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念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41)
李斯是我国历史上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他曾经辅佐秦始皇谋天下,却最终不得善终,被处以极刑。关于李斯之卒年,《史记·李斯列传》记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而夷三族。”李斯于公元前208年7月被腰斩,被灭三族。多种权威工具书都采用了《史记·李斯列传》的记载,如《中国大百科全书》、《辞海》等,似乎李斯之卒年已是盖棺定论,无可争议。然而如若依据《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二年冬……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去疾,劫曰:将相不辱。斯卒囚,就五刑……三年……冬,赵高为丞相,竟案李斯杀之。”李斯并非死于二世二年,而是死于二世三年的冬天,冯劫、冯去疾二人与李斯之死有关。关于这两种记载孰是孰非,清人梁玉绳认为:“杀李斯,《通鉴》依此《传》在二年,然《始皇纪》斯就五刑在二年,论杀在三年冬,似《纪》为是。”钱穆的观点则是:“斯之诛在二世二年(《始皇本纪》:‘二世三年冬案杀李斯’。秦以十月为岁首,《斯传》称二年七月论斩,盖至十二月而执行。)”
依本人所见,《列传》中的记载未必准确。《列传》中未曾提及冯去疾、冯劫之事,李斯系为赵高凭空诬陷致死。《秦始皇本纪》中有详细记载,即李斯是与冯去疾、冯劫三人共同向秦二世进谏,引起秦二世不满,冯去疾、冯劫二人自尽,李斯入狱,最终被杀。而在《史记·六国年表》中有这样一句话:“(二世二年)诛丞相斯、去疾、将军冯劫。”其记载内容和《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相似,但其中记载的李斯卒年却和《李斯列传》一致。在《汉书·冯奉世列传》中亦提到冯劫、冯去疾二人:“及秦灭六国,而冯亭之后,冯毋择、冯去疾、冯劫皆为秦将相焉。”《后汉书·冯衍列传》中有“愤冯亭之不遂兮,愠去疾之遭惑”句,李贤注曰:“愠,怨也。冯去疾为秦丞相,胡亥元年,用赵高计,始皇大臣咸见诛戮,无遗脱者,是遭惑也。”以上说明,李斯、冯劫、冯去疾三人之死应该是有关的,皆被赵高陷害,当从《秦始皇本纪》所载。
再看李斯之卒年。首先根据上述《六国年表》所记,李斯、去疾、冯劫死于二世二年,但并未提及具体月份,秦以十月为岁首,按《秦始皇本纪》二世三年冬杀李斯,即为二世三年年初,离二世二年也极近,由这两篇的记载大致推断李斯之死可能在二世二年年底到二世三年年初。其次,李斯长子李由,乃驻守雍丘的太守,据《史记》所记,李由在驻守雍丘时为项羽所杀。按《项羽本纪》“(二世二年八月)定陶未下,去,西略地至雍丘,大破秦军,斩李由”以及《秦楚之际月表》“(二世二年八月)沛公与项羽西略地,斩三川守李由于雍丘”。若二年七月李斯被腰斩且夷三族,李由又如何去驻守雍丘?就算李由侥幸逃脱,其在背负灭族之痛的情况下是否愿意继续为秦朝政府效力,值得怀疑。然而在《列传》中,于李斯被斩之前,有如下记载:“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可说明李由死于其父之前。
综上所述,我认为《李斯列传》记载并不准确,李斯之死不应该是在二世二年的七月,起码在二世二年的八月之后,很可能是在二世二年的年底或是二世三年的年初,且李斯之死与冯劫,冯去疾二人之死有关,皆为被赵高陷害,当以《秦始皇本纪》记载为确。
[1](清)梁玉绳.史记志疑[M].中华书局,2007.
[2]钱穆.先秦诸子系年[M].商务印书馆,2001.
[3]汉书[M].中华书局,1962.
[4]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