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星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的过程是生命成长的过程,教育本身就肩负着提高生命质量的责任。残疾人的生命教育如何进行,它有自己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残疾人因自身的缺陷,无法主动地承担起生命的责任,他们或缺少技能或缺少承担责任的意识,久而久之,他们会感到被轻视,不被重用,不被需要,这种轻也会让他们活得很累,生活没有意义。同时,由于其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了其生命教育的开展与健全学生有一致的部分,但又具有其自身特性。
我国最早开始生命教育的地区是台湾和香港。近几年,中国大陆的生命教育也在不断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生命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随之,我国部分省市,如黑龙江、辽宁、上海、武汉、厦门等都先后发文要求根据文件精神在各级学校开设生命教育课程,进行生命教育的试验。2003 年4 月,武汉召开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防止大学生自杀”为主题的会议。2008 年,浙江传媒学院成立了国内高校第一个专门的“生命学与生命教育研究所”。2008 年,云南省教育厅开始在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和大学的整个国民教育系统中,开展以“生命、生存、生活”为内容的“三生教育”。2009 年,天津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先后面向全体学生设《生命教育》课。2010 年,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生命教育研究中心。2010 年8月,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了以“生命教育及校园安全”为主题的会议,参与讨论的主要人员是来自全国生命教育界的领袖人物。2012 年1 月,北京师范大学首届大学生生命教育高峰论坛,通过了成立“中国生命教育学校联盟”的提议。除了部分省市开展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实践以外,国内的部分学者也紧随其后,他们对生命教育从不同角度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以及从理论与现实结合的角度来分析生命教育。但我们仍看到,我国的生命教育研究开始的较晚,研究历史较短,积累的生命教育资源也相对较少,对残疾学生生命教育的研究就更加不足了。
苏霍姆林斯基在《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一书中给教育下的一个定义:“教育,首先是人学!”确实,每个人都有生命的尊严,都有生命得以张扬的权力,这是谁也不能剥夺的。在生命教育中,残疾学生由于自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在接受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方面欠缺。他们或语言、或视觉、或肢体运动能力的缺失,在认知、沟通和情感等方面具有很多不同于健全人的特点。我们要在生命教育工程的构建过程中充分设计和开发“无障碍”的教育教学资源,在现有普通学校生命教育模式下,结合残疾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其进行有益的补充。这既是一项对残疾学生意义十分重大的科研工作,也是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学中一项艰巨的工作。
对目前残疾学生生命教育的现状进行整理分析,初步了解其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的调研提供理论基础。
采用以行动研究、实验研究为主的方法,以某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为例,开展教育实践研究,构建生命教育的模式。以健康、和谐、绿色的校园文化为主题,构建生命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专业教学体系渗透、学生管理、心理健康、安全保卫、家长学校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元化生命教育体系。
本研究采用文献法、专家讨论法、一线教学参与等,结合实验研究的效果,确定残疾学生生命教育的内容,开发以《我的梦——追逐梦想,感悟生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册,力图做到系统、灵活、适用和综合性,为构建健康、和谐、绿色的校园文化提供基础和支持,以发挥其最好的效果。
总之,开展残疾学生生命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依此提出残疾学生生命教育的有效策略,对提高我国残疾学生生命教育效果,帮助残疾学生创造人生的价值、生活的意义,从而实现他们获得身心健康、事业成功、生活幸福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冯建军.生命教育实践的困境与选择.中国教育学刊,2010,(01):35 -38.
[2]黄文.正视大学生自杀 珍爱每一个生命.中国教育报,2007 -10-8.
[3]肖川.生命教育能给我们带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