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读书趣

2015-07-24 18:09邵宝文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铅笔头哥哥读书

邵宝文

因为我要替家里看菜园子,八岁才上小学。

当时我只会加法,不会减法,哥哥老为此说我笨。一个晚上,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哥哥没好气地问我:“6+3=?”我立即回答:“9。”“那9-3=?”一提到减法,我心里就发怵了,顿时紧张地低下了头。“笨,不是6吗!再算9-6=?”我当时突然感觉这三个数字有一个循环的规律,于是立即答:“3。”现在想想才知道其实就是领悟了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的道理。记得哥哥当时又气呼呼地给我出了一道减法题,我也回答对了,于是哥哥对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欠熊(批评),不熊就不会!”虽然事实不是那样的,要是哥哥好脾气教我,也许我会得更早,但是当时顾不得想这些,立即沉浸在会算减法的喜悦中了。

一年级时,特别羡慕班里一个女同学红艳,她总是穿着漂亮干净的衣服,崭新有图案的铅笔盒里有多支她妈妈为她削好的尖尖的铅笔,这支用完了,就用下一支。而我,总是和很多孩子一样,到垃圾堆里去拣铅笔头,甚至划拉别人削断的指甲盖长的铅笔。放了学,是要轮流到学习小组成员的家里去学习的,很荣幸,红艳是我们的小组长,每次谁先把作业完成了,她就奖励一个铅笔头或一小块橡皮什么的,可比垃圾堆里拣的铅笔头长多了,每次我都第一个完成。如今想来,是那童年的纯洁友谊,刺激了我的读书学习兴趣。

二年级时,经不住我的大哭大闹,娘从炕底下拿出二元钱,又卖了鸡蛋,还“粜”了好几袋麦子,终于凑够八块钱书费。爸爸说:“交了书费,冬天你就必须和大人一样吃窝窝头,不能要馒头了。”我郑重其事地点了头,虽然每次看到别人拿着馒头,都馋得直咽唾沫。

也是从二年级开始,我爱上了阅读。

那时的老师,特别推崇背诵和默写,“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是老师经常教育我们的话。于是,那个破旧的乡村小学,每天都是书声琅琅。

尤其夏天的中午,小孩子都不爱睡午觉,早早地到学校等老师来。教室里太热,孩子们都在学校旁边的大湾边等,湾里鹅鸭成群,有时还能看到很多自生自灭的小鱼成群游来游去。具体到等法可就不一样了——

不爱学习的,两三个人找个墙根,玩抓石子或下“田”字格,或到周围都是大树的那块场院里跳皮筋、丢沙包、蹦“房子”格,总之有很多玩法让你尽兴。爱学习的,一般就找个湾边的大树洞坐下,冲着那些嘎嘎乱叫的鸭子们背课文,也有一年级的小朋友们背“a-o-e ”的,稚嫩的童声伴随着夏风掠过歇凉老人的耳朵,老人满是皱纹的脸上就会闪过一丝欣慰,张开没有一颗牙齿的嘴感慨:“现在的孩子可真好,都有书读了。”

班里有个从小没娘的孩子,年龄更大,我们两个人成了自然的依靠。老师不在时,班里分成了好多派,一派比一派读书声音高。我们这派只有我们两个人,人少力薄,声音总是最低的,让人很不甘心,于是我们想了个办法,——两个人一起读。结果他们都呆了!他们也试图一起读,但总是读不齐,只有甘拜下风,把他们的铅笔头都送给我们两个。

到四年级时,我爱上了偷看哥哥的初中语文书。每次哥哥不在的时候,我就爬上妈妈那半人高的大柜子,踮起脚尖,偷偷把哥哥的书拿下来看,一听到他进院子的声音,就赶快放回原来的位置,有时差点被发现,吓得额头冒汗手哆嗦脚都站不稳。当时最爱看,也最怕看的,就是鲁迅的《狂人日记》,因为不太懂,所以老去看;也因为不太懂,看到描写鱼眼睛(“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和 “哥哥也要吃我了”的那几句话,就吓得钻进被窝去,晚上就做噩梦:和哥哥去河边抓鱼,滑溜溜抓不住,结果被哥哥和鱼吃了。直到上初中,对课文理解了,吃鱼时才不再害怕。

五年级时,偷看姐姐哥哥的“闲书”,其实就是姐姐的琼瑶小说、武侠小说和哥哥的文学杂志,但无论看哪种,都要像做贼似的藏在驴栏和厕所看。因为和驴相处的时间比较多,并且经常是一边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一边抚摸着驴脖子,所以那驴和我特别亲,干活时特别听我话,抚着驴的脖子耕地、耘地,人驴合作特别和谐,于是常听得地里一片呵斥声:“你怎么连个驴都使不了?!你看人家老邵家那丫头,都把驴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也有小伙伴,偷偷跑来请教收拾驴的秘方,我不好意思说,后来架不住哀求、吹捧和利诱,只好说了,刚开始他们以为我糊弄人,后来看我是认真的,都不屑地走了,说:“到驴栏看书,还不臭死。”

初中阶段记忆最深的,是哥哥的那些纯文学杂志,现在能记起名字的就是《收获》了,当时书页都发黄了,很多人翻看过了。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写“二月逆流”(文化大革命)的小说,我看后,就把自己原来很诗情画意的名字,改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中性的名字。还有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叫《一个复员军人的日记》,2008年回娘家,整理小时候的旧书,这篇小说的题目竟然在我眼前显现着!虽然缺了一个角,结尾那页也没有了,我还是高兴坏了。一看作者,噢,原来是他,“伤痕作家”卢新华啊!大学时系统学习了“伤痕文学”,没想到自己在小学其实已经无数次读过“伤痕作家”的作品,只是当时自己什么都不懂。把书当宝贝似的收拾进自己的背包,准备带回自己家去,可是到家后发现没有,打电话到娘家问,都不明白我说的什么,为一本旧书心疼了好多天。

上高中时,有了图书馆,过了把看名著的瘾。一般是在课间十分钟,或中午晚上吃饭时一边啃馒头一边看,平时的时间是要做习题的。就这样,喜欢上了司汤达的《红与黑》,喜欢上了里面的主角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更迷恋上了那细腻的文笔和深刻的心理刻画。因为作文老受表扬,也开始喜欢写些心情小文章,几乎一天一篇,有同学问:“你老写,不怵作文啊?出去玩玩多好啊。”他们不知道,因为心里喜欢写,这写就成了休闲的一种方式,就和他们嬉笑打闹的效果是一样的,照样能让大脑得到充分休息。

上大学后,生活骤然清闲了许多,一时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于是就疯狂地到外面租书看,琼瑶系列很快看完了,就胆战心惊地看《白鹿原》《丰乳肥臀》,单看这书名,就知道是高中语文老师绝对不允许看的,后来才知道,陈忠实、莫言都是当代文学大家,他们的作品是应该读的。也试着投稿,没想到投出去的两篇,在同一期的院报上发表了。我当时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由此更喜欢读书。图书馆的阅览证半年后才发到手,于是泡图书馆成了最惬意、最充实、最没有负罪感的事情。

那时,过刊阅览室是最冷清的,而却是我最喜欢的,我发誓把自己以前没有读过的那些书、杂志都读回来。经常挑一个靠窗的位置,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心,舒展在文字铺就的草坪上,打滚、尖叫、看着白云傻笑……那真是从生下来做人起最轻松幸福的时光,可惜那时并不知道珍惜,并不知道人生再也不会那样心无旁骛的读书了。

后来,又爱上了小说,经常是一个作家一个作家的看全集:茅盾、巴金、老舍、池莉、莫言……没有人会说自己看“闲书”,全部的时间都可以看小说,心里那个过瘾啊,真是希望自己一辈子都在上大学,一辈子都不要毕业。

现实总归是现实,最终我还是如期毕业,当了一名语文老师,在学校旁边的市图书馆里办了一个阅览证,周末关了门,在孩子的咿呀学语、音乐缭绕中重拾读书的快乐,真是觉得生活是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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