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法治史看中国法治进程

2015-08-15 00:55
长江丛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法制道德法律

王 芳

(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南昌 330000)

法律移植是学术界长期以来不断探讨的问题。对于法律如何移植,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也备受关注。从中日对比的角度去看,二战后整个世界的经济都处于一片颓靡,中国和日本都在艰辛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日本经过不断的法律移植和创新,却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腾飞起来,实现了经济复苏和繁荣。我国虽然也试图用法律移植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效果并不显著。日本能够成功的原因是,在进行法律移植的过程中融入自身特色,结合民族文化传统,不断推进法治化进程,改变最初的一贫如洗走向今天的繁荣。

一、日本法律发展渊源

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日本,是一个十分擅长学习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汲取他国优秀经验,以弥补自身经验不足。在封建时期的日本文化中,到处渗透着我国的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也包括法律制度。日本封建时期的绝大多数法律制度都来源于我国,在古老的东方文明渐渐失去生机之时,西方文化日益鼎盛,日本幕府统治迈向崩溃的边缘。日本学习的目光投向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明治维新的出现,彻底扭转了日本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在日本法律体系的整个形成发展过程中,按时间和阶段可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封建时期、资产阶级时期、二战后及当代四个阶段。经历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双重洗礼,经受实践的检验,日本萃取大陆法系与欧美法系的精华,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为世界法律制度史创造出一个移植与法制创新借鉴的新典范。

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的法治思想传承了中国古代封建法治的衣钵。明治维新之后,开始向西方学习,借鉴了诸多西方法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向法国学习的阶段。日本以法国的法律为基础,在法学家保阿索那特的帮助下,快速建立起近代法律制度。先后制定了《刑法》、《治罪法》、《民法》等法典。这些法典并未结合日本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直接移植,与日本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格格不入。因此,日本又开始寻找新的社会良药,进入了向德国学习的阶段。日本经过仔细考察,认为德国的政宪制度较接近本国国情。德日两国都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封建残余仍旧没有彻底扫清,资产阶级革命具有不彻底性。日本的天皇崇拜传统由来已久,而德国的《普鲁立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认为王权至上,与日本的天皇制相吻合。所以日本在德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民法、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法律制度。再次,美国法律对于日本法律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战后,美国军队在日本进行了七年的占领,迫使日本进行一系列的法律改革,废除旧的军事法西斯制度,对民法、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进行修改,这次修订并非全盘照搬美国模式,而是结合了英美法系的特色,又保留了日本固有的法律传统和特色。初步建立起英美式的法律制度,注重判例法,强调审判一体。变君主立宪制为议会内阁制。尽管天皇的位置依旧保留,但是只是虚有其名,并无实权。为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通过立法赋予公民更多的合法权益。这就奠定了日本现代法律的基石。

二、从日本法律进程看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保障。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前提必须保证,法律文化交流有一条畅通的渠道。让整个社会层面有不断汲取他人优点,补己之短的开阔心胸。能打开开放的大门,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积极主动去推动法律化进程。法制近代化与社会法律观念的近代化息息相关。法制近代化包括法律制度、法律设施、法律观念的传统向近代转型。法律观念的转型是其核心。对于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和缺陷,要不断进行更新和修正,必须不断学习优秀先进的法律观念,补充营养和发展前进所需能量。

(一)中国法治进程历史回顾

同样处于被列强压迫,内忧外患的生死边缘,两国所采取的对策截然相反。日本进行明治维新,废除治外法权,不断学习西方文明,强大自身。但清末变法却惨遭失败。同样都是在相似的国情之下,采取相同的变革手段,向西方学习,缘何日本走上了一条改革图新的道路,中国却惨遭移植失败?主要是清政府处于内外夹击的形势之下,战争频发,又生搬硬套将并不适合当时国情的西方法律直接进行移植,再加之执行力度差,以失败而告终。

(二)坚持汲取精华,弃其糟粕

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要坚持,结合自身实际。避免生搬硬套,在选取他国优秀经验的同时,首先要进行实际考察,仔细探究,汲取可利用的精华元素,充分利用。世界上没有两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更不会说有同样适用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各国的人文环境,政治风俗,地理环境,经济基础各具特色,其法律制度必然要结合自身情况。如果不加以合理选择,单纯照抄别人已有的经验,必然会招致失败。我们要拿来,但更要革新,不断地创新,进行优秀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结合,将别国优秀经验作为奠基石,创造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文化法律制度。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才能扎根生长繁荣,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为了加快我国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应当进行优势互补。借鉴他国优秀经验能否切实可行的关键因素就是如何借鉴参考,只有在尊重原有文化的基础之上,把西方文明融入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中,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三)法律移植本土化,道德与法律相结合

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法律制度都具有独特的个性和思考,发展轨迹极为相似。日本能够取得成功与法律本土化的关系密不可分。我国古代文明延续了五千年,在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包含着大量的优秀的民族特色。在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时代里,清政府没有进行及时的转型,行走的步伐略微落后了一些,但并不代表要全盘舍弃保存已有的优秀文化。清政府为了摆脱自身统治危机,强行照搬西方模式,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不考虑实际情况,把西方法律制度当做救命稻草,只求迅速化解矛盾,这将必然要走向失败。尽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文化因素同样制约着法制化的进程。在五千年文明的不断历练中,形成了一套传统的儒家思想观念,古代传统以道德为依托,道德观念深植于人民内心。而西方的文化较为开放,引进西方文化后,解开了中国人压抑已久的天性,原来形成的道德文明遭受巨大冲击,道德评判标准彻底崩溃,道德滑坡现象日益严重,违法乱纪时常出现。现代公民失去原来的道德约束,由于不懂法律,不守法的现象屡禁不止。失去道德的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道德与法律都坠入深渊,互相加剧不断地进行恶性循环。因此,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忽视本土因素。

三、结语

我国现代法律基本参照西方的大陆法系,无论是法学思想,法学理论还是法学方法都建立在西方法律基础之上,这样的现实就限制了我国法学发展的方向和模式。纵观日本法制进程,可以清晰看到,日本法制体系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变迁,采取混合的方法,不论是在发展的那一阶段,都能充分吸别国优秀民族经验,不断进行汲取与创新,融合多种文化,制定出具有民族特色适用于自身的法律。这就给我国法律制定以深刻启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各有所长,要立足基本国情,放眼世界,以海纳百川的心胸和气度,去不断探寻适合我国的法律的制度。不断促进我国法制化进程,让法律制度更健全,更好的服务百姓。

[1]邱实,倪松,牛国康.日本法制近代化改革缘何成功[J].今日湖北,2012(4).

[2]刘海波,肖尤丹,靳宗振.日本科技法制与我国借鉴[J].中国软科学,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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