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 最老辣的硬汉派作家

2015-07-28 19:10
海外文摘·文学版 2015年5期
关键词:私家侦探卡德布洛克

坐拥多个成功侦探系列,劳伦斯·布洛克也许是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侦探小说作家。

劳伦斯·布洛克,“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4次爱伦·坡奖的得主、4次夏姆斯奖的得主、钻石匕首奖得主。

布洛克写书无数,主要的有马修·斯卡德书系、雅贼书系、伊凡·谭纳书系、奇波·哈里森书系以及凯勒书系。尤其是马修·斯卡德,曾几何时,这个潦倒的酒鬼甚至成为一种生活态度——他是私家侦探,但没有执照;他爱漂亮女人,更爱烈酒波本;他不是正义的化身,更不想当救世主他总会把用血换来的钱捐给教堂,但上帝始终把他抛弃。酒店关门之后,他无家可归。

劳伦斯·布洛克最早为中国读者熟知是因为王家卫的电影《蓝莓之夜》,他是该片编剧。因为这次良好的合作,布洛克的书被介绍给侯孝贤、梁朝伟、朱天心。朱天心评价说:“他是类型小说大师,是一位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

布洛克的作品制造出的是一种人生况味、心境,这是大部分侦探小说没有的。与更多“一次性消费”的侦探小说相比,布洛克和雷蒙德钱德勒相近,他们是侦探小说中的阳春白雪。

布洛克从1958年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小说。早年曾在俄亥俄州的安提俄克学院求学,然后在一家出版公司的邮件处理间工作。在创作之初,他几乎没有遭遇过退稿,第—本小说刚刚写完就出版了,顺利得匪夷所思。在提到为何会以侦探小说为主要创作方向的时候,布洛克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侦探小说,我从来没有刻意决定什么,似乎冥冥中早已注定了,我天生就是要写侦探小说的。”

纽约和布洛克的关系是紧密的。布洛克第一次到纽约时,只有10岁。18岁后,他定居于此。纽约,不仅是布洛克成长、生活的地方,也是他笔下故事发生的城市,是故事中永恒不变的背景主角。

年轻时的劳伦斯·布洛克也酗酒,一度是匿名戒酒会的成员。之后他成功戒酒,至今滴酒不沾。

写作和戒酒一样,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在纽约的普通一天,老先生在七八点左右起床,然后出去走一走。回家之后,打开电脑,开始写作。至于写什么,他毫无概念。他说,自己等待灵感找他,他不习惯想太多或是计划太多。“你知道的,昆德拉说得好,‘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如果特别心烦意乱,他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自己独自待着,因为这样能写得快一些。布洛克写作没有计划,尽管他也盼着有故事砸中脑袋的好运,但这样的好运从来没有发生。他把自己平日的所见所闻在脑海汇总,依靠想象力把它们变成词、句、故事。“我既没做过私家侦探,也没做过警察,更不是什么窃贼,这些事倒是在我朋友身上都发生过。我不会特地找警察搜集素材或信息,大部分靠想象。”布洛克的创作素材从来都是够用的,他苦恼的是怎么把庞大的铺开的线索收拢。

虽然布洛克的小说是畅销书榜的常客,但是他不认为自己的创作是为了大众。“我为自己写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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