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苑苑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1875年的德国工人运动中,以拉萨尔主义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希望以社会改良取代社会革命,用宗教流派运动取代阶级运动。马克思对其草案进行相关批注,创作《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即《哥达纲领批判》。这是一部阐述关于旧社会转向新社会,新社会的特征以及发展状况的里程碑式的著作。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提到:“马克思的这些解释的伟大意义,就在于他在这里也彻底地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即发展学说。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没有经院式地臆造和‘虚构’种种定义。而是分析了可以称为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的东西。”[1]200
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爱森纳赫派”同意将“依靠国家帮助”实现社会主义、“废除铁的工资规律”及“实行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机会主义观点强行加入纲领草案,以满足该党派人士好大喜功、着眼于眼前既得利益的政治目的。马克思批驳到,“这个纲领既不谈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不谈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2]373同时进一步阐明无产阶级政党的原则和主张。《哥达纲领批判》还首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过程中提出将未来社会划分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阶段,同时也分别是最初和最高的两个阶段。众所周知,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形态的初级阶段,改革和发展都需要经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哥达纲领批判》阐述了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的内涵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都具有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和特殊阶段应如何面对和管理着了不少笔墨。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革命纲领”突出在坚持共产主义理想目标的前提下,强调在现实环境中,考察和分析政治体制相关管理的执行力。《哥达纲领批判》充分显示了马克思善于考虑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这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而能进一步明确价值规律原则的基础地位。
价值规律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仍然对商品的生产流通起到调节作用,同时还极大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生产效率。但是,鉴于市场本身具有自发性与盲目性的缺陷,需要国家从宏观上掌握一定经济资源的同时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才可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平稳、有序。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步伐依次是:从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发展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现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学习和借鉴《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相关理论思想。根据《哥达纲领批判》的内容,可以得出结论,社会主义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才有可能向更高的阶段迈进:即个人与社会之间、社会的不同组织之间要经历“一种形式的劳动与另一种形式的等量劳动的相交换”的阶段。但是回归到具体情况,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这个过渡阶段究竟需要多久,需要经历多少,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缺一不可。
归根结底,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直接表现方式,即在一定财富积累的基础上所带来的经济发展。然而,经济发展的前提又是什么呢?——经过优化配置的社会资源。通常来说,对于社会资源的配置存在两种模式:一是以市场为基础性作用的资源配置,二是通过政府来对资源进行配置。价值规律作为这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基础,作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环境里,那么对于价值规律、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就必然具有中国特色了。
在对社会资源进行调配的时候,无论是采取计划的形式还是市场的形式,它们都是作为测量和评价劳动的一种工具。在社会主义阶段,我们若是仅凭计划来配置资源,就会带来包括信息片面化和决策不客观在内的一系列问题。市场的形式是弥补这一弊端行之有效的手段,只有让计划与市场有效协调,才可能建立起价值规律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马克思认为,计划经济的确能够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但是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却生动而直接地否定了单纯依靠计划手段来配置社会资源。因此,不可能有“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道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必须结合中国具体实践并做出相应调整,再力求创新,最终才能焕发出应有的光芒。
马克思在《纲领》第三条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以及“公平分配”的“分配决定论”进行重点批判,提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出所谓“资产阶级权利”是利用形式上的不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2]364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所采取的特殊发展模式的选择,必然有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模式本质区别的地方以及在自行发展的经济模式的道路上应当格外注意的意识形态误区。
从功能论的角度而言,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具备资源配置功能、利益调节功能、信息传递功能以及均衡协调功能。作为充分发挥价值规律作用,并按照价值规律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市场经济,深刻领会它与价值规律之间密不可分的关联,是我国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个环节。根据经济学的原理,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并且在为期较长的一个时间段内,价格在经历过商品自身价格波动以及竞争之后,会趋向于平均化的态势。商品价格上下波动所围绕的轴心正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商品价值,由此便出现了商品生产者们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彼此竞争,费尽心机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及改进技术等等。价值规律正是通过此种经济利益机制促进商品生产者争先恐后、优胜劣汰,从而进一步调节社会分工在各个部门的分配,力求社会生产符合社会需求,最终适应总的社会需求。因此,一方面市场机制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经济条件的总和,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才能够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我们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保证各类型的企业产权明晰以及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商品在市场上自愿让渡、等价交换以及公平竞争是企业产权所有制关系这一法律表现的前提条件。因为在人们日常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中,财产关系决定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又可转化为财产关系,这二者必然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若是出现财产关系模糊的现象,则必然影响到利益关系,进而影响到人们的利益动机和市场行为。与此同时,起基础性作用的价值规律就会失去其意义,市场经济萧条、萎靡。因此,只有遵循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弄清企业财产关系,将企业发展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价值规律的基本作用。我们应当着力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产权关系明确,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第二,遵循价值规律原则,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等价交换,以期深化价格改革。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的具体表现就是等价交换。商品生产者在利益驱动之下,按照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售出商品,商品的价格就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价格的波动调节着社会资源的配置,这就要求商品生产者努力改进生产以有效利用资源。这种价格运动应该被看作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正常的价格运动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一个基本条件。因此,我国在市场经济转变的关键阶段,应当特别重视价格改革。价格应当全方位放开,根据市场上的供求和竞争情况来客观决定价格,最终实现价格通过自身的变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商品经济活动。
第三,引入公平竞争机制。竞争作为市场机制的关键环节,其动力来源于企业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追逐经济利益。企业只有在市场竞争的氛围当中领会价格与价值、供应与需求的关系,价值规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我们应当抑制地方保护主义,解除地区间的封锁,实现市场的畅通无阻和贸易不断。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敢于面对竞争,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在现代化市场经济里,竞争是价格的竞争、质量的竞争以及新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通过竞争,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最后希望达到的是商品价值以及市场供给和需求保持长期、稳定的均衡。
价值规律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是马克思宏观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在任何社会形态的任何阶段,价值规律的基本原则都不应当被误解和抛弃。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还提出著名的过渡时期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373而我国正处于这样一个过渡时期的特殊发展阶段,也就是说,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我们要大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应当正确理解价值规律的题中要义,在实践基础上加强对这一规律的可操作力度。反之,无视机制规律的社会形态必然会受到惩罚,并付出代价。
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正是商品价格严重偏离价值、违背价值规律造成的。鉴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现象,价值已经转化为价格,价值规律也最终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规律。价值规律能够真正得以回归,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及以后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中,以公有制为前提的商品经济和非商品经济状态中才可存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处理好价值规律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一,努力摆正价值规律与政府行为之间的关系。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实践过程中会经常出现与价值规律脱节的现象。为了杜绝这一现象频发,我们应当认识到价值已经转化为价格,而这正符合了“价值规律”以及“平均利润规律”的要求。政府应当在此基础上正确行使经济职能,即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情况——僵死的、无活力的行政指示根本无法灵活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政府作为市场经济大环境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其任何经济行为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价值规律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政府不管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循科学、客观的价值规律的要求。
第二,努力摆正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涉及到一个理论上的问题,即计划与市场能否相结合。实际上,属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国家,都不可能单纯属于计划经济或者市场经济。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商品经济在计划和市场之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而价值规律作为基本规律需要靠市场经济来调节,价值规律也就成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共同基础。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市场是调节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同时也强调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弥补市场在进行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局部性、自发性、滞后性和不确定性。市场在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总量失衡的情况,这时候来自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的手段,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行为旨在对市场进行干预,同时还能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第三,努力摆正市场经济与政府职能之间的关系。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工作的重心一直围绕着政府的职能转变、企业的改革以及市场的发展。针对市场发展与政府职能转换相对滞后的情况,究其原因,往往是改革内部失衡所致。因此,在市场能够真正发展壮大起来之前,政府必须转换职能,有效地干预和调控市场,进而引导和带动企业自身和企业之间的发展和良性竞争。简言之,政府在改革进程当中对市场所起到的作用就是组织和培养,并使其主体——企业,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辅相成、对立统一。
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既要最大限度地运用价值规律,发挥其调节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作用,又要注意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某些消极方面。与此同时,国家还需要以价值规律为依据进行经济干预。通过“无形的手”来控制调节经济生活,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会出现经济运行的周期性波动,这时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能最大程度减少经济发展中的不平稳现象。市场机制始终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它们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任何时候,宏观调控都应当贯穿其中,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这才是价值规律原则的回归与实现。
《哥达纲领批判》作为一部科学共产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马克思根据当时的历史背景对拉萨尔主义做出的批判,对科学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进行分析与区别,同时还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的国家制度、发展阶段及分配制度等原则性构想和可行性建议,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从中深刻体会价值规律的作用和地位皆具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1]列宁.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