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秀芳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广西·河池 547199)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经费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教育系统的财政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了重要阶段,各地开始探索如何能够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教育经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建立为提高我国基础教育经费管理水平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由于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建立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仍需结合实务对其利弊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更好的完善该机制的运行。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建立有利于从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三个角度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各学校的会计业务纳入到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后,由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核算,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比如,对原始凭证的收集、记账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报表的编报、会计档案的整理均由原来多个核算主体多套流程变为一个核算主体一套流程,避免了“十个有九中不同做法”的现象。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建立改变了过去学校分别报送教育经费相关指标的状况,全部核算指标信息均由核算中心掌握,漏报、漏填的现象可以很好的被控制,实现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面性。并且,由于信息掌握的全面性,核算中心可以及时的向相关政府部门或者相关学校提供会计信息,保障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建立,取消了各个教育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使得原本分散在各个教育单位的教育经费全部集中到了核算中心。从正面来讲,核算中心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教育经费,结合具体情况对这些教育经费进行统一调度,避免过多的教育经费处于沉淀状态,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从反面来讲,正是由于核算中心的统一调度,才使得教育经费的使用达到一种效用最大化的状态,避免出现一些教育单位随意使用教育经费的现象,节约了教育经费。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建立一改过去“自设账户、自行核算”的会计管理模式,而是实行“收入一个漏斗,支出一个口子”的集中核算,并且参与核算的工作人员数量也大大减少,降低了较多影响“阳光经费”的人为因素,遏制了有些教育单位帐外设帐、随意开户、违规支出、滥用教育经费、贪污隐匿等行为。无论是从运行程序还是从管理制度上来看,都是一项强而有力的监督机制,在无形中加强了教育经费的监督效果。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建立是将教育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分离出来,而财务管理的其他工作(预算收支计划、理财、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等)却依旧有教育单位的财务部门来执行,这必然会导致会计核算工作与财务管理工作的脱节。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无法在两方之间传递,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并不了解教育单位的各业务事项。以发票的报销为例,核算中心只能审查发票报销的手续是否齐全、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但是无法知道经济业务的真伪,就会出现一些单位做假业务的现象。再以预算执行为例,教育经费的支出需要由核算中心予以批准,但是由于核算中心并不了解教育单位的年度预算情况、财务内部控制情况等,因此无法对其教育经费的支出情况予以科学的管理。
会计核算是教育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会计核算工作从教育单位财务工作中隔离出去,使得一些管理者认为单位只要按照规定的情况予以报账即可,其他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只是为了配合核算中心的工作,严重削弱了教育单位基础会计工作的力度。比如,一些单位的报账会计只是传递了一下原始票据,管理者并不在乎其工作资格以及工作能力,这样不仅影响着教育单位的整个财务管理工作,也影响着核算中心会计信息核算的质量。同时,报账人员实际上是在履行会计、出纳的双重职责,严重危害着学校所提供原始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要想实现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与教育单位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机融合,就不能简单地将核算中心看作是一个单纯的记账机构,而是应当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能,实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转变。比如,有专家和实务界人事指出:会计核算中心必须要集预算管理职能与会计核算职能于一体,使其真正了解教育单位的预算情况,尤其是要加强对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即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要根据教育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资金需求情况、最初的预算编制情况来决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也有相关专家指出:核算中心要集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于一体,真正监督教育单位做到账实相符。不难看出,上述建议都旨在将核算中心由单纯的核算型转变为管理型,将相关管理职能与会计核算融为一体,使得核算中心能够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真正提高其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
配套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执行力度的薄弱使得诸如“真票据、假业务”的现象屡见不鲜。在配套制度的建设中,除了多数人提到的要规范各项会计核算的操作流程以外,实际上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教育经费的收与支都由核算中心来掌握,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可以大大降低资金管理的风险。对于内部控制活动的建立,可以针对性的借鉴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设置。比如,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物资采购审批制度的设置等等。在接受核算中心绩效考核以及内部监督的同时,也要通过接受财政、审计等国家职能部门的监督来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保障教育经费的安全。
既要提高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又要强化教育单位基础会计工作的开展力度,就需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信息化的沟通平台。就人才队伍建设而言,由于核算中心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核心主体,其人才队伍建设自然相当重要。一是在选择人材时要考虑其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及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但是,此处要着重指出的是教育单位的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因为多数主管单位或管理者往往忽视了教育单位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是要重视报账人员的职业资格以及工作能力问题,要认识到其在教育单位与核算中心之间的重要通作用,提高教育单位基础会计工作质量。同时,要利用现代IT 技术,在核算中心与教育单位之间建立便捷的、安全的信息化沟通软件。通过该内部信息网络,及时传递信息、调取信息。在实务中,一定要注意信息化沟通下会计信息的安全性,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软件维护等措施来保障会计信息不被篡改、删除等。
教育经费的管理关乎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重要财力保障。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作为一项新的运行机制,有利有弊。在不断的实务与理论探索中,我们需要扬长补短,把握正确的方向,实现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与教育单位财务管理的协同发展,使教育经费的使用发挥效用最大化。
[1] 叶浩洁. 对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利弊的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33).
[2]蓝海萍.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模式创新探索[J].中国集体经济,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