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后企业内部控制变化

2015-08-13 18:41李转霞
中国经贸 2015年11期
关键词:开票专用发票财税

自2012年9月1日,营改增进程开始迈出第一步,试点行业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截至目前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业务主要有不动产租赁业、酒店服务业、建筑业等非生产类服务业。201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表示,将加强研究能否、何时、如何推进非生产类(生活类)服务业“年营改增”问题。

众所周知,营改增对于企业,除了降低流通环节重复征税之外,在企业内部控制诸多方面发生变化:如合同管理、票据管理、税负变化、会计核算、计税缴税等业务。作为即将加入税制改革大军的企业,本文将以营改增这一重大政策变化作为节点,从营改增政策发布日之前、政策发布日到执行期间、政策执行日之后分三个阶段谈非生产类服务业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发生的变化。

一、营改增政策发文前

这一阶段,企业财税部门是营改增政策风险预防性控制主要执行人。首先由财税部门为主导,及时收集从税总到主管税所的各种规定政策和法规,列出企业所有收入相关业务,支出相关业务,分析核对,第一时间判断对企业的影响。财税部门还需及时了解企业业务营改增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已有政策,积极享受应有优惠,首先要了解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申请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事先做好申请免税优惠的充分准备。

对于营改增政策界定不清楚的业务,比如,关于酒店业常见的宴会会议业务,根据北京市国税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部分政策及管理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之第12条的规定,“宾馆、饭店提供的会议服务,应按照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但实际上,酒店宴会或会议业务,仅仅是将场地暂租给会议举办单位使用,不应属于上述文件中列举的会议展览服务或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而应属于租赁不动产业务。因此在营改增政策执行之前,企业财税人员人员需要与税务局积极沟通,以获得适合企业的税率。

其次,事先考虑在会计核算系统变更设置新会计核算科目。无论是否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都要增加,应交税费的明细、营业收入的明细都得改变,以符合税款计缴和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IT系统科目设置更改需在营改增时点之前完成。

再次,财税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与企业IT部门财务核算系统维护人员,了解金税系统安装事宜,提前做好与财务核算系统财务模块连接的准备工作。

最后,该阶段企业全员均应该普及营改增相关政策和知识,增强员工的增值税纳税意识,并将所汲取的知识贯彻到销售、采购、结算、核算、计税缴税等各个业务环节中,防范税负风险和检查风险。

二、营改增政策发文后至执行日期间

该阶段,仍然以企业财税部门为核心主导部门,组织企业所有经营部门梳理企业全部收入业务清单,确定营改增税率适用范围,最好将收入业务梳理结果形成表格或者销售业务税种清单,列明业务名字、税种、税率、何种情况下可以减免税,因为可能涉及高低税率的混合销售行为纳税,所以清单有必要区分收入业务是全部需要改增,还是部分需要改增部分不改。企业财税部门还应正确识别和正确处理视同销售业务,视同销售行为或涉及进项税额转出的应税行为应及时识别和正确申报。

财税部门通知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发票问题以及合同条款变更,说明已签定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以及在营改增时点前后,跨时点执行的合同,我企业可能提供不同类型的发票。如果客户也在同一时期的营改增范围内,他们取得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可能影响下一续租合同的价格谈判。同时,如果同一时期客户也已经实行营改增后的政策,且企业的业务客户免征增值税,那么企业不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组织所有经营部门梳理采购(采购物品或服务)业务清单,确定可抵扣范围。财税部门需要列出各种成本费用明细,核对规定或者咨询税局,确定哪些项目可以抵扣,做成成本费用、购置资产、工程建设抵扣情况清单。

为了本企业的合规纳税,财务部应提醒采购业务部门选择合适供应商,在即将签署合同前,与供应商重新谈判合同中与税金相关条款,并一律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该阶段财税部门还需要提示公司管理层和法务部门,销售合同与采购合同文本均需要在税金条款上进行修改调整。

三、营改增政策执行之后

企业在营业税下普通发票“松散”的管理制度,不适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凭证外,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功能就是作为抵扣进项税金的凭证,因此需要建立并加强增值税发票购买使用登记、保管办法。强化对取得增值税开票信息合规性审核控制点。

加强增值税开票前审核控制,当业务部门提出开票申请,财税部门应该建立对开票申请审核制度,防范对外不当开具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带来的违法风险。当期开票结束,加强税控系统中开票清单再次复核控制。由财税部门打印当期开票清单进行时候复核,确认开票项目没有遗漏,确认当期开票金额与当期收入金额一致。

加强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的审核控制, 增值税核算的会计核算是和营业税不同的,需要重新设计计算表单,以及记账分录。

这一时期,财税部门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测算企业执行增值税后的实际税负。在税负增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过渡期补助扶持政策,申请适合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比如,关于固定资产进项是否可以抵扣,根据《财政部、国际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凭专用票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前提是企业必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结束语

企业应正确认识营改增前后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发生的变化,在不同的阶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增强预防性控制和检查性控制措施,完善风险控制制度。降低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作者简介:

李转霞(1977-),女,汉族,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师,具有10年内部审计和企业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经验,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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