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兆奇 姚中
编修县志,是一项浩繁的工程。它如同撰写国家正史一样,需要作多方面的涉猎和考究才能编纂成志书。志也属于历史的组成部分,这一点也得到大家的公认。编修史志从广义上说,它属于文学之范畴中的一项。志书中从整个自然地理介绍,历史叙述,人物传记,无一不属于文学范畴。在我国古代,文史本是一家,文和史并没有截然的界限,可以说二者合为一体。在某种意义上说,文由史而派生,史以文而存华;没有史,则文无以由兴,没有文,则史无以生辉。
纵观我国古代经传,无一不是历史,而又无一不是文学。司马迁的《史记》是一部伟大的历史名著,但它又是一部很高的文学巨作。《周易》记述的是自然变化的哲理,《礼记》叙述的是礼仪,两部巨著无不渗透着文学色彩。文学、历史、哲学,其分类各有不同,但它们无一不统一于文学之中。
到了近代,由于我国传统的文化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文学、历史、哲学等学科才自成一系。于是文学专以抒情状物写人为主体,史学则专以记社会、政治、经济、人文之演替,哲学则专以论理……尽管如此,我想,史学总不能与文学范畴截然脱离,如果一部史书没有很好的文学性,不论它包括的内容多么丰富,记述的史实多么翔实,总归不能算是一部好史书或好方志。哲学脱离文学,则究探无以深,析辩无以明,因此其所启发导诱于人者必不验。这是多少事实证明的了,毋庸赘述。随着社会之发展演进,时至今日,史与文中间,隔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二者不能通融。文者可以非史,史者可以不通文。写史的人,不讲语言如何凝炼、恰当,只要把史实记述下来,就算完成了任务。文学可以不通历史,独生奇葩以溢馥散馨于世间。我以为这不能算是一种正常的发展规律,真正的文者的通融统一,便算不上好的文史家或哲学家,至于编修史志,更是不能例外。
有的人也许会反驳我的论点,以为编修方志只要把本地的自然山水,行政区域,历史沿革,人文与经济发展交待清楚,目的也就达到了。但是,我想不具文学性,就是这样几个目的也是难以达到的。我曾见到过地方一个区划部门搞了一份规划材料,文字记述连篇累牍,表格二十多张,数据惟恐不尽,生怕别人看不明白……但是,到头来,果真使人看了不明其糊涂,看了半天不知其旨要所在,表格成堆,反映不出切要处……这当然和文字功底是有关系的。但是,即是叙述明了,文字功夫还要得体,尤其是要记述得简洁扼要,不冗繁拖拉杂,能明其中心要点,结构严紧细密,这便是文学性的功力所在。文学要贯穿整个史志篇幅内,寓于通篇文字中。
仔细说来,究竟什么叫文学性呢?所含极其广泛,单就编修方志的文学性,我想不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先材之扼要性。修志写史家,搜集的资料一大堆,能没有选择,没有取舍的繁繁堆砌么?那么要从何叙起,怎样提取?这就需要撰写者大犯一番思索。必于繁杂的资料中扼其要旨,提其筋骨,而后铺展成章,于是记一而挈百,叙此而领彼。所谓“画龙点睛,一点传神”,其斯之谓欤!正如鲁迅先生所举画人物画像的例子一样,如在毛发上下工夫,画上千万条,也交代不出人物的特点来,如果在眉目口鼻把握稳准,只要几笔,则整个人物便跃然纸上,一目了然。至于毛发,只需要几笔盖过。编修史志与绘事虽属异曲,而实属同工。因此,修志工作在某种意义上讲是资料堆砌,但它又绝非自然堆砌,必有取舍,有提炼,有升华,否则,它必然成为一栏子故纸堆。
第二、语言之凝炼性。我国文学,向以语言炼达取胜,即以准确的言语,凝炼的词句,恰切的表达思想和叙事状物,达到既简炼,而又透彻明了。这是一切外国文作之所望尘而莫及的。这个优良传统,我们必须继承。试观我国经传与现时文史之作,同是记史写事,为什么《国策》、《左传》、《史记》就那么上口,令人爱读,就是因为它叙事简要透彻明了,没有废话,纯属冶炼出来的金石精华,而不是烧得半生不熟的矿渣,使人读过,如同饮了一杯白开水,平淡无味。什么原因?就是叙事的语言,缺乏凝炼性、概括性。拉沓的语言,繁冗的阐述,难以达到简笔传神之效果,因此就缺乏文学性,因而其感人之力自浅。我国自古就提倡“笺牒简要”,只要简单明了透彻的语言以叙事状物,方兹称为文学。有人说写史修志必用语体文,我以为要根据事物之实需,易简则简,易繁则繁,以透彻明了为准绳。
第三、叙事状物之形象性,这也是编修史志所不可缺少的要素。写史修志虽属自然记实,但目的都在于晓喻众人,告知来者的,怎样如实地记一个山川景物,怎样记一个时期的历史演变,怎样介绍一个人的生平(传记),也不是一桩简单的事情。《山海经》是我国古代一部地理著作,它记的是山川景物,并不需要也不许描摩夸张形容,只是如实地记叙,但它所记述的山川自然景物,无不活灵活现的呈现在读者面前,这就是形象性。因此它也就是文学性。我们常见的人物传记,如与司马迁、班固所写的人物纪传相比,同是记的一个人的历史,而前面则是干干巴巴,后者则是生动感人,富于形象性,写出了一个人的要点,因而其形自现。我们常常是繁冗的平铺直叙,虽文字费了不少,但最终没有看出一个人物的性格是什么。换言之,就是没有概括人物的特点,也就是说,失去了形象性,因而也就失去了文学性。
第四、含蓄性。文学创作、写诗特别强调要有含蓄性,而编史修志叙事状物,虽属以事实为依据,但在具体叙述过程中,也不是不需要概括含蓄的,对叙事状物,应抓信其本质,扼其所要,几笔概过,宜简则简,宜详则详,宜略则略,切记不分主要或次要的,有用的或没用的繁繁累砌。主要的事物点出来,则无关紧要的事物,应一律舍弃,如此则事物之精华自聚,梗要自出,不要繁繁说尽,如或不然,则往往是唯恐读者不知,反而偏偏将读者引入迷魂阵,这就叫做失去了概括和含蓄,因此,所编修出来的史稿,依然是史实累砌的故纸堆,毫无文学价值。这也是编修方志所切关紧要的一环,绝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