学法,通过直观教学帮助听觉障碍学生建立数学概念,学习相关的法则,学会运算技能,因此直观教学在聋校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思维并不是知识的积累和系统化,而是在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听障学生的智力过程起源于活动,先是外部活动,后是内心活动,从而产生内化。思维是外部活动向内部活动的一种转化。直观教学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针对听障学生学习数学的需要,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很好地运用直观教学,帮助听障学生理解、掌握数学的概念和意义,懂得数学和现实世界的联系。
其次要及时做好向抽象思维训练的过渡。低年级听障学生更多的具有具体的形象思维,到了中高年级,抽象逻辑思维的成分逐渐加大。在聋校小学阶段,是听障学生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同时获得发展的时期。中高年级的听障学生虽然抽象逻辑思维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一般还不能完全依靠抽象的数学概念进行思考,往往还需要具体的形象思维的支持。聋校小学阶段是思维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是思维发展过程中的飞跃或者质变。及时训练听障学生把数从具体的事物中——从小棒和指头,从数小鸟,从扳着指头的运算中——抽象出来,过渡到完全脱离任何具体事物内容的、在头脑中用纯符号的形式进行的运算,这也就是使外部的操作转变为内部操作。
最后数学教师应该使听障学生能够认识并掌握数学思考的基本方法,如归纳、类比、猜想与论证等;使听障学生根据已有事实进行数学推测和论断,使他们养成“推理有据”的习惯,使他们能够反思自己的思考过程,也使他们能够理解他人的思考方式和推理过程,并能与他人进行沟通。只有这样,他们才能逐步发展听障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