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太胜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部,浙江杭州311402)
群体利益表达失范与地方政府有效应对
◎吴太胜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部,浙江杭州311402)
群体利益表达是群体利益协调的前提和条件。群体利益表达失范的发生与发展,是围绕行为主体权益的得失、整合和协调逐步展开的,反映利益诉求群体的共同期待。地方政府的回应方式、回应态势影响群体利益诉求行为的演进,失公、失策、失察和失时的地方政府回应是群体利益表达失范的推进因素。有效预防群体利益表达失范,地方政府应追求公平正义、承担社会责任和维护公民权;知民情,解民意,聚民智,拓展回应渠道;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回应效率,增强回应能力。
利益表达;公民社会;地方政府;民意回应
利益表达是政治参与的第一步,是政治信息反馈的重要内容,也是形成利益群体的基础。利益表达的程度是衡量民主政治的一个尺度[1],它是指一定的社会群体通过各种行为方式,向企业、政府部门等有关方面提出要求、表达意愿的行为。“失范”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Dunhein)在描述急剧的工业化和民主化过程的时候提出的一个社会学概念,是指主体丧失行为方向的一种社会疏离。群体利益表达失范是特定群体为利益诉求而“失”现有社会之“范”,是一种集体冲撞法律红线的非正常的利益表达方式[2]。群体利益表达失范行为的结构类型,童星依据“是否有组织、是否有直接利益诉求”两个维度,将群体表达失范分为“有组织——有直接利益诉求”、“有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无组织——有直接利益诉求”和“无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四种类型[3]。孙元明据行为属性,将群体表达失范分为:经济型、社会型、政治型的群体事件[4]。
群体利益表达失范有以下特点:一是偶然性,它不同于有计划的、定期的政治活动,如选举;二是集体性,即利益表达主体行为的协同行动;三是冒犯性,它不同于按照国家规定的日常集体行动,如投票;四是公共性,群体行动者排除了个人或公司的私人目的;五是政治性,即政府最终成为集体行动的诉求目标或第三方[5]。
群体利益表达究竟是如何走向失范的?群体利益表达失范对地方政府过程产生怎样的影响?地方政府该如何应对群体利益表达失范?要弄清这些问题,需要对群体利益表达失范中相关主体进行理性分析。
群体利益表达失范是不同群体矛盾的集中反映,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特定群体的共同期待与诉求。群体表达失范中当事主体可分为利益诉求主体、回应主体和冲突主体三类。对各类主体的构成及其行动要素,如诉求目标、内容等问题,如果仅以逻辑推导,可能会出现因学科、立场或研究方法等的差异,而得出不同的或矛盾的,甚至截然相反的多种解读。为便于阐释群体利益表达失范的基本结构、行动过程和基本走向,我们通过近年来浙江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试从政府回应视角,探究群体利益表达失范中相关主体的行为逻辑。
案例一:东阳画水环保抗争事件
早在2001年,浙江东阳县原画溪镇政府就着手建设竹溪园区,其后4年,相继建造13家化工、印染和塑料企业。这些企业一度排出大量废气、废水,结果引发当地村民的多次抗争,但问题始终没有妥善解决。
2005年3月15日,当地村民再次去镇政府反映污染问题,有关领导没有接待。3月20日,村民在通往竹溪园区的道路中间搭设帐篷,由老人整日整夜地守着,阻塞交通,阻挠园区扩大建设,并在村里村外醒目处都贴上“我要生存,我要环保”、“我们也有子孙后代”等标语。
4月6日,东阳市公安局发出通告,要求村民拆除帐篷。4月10号清晨,100多辆汽车运送3000名警察及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打算强行拆除帐篷,结果周边上万名村民赶来,警民发生激烈冲突[6]。冲突造成了30多人受伤,69辆汽车被毁。
案例二:湖州织里纳税风波
织里镇是浙江湖州最具特色和活力的童装产业群聚集地。2011年,有童装制造企业7647家,童装配套企业4553家。年销售收入突破180亿元。织里常住人口超过30万,其中当地户籍人口10万左右,外来打工者20万以上。
2011年,镇税务部门发出一纸通知,对童装制造业征收的“童衣税”,从每人每年300元,涨到626元。之前,没有任何公示与意见征求,这使外地个体企业主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感。10月26日晚,600多个安徽安庆籍的“夫妻队”,在织里镇政府要求对翻番的“童衣税”给出合理解释,结果引来大量的人群围观。当晚11点多,一辆湖州牌照的奥迪车撞到一名安徽安庆籍男子。对税收不满的安徽人,逐渐将情绪发泄到所有浙E(湖州)牌照的汽车上。从10月26日晚到第二天,上百辆停在路边的浙E牌照汽车被砸。10月29日,织里籍居民对当地的安徽人展开报复性反击。织里的一些安徽人汽车和童衣厂遭到砸抢[7]。
外地个体企业主对地方税收工作方式的不满,因一起意外的车祸点燃了织里人与安徽人的对立和冲突。浙江省紧急从各地区调集数千名特警前来制止。到l0月30日,事件平息。
案例三:温州出租车罢运事件
2009年7月26日,温州的机场、市区车站、加油站等地出现《出租车驾驶员呼声》的传单,呼吁温州市区所有出租车司机在7月28日至7月30日三天内,“齐心协力行动起来,把车停在家里,不要出车,向政府讨口饭吃,要求政府给出租车计程、计时”。7月28日,参加罢运的出租车聚集在温州市区。当日全市区约有三分之二的出租车停运。
事件发生后,温州市政府采取了紧急措施。调集了100多辆公交车来解决市区的交通问题。7月2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包括优化运价结构、推进出租车管理制度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设立出租车维权中心、取消温州机场对出租车收取的“候客费”、制定出租车承包费最高限额标准等措施。组织市交通、运管、发改委等部门的联合接访活动,公开听取广大出租车车主、驾驶员等对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建议、意见[8]。“罢运”事件随后平息。
据上述案例,我们把群体利益表达失范的结构设计为表1,以此做进一步解析。
表1 群体利益表达失范行为的构成要素
失范行为的利益表达主体。三个案例中,由利益诉求主体结成的抗争群体分别是受污染企业侵害的“村民”、城镇的外地“个体户”(小企业作坊主)和都市“出租车司机”,他们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分别成为农村、城镇和都市三个区域抗争主体的代表,显示了地域性社会抗争主体的多元化。但案例中的三类抗争主体,又具有共同特征,即都是当下社会中的利益易受损害的群体,也是社会所称弱势群体。
利益表达群体的抗争对象。三案例中的抗争对象是明确的:画水镇村民抗争对象是“污染企业”;温州出租车司机利益诉求对象是“出租车公司”;织里的外地“个体户”表达不满的是地方政府税务部门行政行为。相对于抗争行为的主体,抗争对象在环境问题、利益分配和社会治理等方面,都拥有决策强势或执行强势。但基于利益因素,强势方面对群体维权也没有及时止步。画水事件中,地方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甚至一度立于强势方,不惜动用警力打压抗争群体,结果引发恶性冲突。其不当处置行为使本应负有解决冲突责任的地方政府,也不幸异变为群体抗争的对象。而在温州出租车罢运事件中,市政府能够及时回应,并有效地进行政策调整,使事件得以有序调控。地方政府在事件中,成功地维护了自己公共权威形象。在织里风波中,外地“个体户”诉求对象本是基层税务部门,由于回应不及时,处理不当,结果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把事件转化、扩大为“外地居民”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冲突,使利益诉求行为流变为一场无辜居民之间的对立。群体诉求的回应主体行为方式差异,导致性质相同的维权行为产生不同的结果。
利益表达群体的诉求目标。上述案例中,画水事件中的村民,诉求行为的目标是排污企业的终止排污、迁址、治污和损害赔偿。温州出租车司机群体的要求是降低出租车承包费,政府给出租车计程、计时等。织里的外地“个体户”反对随意过高增税,要求说明理由或降低税额。三个事件中,群体行动的具体目标可概括为:共同赖以生存的“环境”、“收入”和“尊重”,其实质是维护受损共同体利益;从政治学层面看,他们的诉求则同属基本的公民权。
利益表达群体的诉求方式。首先,选择群体形式。弱势群体与强势集团矛盾,维护自己的权益,首选群体行动。有学者研究发现,成功的维权有三个要件:(1)受害者团结一致的集体行动,因为组织化行动能够赋予他们勇气、策略和力量。(2)企业或公共权力能对抗争诉求积极回应,前者能履行基本的“社会责任”,后者能成客观、公正的仲裁者。(3)来自外部精英的支持,尤其是媒体、专业人员和律师的舆论、科学和法律支持[9]。其次,实行和平方式。群体诉求不是泄愤,也不是权力之争,而是利益。因此,群体抗争行动开始时往往是委婉、间接和温和的。在上述事件中,东阳画水镇的村民(主要是老人)开始是围堵、设路障、标语;湖州织里的外来个体户是聚集镇政府“讨要说法”;温州出租车司机之间互相发传单、相约罢运。总体上类似有学者提出的“以法抗争”,“理性维权”[10]的范畴。
社会失范行为的冲突主体。当群体利益表达没有得到有效回应或没有达成维权的愿望,抑或遭遇公权力行使不当、不公或不能解决问题,甚至受到打压,便导致矛盾激化,进而引发冲突或泄愤行为。东阳画水镇事件和湖州织里风波中,冲突的双方并不是直接的利益诉求双方,而是“村民群体”与地方“公权机构”的对抗,“当地居民”与“外地居民”的冲突。冲突为什么竟是诉求主体与诉求对象外的第三方之间发生?这需要对群体诉求失范下地方政府的民意回应进行分析。
构成公民社会与政府互动关系的两个重要环节就是公民诉求和政府回应。政府民意回应是政府对公众诉求做出反应,或对公众关于政策变革要求的接纳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的过程。回应包含应答、回复和把承诺转化为实践的过程[11]。如果公民正当诉求得不到政府回应,或面临政府失当回应、无效回应,特定情形下,便可能引发群体利益诉求的危机。上述群体行为失范发生前,都经历过群体合理诉求、理性维权的过程,因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回应,其合法和正当权益没有得到维护,由此不满情绪累积直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因此,群体表达失范过程是围绕着利益的变动、整合和协调而逐步推进的,完整过程可分为失范行为前的利益诉求阶段、失范中的利益博弈阶段以及失范行动后的利益调整三环节。
(一)利益诉求阶段。当群体利益受损时,人们会以群体形式进行利益表达,希望得到政府的公正解决。起初首选制度内的诉求、行政甚至司法手段,如发公开信、投诉、上访、网络举报等,在认同既定政治规范和行政秩序的前提下,努力寻求地方政府的关注和支持,以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阶段,群体诉求的目标明确而具体。如东阳画水镇的村民要求“致污企业”停止排污,诉求无果,又向政府求助,要求督促有关企业治污、迁址或给予经济补偿。温州出租车司机“要求政府给出租车计程、计时”,以确定合理的“出租车承包费”等。湖州织里的外地“个体户”表达他们对税务部门“增税方式”和“幅度过高”的不满。这阶段的公民诉求是就事论事的利益表达,基本上是和平的、相对理性的。
相关企业或地方政府对公众诉求的态度,对此后群体失范有重要影响。画水镇事件和织里风波中,地方政府面对村民、外地“个体户”的诉求,没有及时回应的策略,使得相关群体的诉求行为逐渐升级,日益强烈。
地方政府对各种群体诉求的迟缓回应,有多方面因素:一是群体表达方式。“有序”的诉求,不影响“社会秩序”,通常回应滞缓。二是政府行政机制问题。对公民利益诉求,没有恰当的应急举措,政府有关部门难以及时消解民怨,是引发群体表达失范的重要原因。三是“选择性回应”机制。一般地,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企业主体诉求,通常回应及时,而对公众利益诉求的回应则相对动力不足,结果发生公众利益受损——群体诉求不畅——政府回应迟钝的恶性循环。
(二)群体冲突阶段。当群体利益诉求在体制内无法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回应,“诉怨”便渐转为“宿怨”。为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利益诉求转变为抗争性尝试。实际上,群体利益表达诉求从体制内走向体制外,并最终导致社会失范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和抗争维权,一定程度上又刺激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动用警力打压来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结果发生严重的警民冲突。群体对抗由此从具体的企业、部门转向地方政府,回应不当导致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机,直到上级政府强烈干预才得以终止。这阶段的主体行为关系链条,可概括为:公众体制内诉求—地方政府回应失当—体制外抗争—地方政府压制—官民对立或群体冲突。
(三)利益调整阶段。社会冲突事件对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造成巨大创伤。在画水事件和织里风波中,社会冲突各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结果公众加深了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感。事件平息后,地方政府为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努力把握民众的需求和政策要求,并对公众诉求积极回应。行动主体的合理要求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如画水镇案例中,污染企业被关闭,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也因环境问题以及冲突事件受到相应处理。
当然,受社会冲突的倒逼,地方政府行政理念也发生变化。治理企业污染、解决民生问题、服务型政府建设等的内在动力渐被挖掘,各界对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评价,越来越多地从环保、人本、执政为民角度出发,渐趋理性。地方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再停于口头,不断化作实在的行动。近年来,各地政府相继制定了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对造成严重社会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各级干部,按问责制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群体利益表达失范中地方政府回应的阶段性态势,以表2述之:
表2 群体利益表达失范中地方政府的回应态势
地方政府应对群体利益表达失范的行动逻辑,有学者概括为“原则性把握与策略性回应之间波动的特点”,即“当民众维权行动触及到政治体系的合法性问题的时候,政府的……治理行为呈现刚性,如采用强制措施平息事态。当公众维权行动并未触及政治体系的合法性,虽然给社会稳定构成潜在的风险,政府的反应会表现出很大的权宜性”[12]。若地方政府的治理策略发生错位选择,便很容易引发社会冲突。导致群体利益表达失范的地方政府回应不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回应失“公”。维护公平和主持正义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政府存在的目的和价值之一。“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本应是政府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在现实生活中,“人民”易于被曲解。有些地方政府追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有些部门追求“本单位职工”满意,呈现着公共权力为少数人服务,公共资源成为少数人利益交换的筹码。在促进经济发展中,一些地方政府乐于给企业定制优惠政策,放松甚至放弃监管职能,使政府的公共服务偏离乃至背离公众的意愿,对民意诉求实行“差别回应”,对不同主体实行非平等对待的回应行为。如回应群众不同于回应上级领导,回应弱势群体不同于回应强势集团,回应普通公民不同于回应“人大代表”。在资本与劳动、开发商与土地所有者、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发生矛盾时,少数地方政府习惯性站在亲资、亲商的立场,甚至与资本结合,形成强势利益团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异化为“为资本服务”“为权利服务”“为小集团服务”。
(二)回应失“策”。政府回应方式有全面回应与部分回应、即时回应与延迟回应等。地方政府对民意回应的方式不当,体现为地方政府自我本位的选择性回应:
避责趋利。在民意回应的价值选择上,一些地方政府对错综复杂且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不愿管也不敢管,明哲保身,极力逃避,甚至把民生问题视作“小事”,马虎应付,草率处理,而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源企业,由于是维持地方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手段,故对其诉求积极回应,不惜牺牲环境,为其创造优良的软硬环境,直至沦为违规企业的代言人。
避实务虚。一些地方政府关注的重心不是如何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而是以政绩考核指标为指针,“考什么,做什么”。民意回应变成民意引导、民意设计,政府行为主要是对照上级的评价指标,逐项抓落实,争取考核满分,获得上级领导的肯定,积累政绩。
避繁就简。有的地方政府回应公众诉求时,不是做耐心细致的调研、疏导和协调,而是采用敷衍、推诿和拖拉手段来处置。当群体事件发生,又热衷于用“堵”的办法、“压”的措施来应对,试图简单地粗暴制止,结果造成公众体制外抗争日渐活跃。
(三)回应失“察”。责任政府应是没有可以向公众隐瞒的,相反它应该是通过政务公开来获得公众的信任、支持与合作。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常常暗箱操作,垄断信息,阻碍和剥夺公众的知情权,不尊重民意。发生群体事件,又怕承担责任,要么沉默,要么回避媒体,企图“捂”“压”“拖”,掩盖真相。在传播手段现代化、传播对象大众化背景下,如此“回应”必然丧失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一些社会失范的蔓延与地方政府回应不真实、不透明有很大的关系。
(四)回应失“时”。有些地方政府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有效地回应,或者是“在面对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时,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的萌芽和聚集的初期,反应迟钝,信息失真,处理失当”[13]。画水事件和织里风波中,群众通过多种渠道表达诉求屡遭漠视,可谓回应迟滞。有研究表明,群体表达失范的“一个共同的规律:起因很小—基层反应迟钝—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基层无法控制—高层震惊—迅速处置—事态平息”[14]。回应迟钝反映的是地方政府对民意回应的动力不足。然而,一经高层“领导批示”、“媒体传播”等,地方政府又会显示出对民意诉求的超强回应能力,迅速行动,很快平息事端。
公民权是现代国家的基石,它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基本权利,包括生命生存权利、人身安全保障、社会政治权利等;第二层是扩展权利,包括平等资格的可分配权利;第三层是发展权利。公民利益表达彰显的是公民权意识的觉醒,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公民权的漠视以及公民利益表达渠道的人为阻塞,是群体失范发生的重要原因。有效防止群体利益表达失范的发生和蔓延,地方政府应更多体现追求社会正义、承担社会责任和维护公民权的理念,知民情、解民意、聚民智,拓展回应渠道,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回应效率,增强回应能力,促进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与政府回应的良性循环。
(一)探索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正确把握民意发展动态
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的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深入了解民意是正确决策的基础;充分反映民意是正确决策的前提;广泛集中民智是正确决策的手段;切实珍惜民力是正确决策的取向[15]。因此,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突出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性,充分听取民意、吸取民智,努力实现从权力决策向民主决策、从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从部门决策向公众决策的转变。
提高民调结果的政府决策转化率。地方政府出台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要深入调查,科学论证,了解实情。地方政府决策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情绪和心态,预测可能发生的不安定因素,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展民意调查的深度,加强对调查结果的专业分析。挖掘民意变化规律性的问题,把握民意动态,使民意调查对政府决策发挥应有的咨政作用。畅通公民决策参与的渠道,积极问政于民。尤其要与利益相关群体沟通和协调,避免公共利益部门化和公共决策集团化。
(二)健全公民利益诉求机制,降低群体失范的发生概率
群体利益表达失范是民意表达机制不健全的反映。尽管每起事件问题不同,但深层原因大体相同,都是公众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的。如果忽略了公众共同利益标的下的利益分配是否合理,忽略了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是否通畅,遏制一定范围的社会冲突,却根治不了群体表达失范行为。保障民意诉求能在体制内合法进行,官民民主协商是一种有益探索。民主协商是政府与公众之间就具体利益问题进行的均衡博弈,目的是使各利益群体能通过平等协商,实现利益均衡。
要积极推进民意表达的组织化。一是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利益表达组织。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传统社团组织的功能,使其更好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积极维护和争取自身所代表的民众的利益。二要培育更多能代表弱势群体的社会组织。地方政府应鼓励和引导基层民众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组建各种自治组织,通过公共社会组织的平台,将弱势群体零散的个体性利益诉求归类整理,给政府传递更有效率的信息,提高从利益表达到决策制定的可操作性,增强弱势群体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力[16]。通过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在政策、资金保障、收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导向作用。传媒为群众的利益表达提供了有效的渠道。然而,强势集团和弱势群体在运用媒体进行利益表达是存在差异的。应通过制度建设使政府掌握的媒体更多地反映民众的利益诉求,充分发挥媒体在信息收集、舆论反映方面的独特优势,表达群众诉求和心声。
(三)构建信访与沟通机制,有效预防群体表达失范
地方政府应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网络,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回、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实现民情、民意的顺利送达。明确地方政府的信访反馈责任,切实解决信访的问题。要整合矛盾调处机构,形成党政部门统一领导、标本兼治的信访格局,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难题的途径。近年来,“温岭人大代表城东广场”成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信访的一种有效形式,它使许多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了解决。2010年5月份以来,人大代表共接待选民信访19期28批56人次,受理信访事项13件,通过交办、督办,落实解决6件,解释说明5件,选民主动撤诉、息访2件。他们通过网上公示、民主恳谈、实地视察、专题讲座、接访选民和建议意见等办法,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从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直接关注地方政府活动,使地方政府在决策时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借助群众力量把问题找准、把思路理清[17],最大限度地收集民情,疏通民意通道,避免了民众情绪积少成多、积重难返。
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代会“为民代言”的功能。应提高弱势群体在地方人代会中的代表比例,确保弱势群体在各级政府的决策机构中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众的自治范围,保障公众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
(四)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及时化解群体利益表达失范
应急机制是为了在群体利益表达失范发生后,将各种资源整合而出台及时有效的处置方案。地方政府应急机制缺失,现场回应不力是一些群体利益表达失范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有些社会冲突中,现场处置时重消息封锁、轻舆论的引导,低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地方政府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准确、超前快速地做好情报信息工作,争取工作主动权,将事件平息在始发阶段。要建立完善的信息预警、信息报告、信息追踪、协调通报等制度,提高信息质量。对工作中发现的难点、热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是一些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提出对策,做好缓解疏导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对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五)完善行政问责机制,规范地方政府民意回应行为
现有体制下的基层干部,其权力来源往往是上级领导而非民众,所以能对他们问责的不是民众而是上级政府。这是地方政府的一些官员为何基于上级的压力和自身利益而进行选择性回应的根本原因。要改变基层领导的赋权方式和问责体制,逐步完善基层领导干部选举制,扩大公民参与,完善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有效矫正地方政府的民意回应行为。
明确公众对地方政府问责的主体地位。要把政府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纳入公民监督、问责范围,对政府官员的消极回应以及不作为、失职和渎职,民众应有权据相关法律向有关部门申请,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要完善行政问责的制度体系,健全人大、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问责制度,以制度规范问责的主客体、程序和技术方法。
改革地方政府的考核评价体制。地市级政府在对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中,要把公民满意度作为主要指标,改变政绩考核“唯上不唯下”的现状,逐步建立以外部考核主体为主的多元化考核体系。提高基层干部的公共政策制定能力、协调利益冲突能力、处理公共事务能力、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媒体应对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等,把握新时期社会抗争的特点和规律,健全领导体制和机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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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永良)
D631.43
A
1005-460X(2015)01-0024-06
2014-05-2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公民政策参与背景下地方政府民意吸纳与回应机制研究”(11YJAZH100)
吴太胜(1965—),男,安徽五河人,教授,从事政治学理论、公共事业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