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丁睿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北京 100875)
秦始皇十三岁登基,成为秦王;二十二岁,行加冠、佩剑礼,正式独揽大权。在其执政的37年里,为了加强统治的需要,多次进行规模不等的移民。对秦始皇移民问题的研究,成果丰富。在著作方面,既有专门叙述人口迁徙的著作,也有部分内容介绍秦始皇移民的著作;这些著作基本上都根据文献记载列举了秦始皇推行的一系列移民政策,并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得出秦始皇执政的一些特点。如葛剑雄在《中国移民史》第二卷中,对秦始皇时期的人口迁徙进行归纳,较为系统、完整地整理了秦始皇时期的人口迁徙;[1]在《中国人口发展史》中,葛剑雄则从人口迁徙的类型、特点和规律上对中国历代人口迁徙进行归纳和总结,其中包含秦始皇时期的移民,通过研究,总结出秦始皇移民政策的继承性和开拓性等特点。[2]林剑鸣在《秦史稿》中分别从移民数量和对象方面进行研究,分析移民数量,认为“五德终始说”对移民政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移民对象角度探讨秦始皇巩固秦王朝的统治而采取的措施。[3]王云度、张文立在《秦帝国史》中提到了秦始皇之前秦国统治者的移民政策,从继承角度看移民政策,最后结合其他史实得出秦始皇日益骄横,其暴政引发了社会动荡的结论。[4]总之,著作类成果多集中于移民政策本身,以梳理为主,或配合其他问题的研究得出秦朝的政治特征。
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研究秦始皇移民问题的成果,这类研究选择移民的具体问题切入,角度多样,虽不及著作类成果全面,但分析更加深入。既有秦始皇时期人口迁徙的概述,也有从政治单一角度剖析秦始皇移民政策。比如,孙筱认为秦朝主要为强制性人口迁徙,目的多为充实关中和垦荒。[5]杨洪贵从政治功能角度深入剖析秦始皇的移民政策,着重分析了统一前后秦始皇推行移民政策对统治稳固所起的作用。[6]
虽然针对秦始皇移民政策的研究已较为丰富与深入,但这些研究成果都极少完整地分析其移民政策背后的思想动因。任何一个统治者在推行一个具体政策时,都会有一个总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并且,这种指导思想与目的极有可能包含多个方面,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还有文化上的,而且每一个方面又可能牵涉到更多更广的方面。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秦始皇移民政策进行梳理与分析,试图总结出其背后所反映的治国思想。
秦始皇推崇法家思想,尤其欣赏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法家理论。一般认为,“法”指的是法律、法令,“术”指的是统治权术,“势”指的是权力、势力。韩非子在《韩非子·定法》一文中具体阐释法、术的含义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法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除此以外,韩非子还强调“势”,利用“势”,人主可以更好地驾驭、控制百姓,使他们顺从、服帖。秦始皇深受这一思想的影响,具体体现在移民政策的两个方面:
第一,统一六国中,针对原六国居民、贵族强制移民
在统一六国过程中,秦国将领在攻陷城池后,秦始皇往往会安排移民。由于秦国本国人口有限,不可能无节制地向新占领地迁徙,因此,秦始皇采取了六国居民之间的互迁。
八年,攻占魏国的东郡(今河南东北与相邻的山东一带)后,将原在帝丘(今河南濮阳附近)的卫元君迁至野王(今河南沁阳市)[7]。
十八年灭韩,将韩哀侯平氏从平邑(今河南南乐县附近)迁至下邑(今安徽砀山县东)。[8]
十九年灭赵,迁部分赵国人至温(今河南温县西南)[9]。赵王被流放至房龄(今湖北房县)[10],此地位于大巴山、武当山和荆山之间远离交通点和居民点的偏僻地区。
二十二年灭魏,魏都大梁的部分人口被迁至丰(今江苏丰县)[11]、外黄(今河南民权县附近)[12]、南阳湖阳(今河南唐河县附近)[13],南阳的郡治宛县(今河南南阳)[14]也是魏人的迁入地。
二十六年灭齐,齐国国君被迁至共,即今甘肃泾川县北一带[15]。
除此以外,秦始皇还向咸阳、关中移民。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16]。三十五年,“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皆不复事十年”[17]。
无论是六国之间互迁,还是将六国人口集中迁往咸阳、关中,不难看出秦始皇的政治意图是削弱地方势力,强化对地方控制,为强干弱枝之计;而从文化角度来看,在长期发展过程之中,六国已形成各自的文化传统,对各自的文化有极强的认同感,在国家灭亡后,这种文化认同极有可能转化成一种政治上的凝聚力,因而反对秦的统治,而移民带来的不同文化共处,恰恰可以减弱或消除这种凝聚力的产生,以巩固秦的统治。
这两种目的背后都反映中央集权思想。秦始皇认为自己掌握着国家的最高统治权,臣民惟命是从,因此他敢于下令打乱原先的人口布局,让国家政策体现着人主的绝对意志,百姓无条件顺从。并且秦始皇明白,要加强中央的有效统治,必须彻底铲除地方反叛势力,而六国移民正是其中一项措施。
第二,针对有罪者的强制移民
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中,有一点即为严刑酷法,要对违法者进行严厉的处罚,使其畏于法律,顺从于统治。整理秦始皇移民的对象,发现除了六国居民以外,还有一部分是犯罪之人,他们中既有犯罪的平民,又有贬谪的官吏。
三十二年,秦始皇派蒙恬带领30万人进攻匈奴,第二年“徙谪,实之初县”。移民对象为犯了罪过的官吏、赘婿、商人。[18]
“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19]
九年,“及其(嫪毐)舍人,轻者为鬼薪。及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龄。”“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20]
十年,吕不韦因为嫪毐叛乱而受牵连,“饮鸠而死”于迁往蜀地的途中。而吕不韦子孙及舍人中“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21]。
在秦朝,这种将罪犯遣送到指定地区服劳役而不准随意迁回原籍的刑罚,叫做“迁罚”。这种刑罚也针对没有犯罪但统治者认为有犯罪可能的人。[22]秦国有“缘法而治”(《商君书·君臣》)的历史传统,身为秦国统治者的秦始皇自然深受“法治”思想的影响。根据韩非子的理论,法是国君以一人之力统治全国的工具,掌握了这个帝王之具,就能“独制四海而内”(《韩非子·有度》)。奉韩非子理论为圭臬的秦始皇对犯罪之人实施“迁罚”以示惩罚,目的就是让百姓畏惧法律,惮于犯罪,从而维持社会安定,在此过程中秦始皇也就实现了君主专制的强化。
秦始皇将有罪的官员贬谪到边地,一方面可以起到警示官员的作用,肃清官员队伍,消除集团势力影响,确保官员在素质上符合建设秦帝国的要求,并且完全听命于秦始皇;另一方面,这些被贬谪的官员自身熟悉秦国的律令,将他们发配到边地,变相传达秦国的律令精神,树立秦始皇在边地的权威,进而有效控制地方,加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无论是以上针对哪种对象的移民,秦始皇都是从消除内部矛盾出发,以巩固秦王朝的统治为目的,最终要在全国范围内树立秦始皇个人威信。这些移民措施都是他在法术势相结合思想指导下的具体措施。就秦始皇统治阶段而言,这些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过于频繁的移民也激发起了民怨,秦始皇在世时,由于其个人影响力巨大,全国并未爆发规模巨大的反对反抗,但秦始皇逝世后,局面很快失控,最终并未实现秦始皇“传之万世”的愿望。
秦始皇并不满足于统一六国后的疆域,他的眼光更为长远,他要建立一个幅员辽阔的大一统、多民族国家——以大咸阳为中心,西北击退匈奴,西南开发蜀地,向南攻占南越,向东巩固并逐步开拓新土。为此,他要逆人口自然流动规律,平衡国内人口,将人口密集区的部分人口迁徙至经济落后地区或原少数民族占领区,以实现其更为深远的政治战略布局。
对比秦代与战国的疆域,可以发现新增加河套地区、云贵高原的一部分地区和岭南[23]。除此以外,秦的势力范围在江浙一带有所扩大,原住少数民族于越人被迫从长期开发的浙东平原迁往尚未开垦的山区、丘陵——乌程、余杭、黝、无湖、石城县以南等地区[24]。于越人由富庶之地迁往贫瘠之地,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其生产力水平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人口增长速度减缓,不利于本民族的发展。但同时,正是由于于越人的开发,这些原本落后的地区经济得到发展,为秦帝国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做出了贡献。正是出于开拓疆土、征服少数名族于越人的政治目的与开发落后地区经济的经济目的,秦始皇对江浙地区的人口进行重新的分配。
但是,从规模、数量上而言,江浙地区的移民尚不及岭南地区、针对南越人的移民。
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25]又使尉佗越五岭攻百越。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不来,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26]
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27]
分析岭南移民发现,秦始皇统一的政治意图更为明显:移民人口中不仅有男性,更特地迁移“女无夫家者”——让中原汉族人在夷蛮之地落户生根,传播中原先进的技术和文化,以实现对少数民族的融合,服务于建设庞大的秦帝国。但是,由于移民人数有限,加上秦二世而亡,移民政策持续时间较短,秦始皇的政治意图并未完全实现。以汉族移民为基础和统治对象的中原王朝政权只占据了以郡县治所所在城市为中心的平原及交通沿线。[28]南越少数民族仍然控制着大量的地方。甚至被秦始皇“废为君长”的闽越王,实际上仍然统治着他的人民。
在战国时期,巴蜀地区已是秦国的领土。在秦帝国时期,由于巴蜀地区多山,条件较为艰苦,秦始皇不仅将其作为犯人、六国贵族的主要流放地,同时也将其他地区的人口迁徙到巴蜀。
上文已讲到将嫪毐、吕不韦部分舍人迁至巴蜀地区生活,由于他们本身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且个人文化素质较高,贬谪官员对于巴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功不可没。同时也应注意到秦始皇将大量平民迁徙到巴蜀地区。在官方移民的带动下,个人主动移民至巴蜀也变得非常常见。根据湖北出土的云梦秦简记载:
爰书某里士伍甲告曰:“谒鋈亲子同里士伍丙足,迁蜀边县,令终身不得去迁所,敢告。”告废丘主:士伍咸阳才某里曰丙,坐父甲谒鋈其足,迁蜀边县,令终身不得去迁所论之。迁丙如早告,以律包。令鋈丙足,令吏徙将传及桓书一封诣令史,可收代吏徒,以县次传诣成都。成都上桓书太守处,以律食。废丘已传,为报,敢告主[29]。
这一材料从办理移民的行政程序之迅速这一侧面可以看出,由于办理数量多,行政程序可能得到简化,官员业务熟练,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同时间接反映出秦始皇移民巴蜀人数之多。
此外,秦始皇将大量人口移民咸阳、关中背后所折射的大一统思想也值得思考。十二万户豪富移民咸阳[30],增加的消费人口带动各行业的迅速发展;人口数量增加,原先的国都面积就显得过于狭小,因此,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皆不复事十年”[31]。移民政策配合扩建宫殿、修建陵墓、修筑四通八达的驰道等举措,目的是建设一个“大咸阳”。从这个角度来看,秦始皇是深谋远略、高瞻远瞩的,他不仅仅在帝国四周开疆拓土,而且适时地建设国都,扩张国都的规模,使咸阳成为前所未有的大都市。
秦始皇还有一个重要的移民方向:西北。在解决了中原内部的统一问题后,西部、北部的匈奴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对此,三十二年,秦始皇派蒙恬带领30万人进攻匈奴。一般而言,秦朝的主要粮食供应基地在黄河下游,而军事行动北至河套平原,如此远距离地粮食运输周期长,成本高,制约了秦始皇的开疆拓土。所以,在用军事力量打击匈奴的同时,秦始皇也组织过两次大规模移民和几次较小规模的移民。
始皇帝三十三年,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徙谪实之初县。[32]
临邛县郡西南二百里,本有邛民,秦始皇徙上郡(今陕北至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实之。[33]
秦逐匈奴,收河南地,徙民以实之,谓之新秦。[34]
移民西北,设立郡县,方便解决作战粮草问题,同时建立起更加牢固的统治,有效管理西北地区,维护边境的稳定。
在帝国东部,秦始皇也安排有移民。
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作琅邪台,立石刻,颂秦德,明得意[35]。
琅邪为原越国国都,后为“齐东郡上邑”。而齐国又是六国中最后一个被灭亡的,秦在此地的统治基础并不牢固。又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琅邪是当时秦帝国惟一的滨海郡城和港城合一的重要城市。秦始皇再次移民三万人,其战略思想不仅有稳固统治,这从琅邪台碑文中可以看出,“东抚东土,以省卒士”[36]。至于秦始皇花费巨资支持徐福两次东渡,主要原因是求仙问道,但一生积极开疆拓土、敢于与海神战[37]的秦始皇是否也有打算将疆域拓展到传说中的“仙境”呢?这一点也值得考虑。
总之,秦始皇在边境移民是受到了“大一统”思想的影响。“大一统”思想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开疆拓土,建立统一、多民族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此处的“大一统”思想侧重于对除中原以外的领土的征服、管理,更能体现一个国家领导人的魄力。
“五行”学说起源较早,《尚书·洪范》中就有“五行”思想的记载。战国时期,阴阳五行说发展成一个体系,齐国人邹衍提出“五德终始说”,把五行的属性称为“五德”,用来解释历史发展循环的观点。《吕氏春秋》收录了这一理论,但秦始皇由于种种原因并未从中直接加以采用。而是“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38]。于是就有了《史记》中的如下记载:
“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於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後合五德之数。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与移民有关的便是移民数量的确定。上述“数以六为纪”,实际生活中所有数字均采用六,可操作性较差,因此会选择一些六的倍数或半数。代表有:
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39]
二十八年,“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
三十六年,“又迁北河、榆中三万家,拜爵一级。”[40]
“十二”、“三”,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出秦始皇信奉“五德终始说”,将这一学说渗透到政治措施中,营造一种秦代周得水德,秦始皇对天下有无可争议的统治权。
秦始皇移民政策背后也反映出他对先王们移民政策的“继承”思想。秦国的移民传统,有多方面的体现。一方面体现在九次迁都上——迁都即意味着大规模迁徙文武百官和都城百姓;另一方面体现就是体现在商鞅变法后,针对“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商鞅“尽迁之于边城”,使百姓不敢议论政令。[41]同时,还体现在对巴蜀的移民上。秦惠文王在占领巴蜀地区后,曾组织一万多家秦民入蜀。
此外,无论是在统一六国过程中,还是帝国扩张阶段,秦始皇移民对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商人。如:
将从事冶铁行业的赵国商人卓氏迁往四川,山东商人程郑同样迁往四川,梁国商人孔氏迁往南阳。[42]
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43]
最有意思的是,三十二年,秦始皇派蒙恬带领30万人进攻匈奴,第二年“徙谪,实之初县”。移民对象为犯罪的官吏、赘婿、商人。人数不够,就征发曾经登记过商人户籍的人,或者祖父母、父母登记过商人户籍的人。就现有文献,移民商人尚看不出秦始皇抑商的动因。
秦始皇曾经大力褒奖过两个商人,一个是乌氏倮,通过在边境贩卖牲畜、进献奇物给戎王获得赏赐发家致富,秦始皇“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二是巴寡妇清,凭借先人留下的丹穴产业致富,秦始皇彰其“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为其筑怀清台。同时,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之后,统一货币,这无疑有利于商业的发展。而从整体上看,秦始皇对待商业的态度是积极的。商业可以促进物资互通有无,带来市场繁荣,营造“太平盛世”的景象,这是秦始皇所愿意看到的。秦始皇移民商人,大概在其心中把握着一个原则,即为统治服务,带动商品流通应该是主要目的,打击不法商人应该是次要的。
一国政令有其历史惯性的存在。前代移民的成功及红利在一定程度上给了秦始皇信心和诱惑。不否定有其他思想动因的存在,历史传统对秦始皇也应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从秦始皇移民对象为原六国居民、有罪之人可以看出,秦始皇在管理国家内部事务时,秉持法术势相结合的理念,以加强君主专制,形成个人对国家强有力的管控;从移民的方向角度分析,秦始皇重新分配全国人口,将部分人口迁至边疆,并配合性地扩大首都面积、人口,背后反映的是秦始皇建立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帝国、成就千秋霸业的宏伟志愿;从更微观的角度“移民人口数量”分析,有意识地使用六的倍数体现了其思想中的“五德终始说”理论;最后,纵观秦国的移民史,秦始皇时期的移民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由此可以推断出,秦始皇移民思想受到了之前国军的影响,其思想是对前辈的继承。
从整体上看,秦始皇在人口分布上动大手笔,是其渴望成为“千古一帝”的体现;但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此大规模的人口迁徙,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一个经历多年战火的国家恢复、发展。由于宗族观念下重土安迁思想影响深远,百姓对于移民也怨言极大。秦始皇本是为了巩固统治,却在结局上适得其反;加之他的突然离世,后继者无能,秦始皇原先的移民规划被打乱,随着各地起义的爆发,大量移民逃离迁入地,回到家乡,秦始皇的移民目的也就落空了。
[1]葛剑雄 .中国移民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
[2]林剑鸣.秦史稿[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3]王云度,张文立.秦帝国史[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4]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
[5]杨志刚 .千秋兴亡·秦朝[M].长春:长春出版社,1997.
[6]韩星.中国古代思想简史[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7]吕思勉.秦汉史[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9.
[8]崔瑞德,鲁惟一.剑桥中国秦汉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注释:
[1]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
[2]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
[3]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4]王云度、张文立《秦帝国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
[5]孙筱《秦汉时期人口分布与人口迁移》,《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第4期,页44-48.
[6]杨洪贵《秦始皇移民政策的政治功能》,《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页52-55.
[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卷37《卫康叔世家》.
[8]《通志·氏族略》,四部备要本.
[9]《史记》卷103《万石张叔列传》.
[10]《淮南子 泰族训》.
[11]《史记》卷8《高祖本纪》.
[12]《史记》卷89《张耳列传》.
[13]《后汉》卷33《冯魴传》.
[14]《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15]《秦集史·迁民表》,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927页.
[16]《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1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18]《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19]《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20]《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2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22]《千秋兴亡·秦朝》,长春出版社,第302页.
[23]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第107页.
[24]《越绝书》卷2、卷8,乐祖谋点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25]《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26]《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27]《汉书·高帝纪》.
[28]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第392页.
[29]《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61页.
[30]《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3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32]《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33]《华阳国志》三.
[34]《水经·河水注》引薛瓒.
[35]《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36]《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3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38]《史记·封禅书》.
[39]《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40]《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41]《史记·商君列传》.
[42]《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4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