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不久前表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减少,减少的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的补助、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多方来承担。他表示,首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提升能够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主要是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等。
过去多年,我国公立医院主要依靠卖药生存,即以药养医,新医改在破除以药养医的同时,明确要提高诊疗费、手术费等,这样的医改设计,更能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
然而,公众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极为敏感。绝大多数人认同专家诊疗、护理、手术等收费标准确实太低,但仍对调价心存抗拒。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以药补医机制为公立医院贴上了“大处方、滥检查、拿回扣”的标签。虽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会有升有降,但是老百姓担心的是,该涨的涨了,该降的能否真的降下来?如果服务费用和药品、检查费用“两头翘”,个人就医负担岂不是更重?
其实,有关部门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时,已将“不增加群众整体负担”作为基本原则:提高劳务性服务价格,降低检查、药品、耗材等费用;整体就医费用因此增加的部分,医保要在可承受范围内承担。这意味着“调价不是涨价”,而是医疗费用结构的内部调整。但是要兑现这样的承诺,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机构付出极大的努力。
首先需要讲清楚调价的依据,医院运行和医疗服务成本的科学精确测算,应该成为基本依据。事实上,做好医院的精细化管理,算出明白账,公开明白账,不仅有利于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公众对价格动态调整的理解和监督。
要打消公众对“涨价”的疑虑,需要政府多部门尤其是医保的协同配合。医保作为支付第三方,应通过支付方式改进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但是我国医保普遍存在手段单一和管理粗放等问题,对医疗行为的约束、激励、引导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如果控费的基础工作做不细致,很难想象医保能够在费用快速上涨时承担起兜底的作用,保证个人就医负担不增加。
医疗机构应尽早建立科学精细的现代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控制成本,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的规模扩张和粗放管理,是推动医疗费用上涨的原因之一。政府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对医院的逐利行为难免有些迁就。但是随着医改的步步深入,随着新的公立医院补偿运行机制的建立,政府部门要重新角色定位,真正代表公众管好医院。
医务人员逐步改变自身行为,强化自律和控费意识至关重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了社会对医护人员技术劳动和社会价值的尊重,公众也会对医院和医护人员寄予更高的希望,希望他们既提供好的健康保障,又能考虑给患者省钱。医学从来都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更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人文性,应该注重人的感受,并考虑社会经济等各种因素,尤其是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