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华
(作者系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行政审批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创建廉洁高效政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2014 年,河南省在4 个省辖市、10 个省直管县(市)以及3 个省政府新组建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为了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我们对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建设进行了研究探索。
(一)行政审批标准化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后,新一届政府把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作当头炮,一开局抓的就是行政审批这一事项。目前,我省无论是省级还是市县级,在简政放权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就省直各部门看,经过了几轮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由2706 项精简到现在的300 多项;非行政审批事项由800 多项精简到现在的400 多项。从各市情况看,以鹤壁市为例,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58 项,保留46 项,精简78.22%;非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02 项,保留245 项。应该说力度是很大的,成效也很明显。但为什么人民群众仍感到不太解渴、不够实惠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审批的实施过程还不够规范、不够透明、不够便民。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仅仅止步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还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优化管理。简单讲就是要管住、管好自己该管的事。管住就是将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项目管住,其他的都要逐步进行取消或下放;管好就是对政府部门该管的审批事项运行进行规范优化,形成制度、形成标准、形成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行政审批标准化是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目前,在行政审批实施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比如:行政审批流程设计不尽科学合理,环节多、手续繁琐;一些部门互为前置,甚至多头审批、重复审批;一项行政审批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层层分解、层层把关,涉及多个处室,流程复杂;一些具体审批工作,部门各自为政,标准不统一;等等。这些问题直接造成审批时限长、审批效率低、审批障碍多,导致企业和群众对审批服务的满意度低、意见大。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要围绕“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这一基本标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对部门审批事项、流程、时限、裁量权、服务方式等环节进行规范优化,使申请人对办事找谁办、怎么办、多长时间能办完,有意见找谁提、出了问题找谁管等一目了然,实实在在感受到行政审批服务的方便和快捷。
(三)行政审批标准化是规范审批行为的有力手段。当前,行政审批实施中还存在审批条件不明确、审批标准不透明、审批机关自由裁量权太大等问题。比如,在审批条件中提出“符合其他相关审批条件”、“提交其他需要的材料”、“听取有关部门通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随意性、可变性的审批条件,不利于老百姓办事,不利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条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可有效缩小权力寻租空间,让审批权力、审批行为、审批标准等在阳光下运行,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正做到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
按照标准化部门的设计,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就是建立包括行政审批服务通用标准、行政审批服务保障标准和行政审批服务提供标准等内容的标准化体系。作为试点,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探索的初期,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简化、便民、合理、明晰”的原则,从编制权力要素标准、审批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四个环节入手,逐步形成完备的标准化体系。
一是权力要素标准化。在编制行政审批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都要清晰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性质、设定依据、适用区域、适用对象、实施主体、审批形式及有效期、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等,使每个项目的内容全面、直观。
二是审批流程标准化。在法定基本程序基础上,对审批流程整合优化,实现审批流程最短、环节最少。整合优化后的各个环节,对申请、受理、审批、送达等四个阶段的具体处理步骤予以分解和固化,按照时间顺序和工作逻辑关系,分别形成外部和内部流程图,明确责任处室、受理地点、咨询电话、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获取证照批文的方式及与其他部门相关联的审批等要素,确保各个环节在实际审批过程中“不增、不减、不拖”,依照既定程序限时办结。
三是裁量准则标准化。按照“精简、便民”的要求,清理审批条件,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在此基础上,明确获取证照批文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格及证明材料清单、收费事项等。同时,清理内部裁量依据。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审查衡量标准只作原则性规定,审批部门在审批环节中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应对该环节是否审批的各种标准与情况进行整理归类,以分档数据量化、典型实例对照等方式,对审批裁量依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明确审核该事项作出同意与否所依据的具体衡量标准。裁量标准要做到细化、清晰、可对照、无歧义,确保每一事项面对同类申请主体实行“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批”。
四是服务方式标准化。为审批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是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终极目的,因此要把这个环节作为重点来抓。第一,公开服务信息。行政审批标准信息确定后,各相关部门应通过印发办事指南、网上公开发布、窗口张贴公示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广泛公开,提供服务指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健全服务制度。通过制定相应的服务制度,将审批标准的执行落实到位。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服务规范、标准明确、权责一致、保障到位”的要求,制定、完善与审批相关的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AB 岗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优质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严格执行。第三,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健全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服务平台,将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平台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平台,通过业务操作系统把标准化处理后的行政审批具体要件、流程予以固化,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处理信息、责任人及结果全过程留痕,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与监督。
从某种角度来看,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长征图”,就是政府改革的“作业图”。地方政府改革的重点,主要在技术层面上,即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必将面临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困难,只有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培训,建立完善的评估反馈机制,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积极大胆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真正提高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效能,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展开的,与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及领导协调密切相关,既涉及对部门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又涉及跨部门的工作协调与配合,因此,只有引起领导层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才能逐步规范审批权,确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在工作推进中,试点单位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对于行政审批办理程序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不断完善试点方案,稳步扎实推进,让试点市县的行政审批更加规范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保证行政审批的良性运转。市县应重点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的建设,健全基层服务机构,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培训。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要通过知识、技能、标准、信息和管理等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操作技能,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全员参与的执行力。各试点单位可以通过加大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服务标准及执行的学习培训力度,加深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服务标准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执行能力。同时,不断构建学习型组织文化,形成持续学习的组织氛围,调动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组织学习能力。
三要建立完善的评估反馈机制。完善的评估反馈机制是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实施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不符合实际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各试点单位在评估机制方面,要建立评估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机制,完善分析机制,广泛征求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顾客”的意见,在部门内部对照工作目标、服务标准开展自我审查,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组织测量系统、科学的分析系统,对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测,及时调整并纠正不合实际的服务标准。
四要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进程相适应。在与各部门不断协调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试点改革,紧紧围绕“四个标准化”,研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加强审批后监督、提升审批效能等问题,建立全新的审批服务机制,有效解决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等问题,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试点单位担负着为全省探索路子、提供经验的艰巨任务,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的同时,应及时将成熟有效管用的做法进行总结提升,逐步形成制度政策成果,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行政科学论坛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