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制度是评价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制度,既是人才使用、考核以及人才待遇的基础,也是体现人才价值的标尺和调整人才结构的杠杆。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职称工作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创造业绩,调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于1986 年开始实行,近30 年来,这项制度的实行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使用、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矛盾突出显现。一是政府管理部门权力过大易滋生腐败。二是用人单位缺乏自主权。三是评审条件僵化、评审过程易于滋生腐败。对此,省政协委员范军铭建议:
1.政府应简政放权,实行以考代评,评聘分开。劳动人事部门只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根据行业特点对用人单位(包括公有部门或民营企业)制定岗位条件和数量,不具体负责评审或聘任,所有职称一律以考代评,只要有关基本条件符合、考试通过后均可获得相关岗位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晋升者被用人单位聘任前,资格与待遇不挂钩。
2.财政差额供或全供的科技人员的工资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总数划拨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主聘用,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实行岗位动态管理,严格绩效考核、竞争上岗。
3.职称外语考试不作为岗位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各单位在聘任时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自行制定是否需要外语能力通过的资格。
4.取消全省统一的按照论文成果评审的模式,各单位聘任条件根据岗位性质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5.由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建立全省聘任条件备案管理数据库,各单位的聘任条件均上报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并进入数据库,以便人才流动时供新的用人单位查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