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生
作格律诗讲平仄,这是众所皆知的,也是不容置疑的。现在通行的平仄格式,是对历代诗作反复研究比较产生的。读来朗朗上口,富有节奏感。它主要分为:五绝平起首句押韵、五绝平起首句不押韵、五绝仄起首句押韵,五绝仄起首句不押韵、七绝平起首句押韵、七绝平起首句不押韵、七绝仄起首句押韵、七绝仄起首句不押韵、五律平起首句押韵、五律平起首句不押韵、五律仄起首句押韵、五律仄起首句不押韵、七律平起首句押韵、七律平起首句不押韵、七律仄起首句押韵、七律仄起首句不押韵。一般前面是“平平”、“仄仄”或“平平平”、“仄仄仄”,最后二字为“平平”、“仄仄”,最后一字为“平”或“仄”。凡符合格律的诗,一般不出此格。格律的格即“平仄”或韵要合“格”。古往今来皆以此要求。
但纵观诗坛,出现两个极端。一是过分强调按固定格式,一字不差,也不讲拗救。这样作的诗或改的诗,有些往往读来词不达意。为了就平仄格律,把一句很有意义的话,搞别扭了。合了格律,词意却牵强不行了。有的改诗为了合平仄格式,八句改掉六七句,面目全非,完全不能署原创者的名了。网上的平仄检查就没有拗救一说。这样合了格律却降了词意诗意。另一个极端是完全不按格律,或二、四、六节奏点也不分明合律。读起来不顺口,介于格律诗与新诗之间。诗意再好也不成为好诗。为了避免两个极端,笔者认为既不能不按格律,也不要过分死抠格律。应侧重二、四、六节奏点,一三五不合的,通过拗救解决,避免一句或一首诗平声字过多或仄声字过多就可以了。
以李白的《送孟浩然之广陵》为例,诗曰“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其二、四、六节奏点上,除第一句第二字“人”不合仄声外,全部合格。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一、三、五非节奏点竟有五处不合。分别是第一句的“黄”、第二句的“三”、第三句的“碧”、第四句的“惟”和“天”。按现在某些死搬“平仄”,一字不差,就得有六处修改,以致面目全非,不成名篇了。再如毛泽东的《七律二首·送瘟神》其二:“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其二四六节奏上仅第七句“何”字有异议。而其余一三五中竟有五处不合。即第一句“杨”、第三句“红”、第四句“着”、第七句“欲”、第八句“明”。其中四个皆属平声,基本无互救。拿到某些死抠平仄人手中,无疑是要大改的。
当然,作诗完全合格律是最好的。像毛主席的《七律·长征》就无可挑剔。仅应为仄声的“磅礴”二字稍有争议。但“磅”字两种读音,一为“平”一为“仄”。节奏点上的“礴”字在平水韵中属入声字及“仄”声字。当然这是毛泽东的神来之笔,一般人没有如此高超手法。一些人作诗时,往往想好一佳句,二四六合,一三五有不合,这样的句子行不行?改了就逊色许多。个人认为,只要节奏点合,读起来好听,就不必改了。一三五可尽可能通过拗救解决。两句相对的句子,节奏点往往“平仄平”对“仄平仄”或“平平平”对“仄仄仄”。读起来上口。格式美、音律美。只要意境好,就是上乘的好诗,不必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