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津涛
抗战时期,八路军除在国民政府所在地南京、武汉、重庆,还在后方各省或战区首府,如西安、长沙、桂林,以及沦陷区香港、上海等地开设办事处。然则,“八办”的具体工作是什么呢?
扼要言之,八路军驻南京、武汉、重庆办事处最为重要,一是作为国共交涉的管道,保持延安方面与国民政府联络的畅通;二是及时向国民政府分享情报、通报战况、领取军饷。八路军获取的日伪军政情报,每月通过办事处向国民政府汇报一次;同时,国民政府也将《敌情通报》等下发办事处。领饷方面,如1937年9月-1938年10月,武汉办事处曾向国民政府领取军饷655万元法币、枪炮730多支(门)、弹药1300多箱、服装4.6万套、药品3.5万箱,以及多批其他军需品。
除沟通国共及情报工作外,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往往还兼有统战任务,组织救亡团体、号召民众募捐、争取各界人士。
比较特殊的是新疆办事处,对外称“南梁第三招待所”,乃是为保持一条莫斯科与延安间的交往通道而设。除从苏联购买物资外,中共干部周恩来、任弼时、王稼祥等,及越南共产党总书记胡志明、日本共产党总书记野坂参三、共产国际驻中国的军事顾问李德,往来中苏间,也由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接送。
因国民政府限制中共公开活动,中共中央将国统区的中央局或中央分局,设在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处内。如长江局设在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内,以至后者的工作“远远超出了它表面的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