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篇

2015-07-16 16:43
吉林农业 2015年7期
关键词:产品认证主管部门产地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组织无公害农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国家适时推行强制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吉林省域内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认证申请及赋予的管理工作。

猜你喜欢
产品认证主管部门产地
《安徽园林》通过省主管部门年审
我国环境立法的演变
警惕“洗产地”暗礁
食物离产地越远越好
测定不同产地宽筋藤中5种重金属
2016年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名录(三)
2016年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名录(一)
加强产地检疫实现以检促防
对太湖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的思考
林业工作站职能作用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