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生活意义的哲学——评《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

2015-08-15 00:51
新东方 2015年5期
关键词:上帝哲学意义

《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以下简称《大问题》)开篇第一句话便是著名的箴言:“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正好遥相呼应中国《论语·学而》第四章所说“吾日三省吾身”。在我们非常熟悉的辩证唯物主义学科体系之外,本书提供了另一种视角的思考,它试图把哲学与生活意义联系起来,使得讲出来的道理亲切平易,又令人兴趣盎然。虽然《大问题》只是一本有关哲学的概论著作,然而读完全书,我们依然能感受到作者成功地完成了他要求实现的主旨。恰如北京大学某位哲学教授坚持认为的,“哲学概论”这门课必须要有一个振聋发聩的作用,打破人们那些习惯性的招数和思维定势,消除他们的成见……

产生成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人视哲学既崇敬又畏惧,但也因为它思考的深沉、孤傲而难以让人理解,最终变得疏远而产生了隔膜。事实上哲学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存在于我们所见、所闻和所感中,差别只在于我们是否真正反思过这些见闻感想。确实,哲学可以变得非常亲切,因为它的价值最终要落实到我们关于周围世界的看法和时常生活态度;局限于能力,我们难以突破这个世界的限制和人性的障碍,去证实我们关于世界的看法究竟是否应该可信,去证明我们关于生活的态度是否应当可取。

一、生活的意义

为什么会存在这个世界,它究竟是怎样的,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生活在这里,以逻辑力量和语言文字从各个角度去回答,就催生了哲学这门学科所要重点关注并且主要研究的几个领域。正是这几个领域里的根本议题,构成这本书的逻辑框架,作者在一一展开这些议题过程中也就一并向读者呈现了不同风貌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意义。

我们大家常常有这样的体会,生活的反思最容易在我们情绪极其低落的时候产生,因为我们此刻头脑差不多陷入了混乱状态。换言之,当我们不对事物进行哲学化的或一般性的思考,生活似乎充满了意义。像日常生活里的活动,比如读几页书、看一集电视剧、逛个商场买些东西、与朋友聚餐、在KTV里唱几首歌、出门旅行,等等,日常生活里充满这些活动好像还很有些滋味。但是人生难免会有无聊、恍惚的时候,禁不住去想想每天忙碌的事情是为了什么,就会发现这些小小的目标都不足以承担起人生价值的拷问。于是乎,我们可能会去想更大的事情、更大的目标——快乐、幸福、事业、成功和爱情,等等。可是总会有人唱反调,比如有些悲观的佛教道理反复告诫我们说,一切皆空,人生最终是虚空。最终地,我们不得不开始超越生活本身来寻找生活的意义,这样哲学的第一个大问题就产生了。

“生活有何意义?”也就是问,人为什么而活着。本书列举了各式各样的看法。为了享乐?——作者假设有一个快乐盒子,我们会钻进去而愿意永远不出来吗?为了孩子?——那孩子为了什么,他的孩子?他的孩子又为了他的孩子?他孩子的孩子的孩子……为了上帝?——上帝创造出人类是为了帮助他完成使命?可也有很多人根本不信仰上帝又要怎么办?为了来生?——这一辈子尝尽艰辛原来是希望在来生求得报偿,可是这一生还没有过好呢?如果没有来生又怎么办呢,那就只好及时行乐、尽情享受每一天了,难道这不又回到了刚才那个问题:为了享乐?所以有些人就干脆说,人生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它本来很荒诞:偶然出生、慢慢长大,工作、吃饭、睡觉,星期一二三四五六七,等着放假,继续重复工作、吃饭、睡觉,星期一二……衰老,死亡。

当然作者并不限制结论,他提醒我们说:“当人们问及生活的意义时,(我们)头脑中所想到的往往正是这些外在于生活的超越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极为重要,甚至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某种意义上,这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而只是把它延后了而已。”[1]62我们的看法和态度,最终将决定我们的生活会成为什么样子。生得偶然、死得必然,本书作者也可以这么提醒读者,其实生活本身只是一个过程,它的意义可能就在寻找生活意义的过程之中,正因为我们关切它、寻找它,才保证了我们的人生没有白白地活过。

二、上帝

对于其他不少人来说,在信仰了“上帝”之后,人生开始变得大不同,这就进入了宗教哲学的大问题。作者以社会、历史和文化的眼光审视了许多关于上帝的传统观念,比如上帝在哪,有什么特征,我们要怎样认识他(她?)。在某些人看来,这些信仰涉及他们生活意义的核心,上帝维持宇宙的存在,他像个裁判来维持最终的正义,使荒诞的生活最终变得有了意义。当然,即使真的有了上帝,人生的困惑还是没有减掉多少。人们怎么去证明他确实存在,如果上帝全知、全能、全善,他难道不知道他创造的世界充满着恶意和灾难吗?他怎么不去阻止人世间的悲剧,甚至为什么还要让敬仰他的信徒遭受灭顶之灾,他会为1755年那次大地震,夺去数千个在教堂做礼拜的民众生命而感到愧疚吗?

基督徒相信上帝是最终的实在,因为只有上帝才会创造出这个宇宙而没有沦为绝对的虚无、空洞。但是马克思严厉拒斥宗教: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要求抛弃关于人民处境的幻觉,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觉的处境[1]122。所以不要相信那虚构的幻境,要相信最实在的是那些可观察、可触摸、可测量的东西,而不是那个谁也没有见到过的上帝。

三、实在与真理

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就是实在的吗?这个讨论围绕“实在”与“真理”的大问题。所谓“实在”,简单地说就是指什么是真实存在的,它追问真实、真相。关于什么是真实的,本书作者陈述了许多说法。或者唯物的,如元素、原子等;或“非”唯物的,如理念、形式、数等;或者唯心的,如观念、感知,等等。比如我们面前的桌子可能就不是它看上去的那个样子,物理学告诉我们它是无数的原子核和绕着它高速运转的电子,并且绝大部分还都是虚空的——我们哪里看得到原子;生物学告诉我们说之所以能发现这张桌子,是因为观看、触摸而引起的电脉冲刺激了我们的神经;而哲学则抽象得更彻底,有些人甚至认为桌子只是心灵中的一束感觉,不然能在看、摸等感觉之外去发现它吗?当然不能!既然这样,有人干脆就说存在即是被感知,他还用道理去证明了这个观点——多么荒谬,但是我们要怎么去反驳呢?

认识的真实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将直接导致我们对世界、对生活的看法,像作者说的:“你对实在的思考并不只是你的观点,它也是你生活的方式、你所做的一切事情的基础。一种未经表达、未经考察和未经论证的浅薄的基础是没有保障的。”[1]167

确实,寻找“真理”的任务非常艰巨。有些怀疑论者已根本否定发现“世界真实的样子”的可能性,他们中有些人还认为世界如此这样,其实只是、仅是人们把自己心目中的秩序强加给它的,根本就不存在离开了人的所谓纯粹客观的世界。比如,有人就坚持因果关系只存在我们主观观念中,下雨了,然后地面变湿了,这是两个事件,但并不表明这两个事件有什么联系。常识总以为看得见、摸得着,才可能是真实的,但谁又看见或者摸着了因果规律呢?地面潮湿,然后推测这之前一定下了场雨,这只是我们内心的习惯。我们能肯定明天早上的太阳继续从东边升起,是因为昨天、前天,过去无数天的经验积累下来的认识:以往太阳都是从东边升起来的,明天肯定也会。过去与未来的联系在哪里?这恐怕是联想出来的吧?况且,几千年来人们从来认为太阳东升西落,就连这个常识也是错误的。苹果是红色的,是因为照射在它表面的光线,只有某段范围的波长反射到了我们的眼睛而引起的感觉罢了。同样地,科学告诉我们说,颜色只是一些为我们视觉神经所能接收到的很少一部分的电磁波现象,还有绝大部分我们看不见;声音也只是物体振动再经过空气、水等介质传播到听觉器官产生的,更多的振动讯号我们也听不见;温度其实就是一大堆分子、原子剧烈的不规则运动信息传递给我们神经系统而已。客观世界本来没有所谓的颜色、声音、温度、气味等诸多现象,它们只是经由我们人类感知能力赋予或强加给了自然界,但是哲学家常常要追问的是,除去这些主观现象,无颜色、无声音、无温度、无味道的客观世界本身究竟会是什么样子的。要知道,蝙蝠仅仅用了嘴和耳朵就能完全识别自然生存环境,而且它们发出的超声波我们还根本听不见;但是相对于它们的世界,与我们所理解的世界,哪个物种的感知更符合真实呢?

四、自我、自由与道德

确实,哲学永远在提问题,也努力尝试回答问题,但答案总是难以统一意见。本书作者强调合乎理性是把握世界最有效的方式,合理地思考就是要求尽可能多地给出理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信我们为自己的认识和行为找到了支撑。我们常说安身立命,正是指我们找到了生活下去的根据。没有理解自己,没有理解我们的世界,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活着不是更悲哀吗?所以我们要追求真理,不停地提出问题,不停地解决问题。有一个真理理论最为我们读者熟悉,前面的论述也曾涉及过,它所定义的真理观指的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主观符合客观才是真理,不符合就是谬论。这个真理观的前提当然是必须承认有一个主观和一个客观,要求在内在的精神世界即主观世界,与外在的物理世界即客观世界作出不同的区分。那么精神世界是什么?“我”吗?很自然地,“自我”的大问题又被抛出来了。

“自我”是什么?我们普通人没有比这个更明白的了,但要把它说清楚就太不容易,事实上这个大问题引起了哲学界几百年来非常多的巨大麻烦。常识以为“自我”是两个东西:在身体或肉体上,它是头脑、躯干、四肢、器官等等;在意识上,它是“思想着的”,能感觉、能痛苦、能快乐、能做梦。当然不会存在两个“自我”,它只能是一个“我”的两个方面。心灵的方面能思维、能感觉,然而看不见、摸不着;而身体的方面占据空间,有质量,看得见、摸得着。我们可以感知别人的身体,却无法感知别人的心灵,可见二者的性质根本就不一样,心灵与物理之间到底怎样发生关系?这个问题有很多的解决方案,当然没有哪个方案能说服所有的人。很遗憾,太多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只好回到日常生活里去,自我就是对自己的一种解释,最后它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里,“我”成为了计划和行动中的那个“人”。也就是说,“我”是谁,“我”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是由“我”自己决定的。

“我”能决定“我”做什么吗?这是关于“自由”的大问题。我们知道,自由是依照自己的意志去选择、去行动,但我们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因为一方面按照决定论的说法,严格遵循自然界因果律,所有的运动路线、形式都要由物理定律、数学法则绝对统治,这里没有任何意外会发生,同样属于这个世界的人类当然是毫无自由可言的。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一切都是由先决条件和自然规律控制着的,人只是一架被设置好程度的机器,完全遵照命令来执行而已。某国法庭上就有律师曾经利用这条推理来为精神正常的杀人犯进行辩护,毕竟没有理由要求一个人去为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而在另一方面,理论又向常识妥协,至少人们似乎可以怎么想就能怎么想,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怎么想就能怎么做,好像严格决定论与自由选择是可以调和的。这当然还是会遗留一大堆问题,但我们只好这样屈服,因为人只有在能够自由决定意识、行为的情况之下,遵循社会道德、法律才会有意义。

道德哲学旨在提出一套原则和一种关于生活目标的看法,以使我们能够明白而自信地生活[1]285。道德的目的是为了美好的生活,因此道德可以看作是一种生活目标。好的生活有哪些?重新回到开头关于生活意义的各种答案:快乐,成功,禁欲,自由,权力和创造性,宗教和幸福,等等,不一而足。人总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关系到自己与他人,这就需要研究道德的社会角色。我们的行为是主观原则上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或者在客观行为结果上是先利于自己还是利于他人——即义务论道德观和后果论道德观。功利主义是一种典型的后果论道德观,比如为了小区里大多数人的财产安全,大家凶狠地折磨那里的一个老单身汉,虽然冤枉了他,但是达到了震慑那个潜藏着的真正盗贼的效果,小区治安环境陡然好转了,然而这样的后果论道德观可取吗?所谓义务论道德观,就是不考虑后果,只是依照原则、动机来作出行为计划,比如说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讲真话的道德命令,那么要有人逼问银行职员保险柜的密码,是如实告诉他呢还是撒谎说不知道?有哲学家坚持要求直言相告,我们能理解他思考的根据吗?要知道,这位伟大哲学家的理论影响深远,我们不可想当然地觉得他有多么的愚蠢。

结 语

当然,本书还讨论了许多其他有意思的问题。比如,正义是我们好的社会生活的标准。种族、性、美,也是我们生活里不可或缺的内容。它们是什么、我们又该怎么办的问题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不同于想当然的分析视角。

总的来说,从作者展示出来的逻辑结构,我们能感觉到《大问题》已经完全达到了大众对哲学普及读物寄予的期望,既严密细致,又深刻生动。前者保持了严谨的哲学风格,它对每一讨论都没有浅尝辄止,力图开掘掩藏于深层次的思想实质;后者围绕可以理解的生活,用范畴或问题来构建全书,把源自生活的困惑纳入若干个大的问题之下,徐徐展开历史上各派思想家的哲学观点,既保持专业水准而又绝没有失去平易近人的风格。它一再警醒我们:“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想要知道如何审视,我们可以去读一读这本书。

[1]罗伯特·所罗门.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M]].张卜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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