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族问题至始至终在各国发展历史进程中是引起民族关系、影响国家内部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新疆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民族成份的复杂性,民族问题复杂敏感。回族和维吾尔族是新疆人口较多的世居民族,本文以二六工镇为例对这两个民族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民族问题;新疆;民族关系
一、昌吉回族自治州及二六工镇概况
(一)昌吉州概括
昌吉州取“昌盛吉祥”之意,地处天山北部,昌吉州是以回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生活着回、汉、维吾尔、哈萨克等42个民族,总人口157万,其中少数民族35.68万人,占23.16%。昌吉州分布自西向东为玛纳斯县城、呼图壁县城、昌吉市、米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城、奇台县城和木垒县城,呈串珠状“一”字排开,是北疆城市群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它们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二六工镇概况
二六工镇位于昌吉市以西9公里处,312国道、乌奎高速公路和亚欧大陆桥横贯境内,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全镇总面积10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200多人,回族有9000多人,维吾尔族100多人。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5%,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镇,素有""花儿之乡""的美誉。
二、影响民族关系因素
民族关系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它是各个时期民族与民族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和表现。民族关系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形式与内容。新疆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民族成份的复杂性,民族关系呈现更多的不可能性。本文主要从居住格局及民族交往、语言使用、宗教信仰、族际通婚因素分析研究二六工镇回族和维吾尔族民族关系。
(一)居住格局与民族交往
居住格局被认为是影响民族关系的人文生态环境,是民族交往的一个场景。回族由于受唐代遗留下来的“蕃坊”的影响,回民内部称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叫“坊”。当地政府为方便回族集中做礼拜,起初在居住格局上有意识地将回族作了集中安排。出于相同的生计方式和生活习惯的考虑,回族与维族大体是自发性的相对分开的,但由于昌吉州是个移民城市,随着后来外地人口的陆续流入,居住格局更是突破了民族的界限,几乎每个村都有维族、回族成员混杂居住的现象。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民族交往进一步扩大,民族壁垒进一步被打破。
(二)语言使用情况
根据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语言是构成民族的四个特征之一,是一个民族历史和传统文化的象征,鉴于这一点,人们通常把语言看作一个民族的象征,是一个民族内部各成员相互认同的重要文化特征,同时语言又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载体,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相互进行交流的工具,民族语言具有文化象征和交流工具双重功能。“随着使用不同语言的群体之间的相互接触和交流,他们各自的观念和文化也必然通过这些交流而对彼此产生影响”,因此通过语言之间的借鉴情况,可以反映不同民族在各方面的交流态势和融合程度。二六工镇语言使用状况:维吾尔族在遇到本族人或在家里时一般都说本民族语言,但是在做生意或是和回族或汉族交谈中说的都是汉语,他们的汉族水平也相当好,基本每家都有人会说汉语。二六工镇的维族虽然在日常生活中习惯于讲本民族语言,但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他们又积极地学习汉语。相比较而言,回族村民对兄弟民族语言的学习就比较欠缺,回族被调查者中没有一个懂维语的。
(三)宗教信仰
各民族传统文化中宗教占据重要位置,影响着民众的思想观念和日常行为。宗教的客观存在具有内在、外在两类基本要素。素分观念和宗教体验,外在要素分为宗教行为和宗教制度。宗教的社会功能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可能在稳定社会、推进社会变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有可能酿造社会动乱,阻碍社会变革。新疆是一个多民族与多宗教共存的地区,宗教也作为民族的边界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民族间的交往。它也被用来作为衡量民族关系状况的一个重要变量。马戎先生认为,宗教信仰与人们的价值观、生活习俗和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许多地区对民族关系有着重要的、直接的影响。
二六工镇共有4座清真寺,3座回族清真寺,1座维族清真寺。回族宗教活动场所从数量、占地面积、建筑时间、宗教人员人数等几个方面都要优于维族清真寺,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该村的两个民族的人口差异。他们认为“宗教信仰对与维(回)族交往”没有影响。他们普遍认为,两者在信仰上一样的,而且宗教对他们彼此的和睦相处有和好的促进作用。而村中的维、回两族村民共同信仰伊斯兰教,在宗教信仰方面交流与融合的程度较高,正因这种主流上的一致,才在很大程度上对两族生活、习俗和交友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有利于和谐民族关系的促进与发展。
(四)族际通婚
族际通婚是最能反映民族间深层次交往的一个指标,两个民族间出现大量通婚主要取决于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首先,这两个民族的文化同化程度比较高,相互交流没有语言障碍,也没有宗教上的差异;其次,两个民族的成员有较多的社会交往机会;第三,两个民族无整体上的歧视和偏见;最后,两个民族成员所属的家族和族群社区对两个人的结婚不持反对态度甚至比较赞成。二六工镇的族际通婚例子非常少,回族与维族虽宗教相同,但由于教派差异通婚也不多,就回族和维吾尔族来讲,虽相互交流没有语言障碍,两个民族成员交往机会较多,两个民族也基本不存在整体上的歧视和偏见,但两个民族间存在宗教以及生活上的差异,致使两个民族成员的家人和所属的民族社区对与异族通婚持反对或不赞成的态度,因而回维两个民族间通婚的也很少。
三、结束语
维吾尔族和回族,是新疆人口较多的世居民族。研究新疆维、回族关系对于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民族关系问题,进而巩固和增进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的稳定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边疆安全,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马云龙(1989-),男,回族,甘肃会宁人,硕士研究生在读,专业为民族理论与政策。
参考文献:
[1]杨琦.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关系研究[J].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