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汉
(岳西县教育局 安徽·安庆 246600)
预算管理是指在经济管理中对各项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并控制的管理行为,也是对经济活动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查、执行和决算等行使职能的过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费预算是指农村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中小学预算管理是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以独立设置的中小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在不改变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权的前提下,对中小学实行“校财局管”。
农村中小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最薄弱环节,绝大多数地处穷乡僻壤,布点分散,学校规模小,办学成本高,办学水平低,经费投入不足是长期制约农村中小学发展的瓶颈。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把农村中小学校所需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源头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对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农村中小学校加强财务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但由于农村中小学点多面广,规模庞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普遍滞后,县、乡政府财力十分有限,对农村中小学校投入明显不足,严重制约着农村中小学校的发展。建立农村义务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将县域内中小学校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就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尤其是明确了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数额,这就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来源。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中央地方共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这也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的体制”规定的具体举措。县级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除了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的比例承担少量经费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通过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职责,确保预算批复的教育经费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广大农村孩子的“读书钱”管理好、使用好,促使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农村中小学校既是预算编制的基本单位,又是预算执行的基本单位。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低,学校财务管理相当混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学校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财政资金的管理有严格、规范的程序;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以法定的形式规定了本年度学校可以收多少钱,可以用多少钱,以及这些钱该怎么花、在什么时间花都有明确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预算公开的要求,学校实际发生的收支项目要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得学校各项开支更加透明化,经费使用的法制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大大增强。
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培训不到位,学校领导普遍缺乏预算管理意识,财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事前审查不严,事中控制不力,事后审计监督也因多种因素影响效果不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问题有如下几条。
虽然《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都应按照规定编制预算,但农村中小学编制预算还是件新鲜事。农村中小学地处偏僻,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低,学习培训机会少,预算编制起步晚,预算管理基础非常薄弱,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普遍不足,更谈不上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及监督机制,预算管理长期以来处于空白状态。
受客观条件制约,许多农村中小学不知道什么是预算,更不知道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一般流程。以岳西县为例,我们是从2007年才开始试编农村中小学预算,在这之前,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农村中小学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学校自身不编制预算,完全依托乡镇财政所代为编制,加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这样编制出来的预算不可能真正反映学校经费需求状况,造成年度预算和实际支出相脱离,严重损害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近年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逐步实现了政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预算执行管理机制也进一步得以完善和加强。但由于多种原因,农村中小学预算还较多停留在包干使用的层面上,特别是在经费使用上,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经费支出的盲目性和无计划性,形成“预算、执行两张皮”现象,预算的刚性约束没有真正到位。
农村中小学预算是学校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法定依据,是学校优化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关系广大农村孩子的前途、命运。农村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对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法制性和权威性。
正确的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农村中小学应加强对《预算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的培训、指导,让他们充分认识到预算不仅是国家进行义务教育经费收支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学校规范财务管理的法定依据。只有正确地认识了预算的重要性,才可能编制出高质量的预算,才能真正做到以预算管理来促进学校的发展壮大。
农村中小学预算体现了年度内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涉及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政策性强,综合程度高。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按照“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要求,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集中大家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共同把预算工作做好。编制预算前要认真研读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政策依据;在预算编制时,要全面考虑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学校现有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确保编制出来的预算草案既能体现国家政策要求,又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科学合理。
农村中小学预算收支是否执行到位,预算经费有无被截留、挤占、挪用,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和长远发展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必须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预算目标全面完成。
农村中小学应建立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预算管理监督体制。内部监督是指农村中小学全体师生共同监督学校的预算管理活动。根据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各校都要成立由教代会、工会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学校所有收支都要按程序经理财小组审核,定期公布审核结果。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将学校的年度预算、决算情况按规定公示公开,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外部监督是指来自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计、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等外部力量的监督。中小学财务活动都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财政、审计等专门机关的询问和监督检查,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如实提供会计凭证和有关财务信息资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整改。在实际工作中,要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总结预算管理各方面经验教训,确保学校各项收支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执行到位。
在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预算执行不严,财务开支随意性较大。究其原因,一是中小学校长法律意识淡薄,“长官意识”严重。《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公用经费在很大程度上由校长个人掌握决定,他的法制观念和理财水平在学校财务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学校校长法制观念不强,把学校公用经费当成自己口袋里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就会导致财务管理混乱。二是学校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从中小学财务人员整体现状看,绝大多数是半路出家,由学科教师兼任,不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对《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没有进行过系统学习,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不强,学校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仅停留在资金收付、单据整理上。因此,必须加强对学校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要以新修订的《预算法》、《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橱窗、法制讲座等方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让新法规、新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举办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使学校管理者和财务经办人接受系统的培训学习,提高管理财务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财务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切实提高财务人员政治地位和有关待遇,充分调动广大财务工作者积极性,促进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何龙安,付文茂.试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科学预算管理[J].教学与管理,2010,(3).
[2]普希宁,陈刚.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研究[J].红河学院学报,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