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制约因素分析

2015-08-15 00:44
宜春学院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残疾人社区生活

李 申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党的十八大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残疾人作为社会成员中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其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残疾人文化发展,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从总体上说,其物质生活保障得到较好的保障,然而,残疾人的文化权利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与当前文化发展的现实要求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不相符合。”[1]本文在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对制约当前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因素进行简要分析。

分析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制约因素,首先要明确残疾人文化生活的概念。残疾人文化生活是残疾人文化和文化生活两个概念的交集。汤夺先通过梳理学术界关于残疾人文化的定义,指出残疾人文化包括残疾人自身作为文化创作者与创造者、传承者、体现者、参与者、享有者以及社会各界围绕残疾人所形成的态度、观念与行为方式,它既包括残疾人自身的生活方式、价值理念与行为方式,又包括残疾人以及外界对残疾人自身文化的反映与展示,还包括社会上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与行为即社会对待残疾人的文化范围等,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残疾人文化的内容。[1]对于文化生活的概念,一般认为,文化生活是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它相对于经济生活而存在。有研究者从哲学层面将文化生活区分为自在的文化生活和自觉的文化生活,认为自觉的文化生活是充满着创造性的自觉的实践活动。[2]吴理财根据文化活动参与场域和参与群体的不同,将文化资源划分为“公共文化活动”、“私性文化活动”,前者一般是指超出家庭以上的单位组织的具有公共性的文化活动,后者主要指以个人或家庭私性活动场域为单位而进行的活动。[3]综合以上观点,笔者尝试对残疾人文化生活做出如下界定,残疾人文化生活是对残疾人文化的实践,既包括残疾人自身创造、参与文化的活动,又包括社会各界围绕“残疾人”而进行的文化建设以及为残疾人文化生活提供的支持,既包括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开展的私性文化活动,又包括社区、政府或民间组织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

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制约因素是复杂的、多层次的,既有残疾人自身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文化因素,既有生理因素也有心理因素,同时还有制度层面的因素,因此,必须进行多层次的综合分析。

一、制度层面的制约因素

首先是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制约。社会保障制度享有条件、保障标准多依照社会整体情况设定,缺乏对残疾人的特惠性保障。例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所救助对象是全体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是其考虑是否可以受助的唯一标准,由于缺乏对贫困残疾人的特别扶助,把许多看似收入超过最低人均收入,而实际将大部分支出用于康复治疗的残疾人家庭排除在低保制度之外。据2013 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检测报告的数据,城镇残疾人、农村残疾人享受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仅占城镇、农村残疾人总数的21.7%和30.6%。[4]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过低,导致即使享受低保,也仅能满足最低水平的衣食问题,而残疾人的医疗康复等特殊消费无法靠低保解决。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低覆盖、低标准,使残疾人难以摆脱“后顾之忧”,从而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心情投入到文化生活中去。再者,残疾人社会保障大都还停留在吃饱、穿暖等物质生活层面,对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关注不够。一些残疾人救助政策尤其是文化救助,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及受用性,要么制定时就偏离实际,要么不能及时更新调整,结果是投入很可观,效果很一般。

其次是教育制度方面的制约。周彩娇通过研究证实了残疾人教育与残疾人文化的关系,她指出,有特殊教育机构的地区的残疾人业余活动类型较多,其参与文化活动的频率也更高,在参与文化的过程中有更多的人担任组织者和表演者的角色,文化生活的满意度也更高。[5]针对残疾人教育,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法规,残疾人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在制度设计、制度落实、教育内容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残疾人教育条例》虽然对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的物质条件、教师保障、奖励机制方面作了有关规定,但是没有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型在接受教育时的特殊需求。据2013 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检测报告的数据,6-17 岁残疾儿童就读普通类型(包括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普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高达90.7%,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比例仅占9.3%。[4]而从残疾人的需求上看, “随班就读”的教育形式仅仅比较适合轻度肢体残疾人,大部分的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都需要教育与救助、福利、康复融于一体特殊教育形式,方能取得成效。另一方面,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例如,“按规定,每30 万以上人口的县应该独立建设一所特殊学校,但全国1246 个这样的县当中,仍有493 个县没有特殊教育学校。而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地方,也保证不了残疾学生的入学率。”[6]再者,教育内容不合理。长期以来,残疾人教育往往把目标定位于帮助残疾人脱离“文盲”状态,以更好地“谋生”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上,偏重于对基础文化知识的传授,而有利于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认知能力、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却被忽略了。

再次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制约。一方面,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文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已大有改善,广播电视村村通已经覆盖全部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基本上每月放映一部电影,各种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也基本向群众免费开放。”[7]但是相关部门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也不到位,致使残疾人并没有明显感受到这些变化。另一方面,政府为残疾人提供的文化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区差异大。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财力雄厚,能够针对残疾人的文化生活需求,拨付部分专项资金,配套建设一些专门的文化基础设施,组织一些由残疾人创作或为残疾人创作的文化活动。经济落后地区,尤其是处于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财政丧失主要的来源,保单位运转,保职工工资,成为第一要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越来越被边缘化。再者,残疾人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市场化运作起步艰难,依靠国家行政力量至上而下的、强制性的、灌输性的“喂食”式文化供给机制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导致文化产品错位乃至脱节,服务的内容和项目往往是上级的“规定动作”或者是基层官员的“想象”甚至一厢情愿。[8]

二、社区层面的制约因素

社区是家庭之外,残疾人文化生活的主要场域。社区的组织结构、人际关系、经济水平及环境等因素,都会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是组织管理方面的制约。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农村社区,虽然名义上是自治组织,却大都承担着大量行政管理工作,忙于处理各类行政事务;长期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又使社区管理者将剩余的精力过多地集中在促进经济增长上,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精力投入不足。再者,由于基层文化部门条件差、待遇低,无法吸引新的优秀文化工作者加入,原有人员大都年龄老化、半路出家且未受过专业培训。尤其是对于直接服务农民文化生活的乡镇文化站,大部分是有名无实,“文化工作人员的待遇和文化事业经费没有保障,农村青年从事文化服务的内在动力缺乏,农村文化活动从‘内’产生不了,从外引不进来,无论是专业还是业余的人才都很稀缺。”[9]专业文化工作者的缺乏,使得社区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对残疾人的特殊性及残疾类型的多样性针对性不足。例如,组织一场电影放映活动,不同类型的残疾人会面临不同的问题,肢体残疾者受影响较小,听力和视力残疾者需要配备辅助器械,而精神残疾及智障者没有健全人的陪同可能就直接不适宜参加了。

其次是人际关系的制约。我国城乡结构的二元性,决定了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迥异性,其人际关系也必然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分析人际关系对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影响,有必要对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加以区分比较。传统农村社区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10](P3)村民世代生活在一起,依靠血缘、地缘维系感情,村民之间相互熟悉,“沾亲带故”,交往和互助密切,一个村庄就像一个扩大化的家庭。残疾人作为“大家庭”的弱者,自然易获得较多的帮助和支持。但是,近年来,广大农村特别是一些山区农村,青壮年纷纷进城务工,村里留下的大都是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大家大都自顾不暇,很难再抽出精力帮助更加弱势的残疾人。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发展整体水平还比较低,村民生活需求大都停留在物质生活方面,高层次的文化生活尤其是高层次的公共文化生活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就使得残疾人即使能够从村民中获得帮助和支持,也大多为物质层面,文化层面仅仅是聊天、打牌等较低层次的私性文化活动。城市社区居民来自不同地方,更新速度快,邻里之间交流少。“单门独户的生活方式”成为主流,“困在家中”成为常态,社区内部各家庭更多地表现为孤立的居住点,而不是通过互动形成集体生活场域,致使邻里之间很难组织起文化活动。存在生理或心理障碍的残疾人群体更是难以走出家门,参与到仅有的文化活动中去。

再次是社区硬件设施的制约。社区的硬件设施直接影响残疾人的社区文化生活。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社区会建有诸如“图书阅览室”、“棋牌室”、“群众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等文化基础设施及方便残疾人出行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打下基础。对于农村社区来说,除条件特别好且重视文化建设的村庄外,绝大部分则不具备这些条件,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文化广场基本没有,农村文化站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社区一般只能组织一些跑步、登山、读书、阅报等低成本的文体活动。而由于服务残疾人的无障碍基础设施及辅助器械的缺乏,这些文化活动也仅有少部分残疾人能够参加。

三、个体层面的制约因素

首先是个体经济收入的制约。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认为,人们只有在满足了有关生存的低层次需要后,才会对文化生活等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要产生需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民众的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是,残疾人的改善幅度要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且其提升部分也要归功于整体经济的增长带来的普惠性收益分享。相对于健全人,残疾人通过普惠性获得的资源增长,不仅要承担基本生存必须的开支,还要在身体康复、辅助器具的配备与维修上支出大量费用,导致其可利用的资源凸显短缺。他们首要的目标是养家糊口,解决温饱,可用于文化消费的日常开支很少甚至没有。因此,看电视、聊天、打牌等低成本、小范围的私性文化活动成为最佳选择,需要花费较多时间、较大资金的私性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活动很少参加。

其次是生理缺陷的制约。从残疾类型来看,有视力障碍的残疾人,对危险缺乏辨别能力,活动的范围受到制约;有听力障碍和语言障碍的,交流沟通能力受到制约;有肢体障碍的,行动不便;较为严重的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则基本不具备参与文化生活的能力。这些生理缺陷的限制,将残疾人更多的地固定在家庭这个私性空间内,利用占有的私性文化资源,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私性文化活动,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公共文化生活中去。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村庄布局分散,距离城镇远,交通不便,很多残疾人特别是有视力障碍、肢体障碍的残疾人被长期封闭在村庄里,而村里一般又不具备组织文化活动的条件,即使有条件的村组织一些文化活动,也多是围绕健全人的需求,缺乏对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关照和考虑,致使很多农村残疾人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的权利被变相剥夺。

再次是心理因素的制约。由于长期处于生理残疾状态,伴随着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社会排斥等困难,导致残疾人群体多有自卑、敌对、自我否定等负面情绪,[11](P333)这些负面情绪促使残疾人将自我封闭起来,带着“有色”眼镜来观察自己、他人和社会。部分城市残疾人会认为政府或专业人员为他们提供帮助是施舍,邀请他们参加演出或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是利用他们的缺陷博取同情,获取收益。部分农村残疾人则往往把邻里或亲戚的帮助理解为怜悯,把他们主动沟通,了解病情的行为视为“猎奇”, “揭伤疤”, “往伤口上撒盐”。这些心理,使残疾人更愿意呆在家里“自我疗伤”,而不是通过与他人或社会加强交流,或参加公共文化活动来实现“释放”与“增能”。

四、简单的对策

发展残疾人文化,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分析和了解制约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因素,有利于有的放矢的解决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注重解决残疾人的民生问题,将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与不同类型残疾人的生理特征相结合,扬长避短,多形式开发一些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组织开展残疾人创业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增强残疾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从而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残疾人的物质生活条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活动提供物质保障,使残疾人有条件参加文化活动。其次是建立健全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围绕国家和地方的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在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中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建设内容和参与条件;通过发展专业残疾人文化工作队伍,带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特殊教育学校和民间组织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创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不同类型残疾人参加的文化活动,使残疾人有适合的文化活动可以参加。再次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制制度,为残疾人享有文化生活权利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使残疾人有权利参加文化活动。最后是通过加大社区专项投入,改善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无障碍设施,构筑方便残疾人文化生活的无障碍物质环境;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的氛围,逐步消除对残疾人的社会排斥,构建健康的残疾人文化生活生态环境,使残疾人乐于参加文化活动。

[1]汤夺先. 试论我国残疾人的文化权利问题[J]. 残疾人研究,2014,(4):42-46.

[2]叶飞,楚燕. 道德教育:从日常生活走向自觉的文化生活[J]. 全球教育展望,2009,(2):74.

[3]吴理财,夏国锋. 农民的文化生活:兴衰与重建[J]. 中国农村观察,2007,(2):64.

[4]关于印发《2013 年度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的通知. 中国无锡网站.http://www.wuxi.gov.cn/ggfw/fwzt/fwcjr/clkx/6967730.shtml.

[5]周彩娇. 制度困境与农村残疾人的文化参与:一项实证研究[J].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5):34-37.

[6]苏秀英. 残疾人教育的有效途径浅见[J]. 吉林教育,2011,(7-8):56.

[7]李迎生,孙平,张朝雄.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及完善策略[J]. 河北学刊,2008,(5):11.

[8]吴理财. 公共文化的运作逻辑及后果[J]. 江淮论坛,2011,(4):145.

[9]赵艳梅,夏彩云. 农村社会公共文化生活的衰落与重建研究[J]. 农村经济,2012,(11):92.

[10]费孝通. 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1]李婷雯. 城市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满足的社会工作介入[D].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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