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玉红
(廊坊市林业局,河北 廊坊 065000)
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在新《预算法》下做好部门预算工作
鲁玉红
(廊坊市林业局,河北 廊坊 065000)
2014年8月31日,我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新的《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自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初期,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摸着石头过河的著名理论,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很多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而且已无现成的经验供我们借鉴模仿,改革日益凸显复杂与艰巨性,其中有关财税体制的改革日益凸显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法》;预算工作
《预算法》有“经济宪法”之称,我国原《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的管理、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原来的《预算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日益凸显出对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全面性和预算执行的公开性等重大问题缺乏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近年来,我国在财政领域里先后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决算公开等一系列改革,这都为预算改革积累了有益的成功经验。2013年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新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蓝图,且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预算法是掀起财税领域的改革大幕的有力大手,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因此,修改《预算法》既是预算走向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2.1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完善,进一步公开透明
近年来,我国全国上下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反腐浪潮,“反腐”成为最热门的话题,反腐依靠制度,而好的制度必须是公开透明、能接受社会监督的。近年来,国务院推动各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李克强总理要求,凡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把预算全面公开。新预算法正式将预决算公开以法律条文形式确定下来。而新《预算法》取消了有关预算外资金的内容,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了预算。
2.2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动态调节
新《预算法》要求各级政府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预算收入出现短收或超收时,通过该基金进行调节,预算收入的编制应适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2.3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债务风险
为了从严控制地方政府债务,把地方政府融资引导到阳光下,新预算法分别从限制主体、限制用途、限制规模、限制方式、控制风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力图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2.4严格约束预算支出,坚持勤俭节约
新《预算法》专门强调了预算的严肃性,各级政府不得随意制定增加或减少财政收入或支出的政策和措施,必须做出预算调整的,则需在预算调整方案中进行安排。
3.1严谨求实原则
在编制预算中,无论是基本支出预算、还是项目支出预算,都需要预算编制单位展开充分的调研,认真分析往年支出数据,并结合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绸缪;对于需继续立项的专项项目,预算单位还要认真听取项目实施具体部门工作汇报,根据实际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以后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合理编报项目支出预算;而对于新的专项项目,则需预算单位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3.2科学细编原则
预算公开的内容具体而细化,有助于增强公民对政府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就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尤其是项目支出预算更要做到具体而细化,要结合单位整体及具体项目实施部门预算年度工作安排来编写资金预算,对于预算年度的工作进度进行合理评估,对于项目实施工程中各方面的资金需要充分计算,避免出现大的资金缺口,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3.3绩效管理原则
透明预算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绩效管理无疑是对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工程中又加上的一道紧箍咒,它使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在预算项目编报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使用管理资金。预算实行绩效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预算单位伸手乱要钱、有钱乱花钱等问题的出现,极大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督促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充分合理地使用每一分财政资金。
3.4收支平衡原则
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要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根据工作轻重缓急,事关民生与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项目要放在首位,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不分轻重,把预算编制工作当成儿戏。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越来越高,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不仅能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制度反腐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就是要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硬约束,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树立又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06.019
F810.6
A
1673-0194(2015)06-0031-01
201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