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科技对策分析

2015-08-07 02:15刘怡然彭世煌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6期

刘怡然 彭世煌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较快的发展,基于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的基本政策,农村的城镇化步伐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同时,作为城镇化过快带来的负面效果,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对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迫在眉睫。基于此,以长沙市为例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从科技的角度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 农村生态环境;科技对策;湖南省长沙市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18--02

1 长沙市农村生态环境现状

长沙市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是湖南省省会和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整体而言,长沙市农村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尚好,大部分地区保留了较为完整的植被;但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生态破坏情况,如违规采石开矿、挖河取沙、毁田取土等行为,部分地区生态系统功能遭到损害,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加剧,自然景观格局遭到切割破坏。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所承受的压力也不断增大。在过去的几年里,城市工业逐渐向农村转移,粗放的禽畜养殖方式等,导致大量污染被引入,工业企业、禽畜养殖及农村生活形成的交叉污染,已经对农村环境和农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1.1 城区工业转移造成的环境污染

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普遍存在。城市区域扩展速度不断加快,农村地区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存放地,占用和毁损了大量的农用地,污染了农村地区的空气和水源。随着城市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一些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产业向农村转移特征明显,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到周围农村地区,农村工业污染形势严峻。

近年来,长沙市区及周边县(市)工业发展迅速,形成了多处工业园区。仅长沙市区周边就有南面的暮云工业园、环保科技园;西面的麓谷高新区;北面的金霞开发区等。下辖的浏阳市、宁乡县、长沙县均有多个工业园区已经形成或正在建设。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园区的不断扩张,虽然推动了城市及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占用了大量的农业用地,破坏了农村地区原有的生态环境和植被,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大量排入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环境污染不断加剧。

1.2 农业污染严重

农业面源污染是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部分,来源于作物的农药喷洒、土壤化肥施用和部分作物加盖的地膜。我国是世界上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最大的国家,利用率仅为35%左右。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地膜,不仅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而且已经引发了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全方位的立体污染。我国湖泊与河流中的污染负荷有50%以上源于非点源污染。其中,来自农业面源污染的约占1/3[1]。长沙市化肥施用强度达到258 kg/hm2(折纯),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水体污染而设置的225 kg/hm2的安全上限。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仅20%,大部分被焚烧和随意丢弃;秸秆田间焚烧和随意丢弃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重而道远。长沙市农村地区养殖户数量多、分布广,对分散式养殖的监管缺失,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已成为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甚至威胁到饮水安全。

1.3 城镇发展过快带来的环境问题

2006年开始,长沙市城镇化率显著加速,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70.6%,有100个城镇,全市初步形成了由中心城区、一般城市(即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和宁乡县)、重点建制镇、一般建制镇所组成的城镇等级规模体系。从整体上来说,长沙市小城镇建设总体水平较低,多数小城镇处于城镇化发展的较低层次:首先,第一产业占经济总量比重较大,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土地资源存在用地粗放利用率低,浪费严重等现象;第二,现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存在重投入、轻产出,重产业开发、轻资源节约等问题,城镇基础设施差综合服务水平较低。第三,城镇发展模式单一缺乏特色。同时,小城镇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日益显现。

2 加强长沙市农村生态环境的科技对策

2.1 发挥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

国家要从管理角度入手,通过立法、管理、经济等措施以及政策的运用,保障生态系统的安全与发展。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区域,则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做好决策、健全体制、加强具体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下一步工作中,长沙市应健全环保体制,建立并完善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环境保护激励机制、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机制;成立更高规格的专门决策机构,同时加强政府部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制定针对性的地方性环保法规,为长沙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具体的法规和政策依据及保障。

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明显的公共性特点,所以政府应当作为农村生态保护资金投入的重要主体[2]。在此方面,政府有必要将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当作基本的公共服务内容,并对各级部门投资责任做出明确的投入额度,以确保农村生态保护中具备资金保障[3]。

2.2 强化农村环保科技创新,建立农村环保科技推广体系

强化农村环保科技创新,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长沙市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环保企业的创新能力,合理引导,建立起一支规模大、力量强的科技创新队伍,提高地区适用性环保科技的创新能力。

目前,针对长沙市存在的农村环保科技推广力度不够、持续性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推广体系。首先,合理利用已经建立起来的较为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开展环保科技推广工作。其次,借鉴农业科技推广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环保站,配备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入户指导等多样化的推广方式;最后,解决好原有推广工作中持续性不足的问题,建立由专人负责专项推广的工作体系,形成长久的动力,确保推广成果的有效实施。

2.3 提高农民环保科技素养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政府主导,但政府不能代替农民的主体作用,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这就要求农村居民既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又要有一定的科技素养。同时,可以合理应用不断更新的环保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进行农村环境治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具体应当完成下面几点:首先,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促使农民在关注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关注生活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其次,开展针对性的环保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养,促使农民掌握基本的科技知识和技能,确保科技创新和推广成果能得到有效实施;最后,激发广大农民的环保热情和积极性,在被动接受环保科技成果推广的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多种类型的环保自治活动,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需求的环境保护及治理机制。

2.4 健全农村环保科技政策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我国针对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制定并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这些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开展的保障和依据。充足而稳定的资金投入是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能顺利开展的保障[4]。长沙市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基本形成了以市级财政刚性投入、县级财政配套投入的投入机制,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金制度,长沙县另辟渠道,建立起财政预算与市场融资、村民出资与政府“以奖促治”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取得不俗成绩。随着农村环保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单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满足需求,长沙市应继续扩展投资渠道,借鉴长沙县的成功经验加以推广并完善,通过创新环保工程的运行机制,大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事业,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进而提高整体生态安全水平,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5]。

参考文献

[1]杨麟,周更生.湖南省农村环保问题及对策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3.

[2]张永霞.谈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环境,2011(17).

[3]许馨慧.我国农村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13).

[4]干静.湖北省农村水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基于社区发展视角[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1.

[5]吕亚慈.衡水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探讨[J].知识经济,2015(4).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