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征信体系建设文献综述

2015-08-04 02:12费立胜
时代金融 2015年20期
关键词:信用体系建设

费立胜

(农行青岛分行,山东 青岛 266000)

一、征信体系产生的逻辑和动因

约翰·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中阐述了征信一开始产生的原因,他认为在商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商人和非商人以及商人和商人之间的交易可能会发生误解,也有可能发生欺诈,或者是种种猝不及防的变故,就会产生争端,因此就需要有调解争端的可靠办法,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法律保障的机构或制度。

James H.Madison在《19世纪美国商业征信所的演进》中简述了美国征信业行业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以及对信用报告不准确责任认定标准。作者重点指出了征信业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以及对征信司法建设的重要性。作者认为若要征信业健康发展,首先应加大征信法律建设,正确区分征信信息,妥善保护个人隐私,有效遏制行业不良竞争以及征信失信的现象。

玛格里特·米勒就美国的征信体制发展动因进行研究,认为美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与美国的社会体制有重要关系。由于美国早期并没有银行或商业协会等利益保护集团,企业为有效降低风险,有效提高征信水平,因此出现了现代化的征信机构。

我国著名信用学家林均跃(2011)就我国征信业体系建设发展的内外在原因和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认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日趋完善,中外经济贸易合作日益增长,西方企业为加大对我国企业的征信力度,降低信用风险,各类征信机构开始进入中国市场。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及对信用问题越来越重视,我国政府开始构建自己的征信体系。为了能在较短时间构建一套完整的征信体系,我国信用体系融合其他国家采用的盎格鲁模式、引进模式和公共系统主导模式,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

相对于我国征信体系的刚刚起步,西方发达国家征信体系发展比较成熟,从信用体系一开始发展的逻辑和动因来看,无论是我国还是西方国家最初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但是也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如市场经济中明显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为了有效地降低这种不对称性,防范市场中存在的交易、信用等方面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征信机构乃至征信体系应运而生,反过来说,征信体系是应对市场经济中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以及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以市场经济为主导成为市场主流,征信体系建设就越发重要,如何构建我国征信体系,本人认为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现有模式,而有必要结合我国国情、历史文化进行一些必要变革创新。阿夫纳·格雷夫曾在《大裂变》中比较了一个以集体主义为信念的马格里布人和一个以个人主义为信念的热那亚人两个不同的组织,表述了在不同文化、不同历史背景条件下将会产生不同的制度体系,这也决定了我国建立征信体系,决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征信体系建设,而应该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国情,制定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征信体系。

二、征信体系内涵与外延界定

征信体系的研究,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建设好征信体系首先需要对征信、征信体系构成以及征信内容有明确的界定。否则,将很容易使征信体系信息被别有所图的机构或个人所利用,与征信体系最初建立的初衷相背离。

玛格里特·米勒认为,征信体系是描述经济体中有关征信的体制框架,包含:公共征信体系、征信法律体系、征信管理体系、征信文化背景、征信机构以及供金融中介和其他机构使用的信息数据。

林均跃(2003)认为,征信是以了解企业资信和消费者个人信用为目的的调查,包括对一些与交易有关的数据采集、核实、依法传播的操作全过程。

吴晶妹(2013)认为征信体系主要是指在相关牵头部门的推动和组织下,按照一定数据采集标准,对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核实和更新,以实现信用信息在体系内互联互通的一种信用管理运行机制。

我国政府对征信的定义标准是: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通过国内外学者关于征信体系界定综述,国内外学者对征信体系定义界定仍存在一定的分歧,但也有共同之处。本人认为,由于征信国家所采用的征信体系不一样,如以美国为代表的民营征信模式、以法德为代表的公共征信模式和以日本我代表的会员征信模式,以及各国征信体系发展历史文化背景、法律体系不同等原因,导致了各个国家学者对征信体系界定有所不同,这也是物质决定意识的具体表现。但关于征信体系构建应包涵征信机构、征信对象、征信信息、征信用途、征信途径、征信法律等基本构成要素,各国学者均有一定的共识,这也表明我国征信体系的构建也应从这些基本构成要素着手,构造健全的征信体系。

三、我国征信体系发展模式

关于我国征信体系发展模式,国内学者在立足我国社会制度、历史文化等基本国情,借鉴国外发达征信国家的征信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傅强、张宜松(2004)就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指出社会经济普遍存在嵌入式信任,缺乏信用报告制度和信用评级机构以及评级技术,信用中介市场化程度较低和缺乏制约信用缺失和失信机制等问题,提出我国构建社会信用体制应该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基础交易;二是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制度信用;三是以政府监督为主的监督信用。

冯敬阳在(2004)中认为企业失信大量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征信体系不完整。并通过对以美国为代表的民营征信模式,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公共征信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会员制征信模式三种国际征信模式对比,认为我国征信业的模式选择应为公共征信体系和民营征信体系并存共重。

林健(2003)对世界范围内企业征信存在的四种征信模式比较分析,认为我国发展征信体系建设应结合我国实际,吸收国外的政府经营模式和企业自由经营模式两者优点,建立以征信公司商业运作为主体、国家政府部门提供资信、行业协会提供资信建立数据库为辅的联合型征信发展模式。

任兴洲(2004)立足于我国国情,结合世界各国征信体系发展,提出了发展我国征信业可选择“企业征信选择市场化的民营模式,个人征信以民营模式和公共模式并存”的新型模式。

吴晶妹(2013)认为我国征信体系将会出现金融征信体系、行政管理征信体系和商业征信体系并存的格局。其中金融征信体系是以金融用户为主要用户,以授信申请人为主要征信对象,由金融业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具有行业征信和准公共征信特征;行政管理征信体系是以企业和个人为征信对象,以信用惩戒和预警监督为目的,由政府及主要职能部门主导建设的征信体系,最大特点是具有公共性;商业征信体系是由行业协会组织及其会员主导建设,以企业和个人为征信对象,以共同防范信用交易和管理风险为目的征信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市场化。三个体系相互补充,都是征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孙志伟(2013)对西方征信国家流行的三种征信模式进行比较,详细的阐述了三种征信模式所具有的优缺点。即,市场化征信模式可使信用业充分发展,可加强消费者信用意识,但是存在达到预期效果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存在资源浪费,容易形成寡头垄断的问题;公共信息征信模式可有效满足信用信息的权威性和全面性,可于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来,但容易出现因公权力而滋生腐败的问题;行业合作式征信模式介于市场化和公共信用征信模式之间,这种征信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具备行业内的公权力,但在本行业之外如何提高竞争力就成了关键问题。

通过我国学者研究成果可以看到,各位学者对我国征信模式道路选择虽不尽相同,但对以下几方面具有共识:一是要结合我国征信实际,二是要借鉴西方发达征信国家经验,三是建设我国特有的征信模式。本人认为,具体我国应该选择哪种模式征信体系,目的是为了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弥补市场失灵,最终要结合我国征信实际。学者们就我国征信模式理论研究很丰富,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我国征信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不足之处就是针对我国实际的数据分析研究较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人认为以后应加大对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实际数据分析研究,共同推进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发展。

四、我国征信体系模式建议

在当今时代背景大环境下,结合国内学者对征信体系研究成果,本人认为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应采用以政府主导型公共征信模式和以市场主导型民营征信模式共同发展的综合模式。

首先,一是我国建国初期实行政策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供需主要依靠政府计划主导,二是目前国有企业经济总量占社会经济总量绝大部分,国家大型、重点项目企业基本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经济是我国支柱经济形态,通常我国影响较远、涉及公众面较广的企业为国有企业。三是政府职能长期以来定位为管理型政府,我国历史悠久,更是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孔孟文化对我国影响深远,相对西方国家而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仍需一定时间。弥补我国征信体系空白,有效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其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深入,民营资本已成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民营企业也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重视。十八大以来,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我国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势必会进一步促进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所以,本人认为应结合我国已有征信优势,弥补市场征信不足,采用以政府主导型的公共征信模式和以市场主导型的民营征信模式共同发展的综合模式,使其相辅相成,共同推进、完善我国征信体系建设。

[1]杜金富.征信理论与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

[2]林均跃.社会信用体系原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1月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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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吴晶妹,现代信用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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