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蕴秋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江苏·南京 210004)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的逐年扩大,资金节约量也在增加,在这十几年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累计节约的国家财政资金已超过了3000 亿元人民币。尽管如此,发生的诸多事件表明政府采购在实际运行中并不尽如人意,例如,2006 年发生的北京现代沃尔公司状告财政部的不作为、2008 年的格力废标案、钱塘江豆腐渣工程。从这些事件中不难看出,在政府采购中存在着高价购买同规格产品、产品质量低于同类市场产品等问题,特别是由此而引发的腐败现象更是层出不穷,这使人们对于每年政府采购高达10%的资金节约率产生了质疑,同时影响了政府开支的合理性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因此,有效控制政府采购成本在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率、减轻财政负担、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采购活动中,财政资金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而财政资金主要是由纳税人的税收、政府的公共服务费共同构成的。政府采购不但要考虑政府或者公众的需求,还要考虑国家与社会的责任。由于政府采购的数量巨大,涉及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环境,经常会产生惊人的社会影响力。
我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内容和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范围涉及的比较广泛,包括货物、工程项目和服务项目,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也包括在其中。
政府采购不同于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个人采购等行为,政府采购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是国内最大的单一消费整体,具有极强的购买力,对国家经济发展、行业产业发展等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由于政府采购使用的是公共资金,因此必须对社会公众负责,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不言而喻。
政府采购成本是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单位领导、政府采购人员、财务人员成本管理意识不强、认识上存在不足,经常出现政府采购成本失控的问题。政府采购的物品种类繁多,数额巨大,也就对政府采购单位的领导、相关采购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由于政府采购相关人员采购管理意识的淡薄和滞后,根本无法通过对市场的调节、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来降低采购成本,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
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与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防止政府采购中各种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制度保证。但是,就目前政府采购中的成本管理制度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过分重视成本核算忽略了与成本有关的制度、流程、模式等工作的建设;仅仅将成本控制视为绩效考核的一个手段,并未将成本与决策等工作联系在一起。
目前,政府采购的监督主要是对事后的监督。对政府采购成本管理的事后监督固然重要,但是,对成本控制的事前、始终监督也必不可少。因此,加强成本管理与控制必须从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这一源头抓起,并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各种行为的监督,在鼓励合理、公平竞争的同时防止幕后交易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地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例如:在成本管理中,关于采购成本核算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一直以来受到各方的质疑。
随着我国海事事业的快速发展,加强政府采购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是促进海事局全面发展的基本环节。海事事业的发展使得各项经费的收支数额急剧增加,资金运行日益加快,笔者所在的海事局某年度分批组织了多个标段、多艘海事船艇的招标建造工作。由于船艇建造的数量较大、时间相对集中,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船艇的质量与进度,精心拟定招标方案,公平、公正的组织招标工作;拟定建造监理管理手册,完善制度,实现建造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履约考核,并组织与开展了海巡艇建造质量评估及监理工作考核,本项目共节约采购资金数十万元。
1.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政府采购人员是实现政府采购成本控制的基本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一方面,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单位领导干部的成本控制意识,有效地控制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建设,从思想上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树立较强的成本控制与管理意识。
2.优化整体供应商结构及供应配套体系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当事人,它在政府采购中的作用异常重要。如果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即使政府采购成本制度再完善、设计再好也很难实现政府采购成本控制的目标。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要参与者不仅是产品的提供者,更是处于监督者的角色中,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因此,必须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例如,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完善供应商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多层次结构化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3.改进现有的成本管理体系
政府采购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成本管理体系、政府采购程序不完善。例如,有的采购活动看似符合成本控制的程序和管理体系的要求,其实背后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操作。因此,降低政府采购成本的另一个突破口是必须尽快完善、改进现有的成本管理体系,即从采购单位的预算编制开始,直到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程序为止,每一个环节都有成本控制主体的参与。编制好的采购预算先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然后提交人大进行复核,人大对其成本预算进行控制;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并不是随意的,要由财政部门和独立监管单位进行审核以实现对采购成本的控制;在选择供应商、发标阶段,监管部门实行的是全过程监督,实现对采购成本的直接控制;对于未中标的供应商,如果对结果提出质疑,可以向独立的监管机构或法院起诉,充分体现出法律对采购成本的间接控制。纳税人则可以通过互联网对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力量。
4.加强对信息技术的使用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各行各业中得到广泛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结构性很强的综合体,能够从内外两方面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政府采购带来了革命性的转变,政府采购的形式、手段、程序都发生了转变,政府采购不仅实现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化,更大大提高了采购的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
5.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机制
为了防止政府采购成本控制中的乱象丛生的现象,必须将政府采购成本控制与采购人员的相关奖惩制度、绩效考核联系在一起,通过严格的奖惩机制,避免采购中各种暗箱操作行为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例如,对政府采购人员的绩效目标以及相关义务与职责予以明确规定,通过量化管理考核采购人员的绩效,通过奖励与惩罚的结果,保障绩效管理的有效实施。
[1]郑彩云,冯金辉.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及保障措施研究[J].中国外资,2014,(4).
[2]陈铁城.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