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艳
社区护理干预对脑梗死后遗症患者神经功能恢复的效果评价
杨秀艳
目的 探讨社区护理干预对脑梗死后遗症患者神经功能恢复的效果。方法 将出院的96例脑梗死后遗症患者随机均分成干预组与对照组(n=48)。对照组继续执行药物治疗及出院指导,干预组在此基础上采取社区护理干预,由专业护理人员定期上门随访,给予心理支持、不良行为矫正、肢体功能康复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综合指导,随访半年,使用Fugl-Meyer量表及Barthel指数对2组患者进行运动功能(FMA)及生活自理能力(ADL)评分,评价2组患者神经功能恢复情况。结果 2组患者半年后FMA评分及ADL评分均较本组出院时显著提高(P<0.01),干预组神经功能改善程度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 对脑梗死后遗症患者采取社区护理干预,有助于改善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效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
社区护理干预;脑梗死后遗症;神经功能恢复
脑梗死是临床常见的急性脑血管疾病,高达75%的脑梗死患者可遗留不同程度的神经功能障碍[1],严重影响患者的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脑梗死后遗症的恢复多选择在家庭中自行进行。由于患者及家属缺乏专业康复知识及技能,难以获得理想的康复效果,致残率较高,故社区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干预以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对48例脑梗死后遗症患者实施社区护理干预,同期设未实施社区护理干预的48例同病种患者进行对照研究,旨在探讨社区护理干预对促进脑梗死后遗症患者神经功能恢复的效果。
1.1 一般资料 本组96例,均为2012年9月~2013年8月期间在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南社区胜辛物业管理中心卫生所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并出院的脑梗死患者,均遗留不同程度的偏瘫、感觉、认知障碍等后遗症,所有患者均在本社区卫生所建档并接受健康管理。将96例患者随机均分成干预组及对照组,每组48例。干预组男32例,女16例,年龄57~76岁,平均年龄(65.2±7.3)岁;对照组男30例,女18例,年龄58~77岁,平均年龄(65.3±7.4)岁。排除以下标准:(1)既往有脑梗死病史且遗留后遗症者;(2)意识障碍或智力障碍不能正常沟通者;(3)依从性差,不愿意配合本项研究者;(4)伴恶性肿瘤及重症肝肾疾病患者。2组患者年龄、性别及文化程度等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继续执行医院的药物治疗方案及出院指导,干预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取社区护理干预,由专业护理人员定期上门随访,进行心理、肢体康复及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等综合指导。具体内容:(1)心理支持:脑梗死后抑郁发病率高达
25%~40%[2],患者担心预后差,情绪消极,对康复训练缺少积极性,严重影响康复效果及预后。社区护理人员定期上门随访,积极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患者心理状态,及时疏导不良情绪,安慰患者接受已经致残的事实,但积极配合训练有助于提高康复效果。如患者情况允许,应鼓励其走出家门,积极参与社区老年人活动,保持心情舒畅,提高康复依从性。(2)不良习惯矫正:调查发现,脑梗死的发病与不良生活习惯密切相关。护理人员定期上门了解患者饮食、运动、睡眠等情况,发现暴饮暴食、高盐饮食、熬夜、过度劳累等不良生活习惯应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讲解不良生活习惯的危害性,指导其合理调整饮食结构,提倡多食蔬菜水果、粗粮,低盐低脂低糖饮食,勿过饱餐,戒烟限酒,按时作息,劳逸适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3)肢体功能康复:告知患者出院后肢体功能康复不能中断,社区护理人员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针对性地指导并示范康复训练方法,包括平衡训练、移动训练、良姿训练、下床站立、室内行走等,同时对家属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康复训练的正确方法,在确保患者安全的情况下协助患者进行被动训练,训练幅度宜由小到大,活动量宜循序渐进。有条件者可配合针灸、推拿等康复措施以促进患肢恢复。可邀请社区恢复较好的脑梗死患者现身说法,为其他患者示范各种技能,树立典型,增强患者康复的动力和信心。(4)日常生活训练:告知患者不要过度依赖家人的照顾,尽量从事力所能及的活动对病情恢复有利,根据情况训练患者进行穿脱衣服、洗刷、梳头、进餐、如厕等日常简单活动,初期可由他人协助进行,随着患者自理能力恢复情况逐渐放手,使患者学会利用残存的功能完成日常生活自理[3],提高生活信心,改善生活质量。
1.3 观察指标 对2组患者出院时及随访半年后,分别采取Fugl-Meyer量表及改良Barthel指数对2组患者进行运动功能(FMA)及生活自理能力(ADL)评分[4],评价患者神经功能恢复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x±s”表示,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以率(%)表示。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组患者出院时及随访半年后神经功能恢复情况比较,2组患者出院时FMA评分及ADL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随访半年后2组患者FMA评分及ADL评分均较本组出院时显著提高(P<0.01),干预组改善程度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1)。见表1。
表1 2组患者出院时及随访半年后神经功能恢复情况比较
社区护理是适应当前医学模式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护理形式,它将护理学知识及技能与公共卫生学相结合,在社区护理人员定期跟进随访的前提下,对个人、家庭或群体提供社区指导服务,以提高对疾病的认知,促进和维护社区人群健康。脑梗死致残率较高,多数患者会遗留不同程度的神经功能障碍,而脑梗死后遗症的康复治疗及训练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据研究,脑梗死最佳康复期为发病后3个月内,有效恢复期为发病后0.5~1年内,甚至更长时间,而大多数脑梗死存活患者多在病情稳定后即出院,后续治疗无法继续,导致最佳康复机会被错过,社区护理的介入则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5],使患者的康复训练需要从医院中延伸至社区或家庭中连续实施。王丽艳[3]对59例脑梗死患者实施社区护理干预,1年后患者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及生活质量均显著较未实施社区护理干预的对照组提高,并提高了患者满意度,指出社区护理干预能够使患者从护理人员的定期访视中获得多方面的信息,促使患者自觉采取对健康有利的行为,从而提高了康复效果。本研究通过社区护理人员对48例脑梗死后遗症患者定期家庭访视,提供心理支持、不良生活习惯矫正、肢体功能康复及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在内的社区护理干预,结果表明,随访半年后干预组FMA评分及ADL评分改善程度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1),可见社区护理干预能够显著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与王丽艳[3]报道结果一致。
总之,对脑梗死后遗症患者实施社区护理干预,有助于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提高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改善生活质量。
[1] 张秋实.脑卒中医院-社区-家庭连续性照护干预效果的系统评价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3.
[2] 乔利琼.社区护理干预对脑卒中患者生存质量的影响[J].齐鲁护理杂志,2011,17(19):17-19.
[3] 王丽艳.社区护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神经功能的影响[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13,35(5):271-273.
[4] 张明园.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M].2版.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121-126.
[5] 苏媚菊.社区护理干预对脑卒中患者康复期功能恢复的影响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0,7(13):129-130.
10.3969/j.issn.1009-4393.2015.2.088
山东 255400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南社区胜辛物业管理中心卫生所(杨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