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 张雅娟 王寅
论合作创新的类型及表现形式
天津财经大学张雅娟王寅
摘要:随着技术复杂度与技术间融合度的加深,合作创新成为企业赢得竞争的主流途径。本文对合作创新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并依据合作创新中是否有核心企业主导创新发展,将各种合作创新类型归为两大类,即主导式合作创新和对等式合作创新,丰富了合作创新理论。
关键词:创新类型 主导式合作创新 对等式合作创新
创新是每个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内容,是企业成长前进的源动力。随着科技的发展,产品结构趋于复杂化,技术研发的跨组织特征愈加明显,技术复杂度与技术间融合度的加深驱使企业间创新合作行为的频繁发生。同时,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使企业逐渐意识到独立创新的难度骤增,这使得以共赢为目标的企业间合作创新成为主流创新模式。例如具有很强研发能力和财力的IBM也开始与其他企业订立合作创新协议。各企业组织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方式开展的合作创新,既可以弥补各创新主体的资源匮乏,又可以分散技术创新风险,从而提高了合作各方的创新能力与创新绩效,并且能降低过度竞争,实现规模经济[1]。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已意识到创新缔造价值,并从不同层面、运用不同方法对合作创新进行探究。本文主要对合作创新类型及表现形式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从而丰富合作创新理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企业间合作创新活动逐渐增多,不同组织之间的合作形式也多种多样,从松散的项目合作到战略联盟共同开发,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逐渐扩大。但纵观众多合作创新形式,深入剖析合作组织之间的链接关系及各组织之间的结构和位置,依据合作创新中是否有核心企业主导创新发展,可以将各种合作创新类型归为两大类,即主导式合作创新和对等式合作创新。如果各创新主体是在核心企业的号召和领导下彼此连接实施合作创新,核心企业主宰了合作创新的发展方向、进程及创新收益分配等合作问题,那么这就是有核心企业的主导式合作创新。但若合作创新的实现是众多创新主体基于某个共同目标自发联结在一起而实施的,没有哪个组织在合作中居于核心地位,可以将这种合作创新归类为对等式合作创新。两种类型的合作创新各有特色,其各自表现形式也多样化。
2.1 主导式合作创新
在以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市场不确定性和技术复杂性增加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环境下,企业为降低运营成本、平衡创新收益与风险,开始借助外部力量实施合作创新。为了攻克技术难关、产品研发项目创新需求或者基于某种战略发展需要,企业之间或者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组织等之间形成技术合作契约关系,在这种合作创新过程中,往往是某个或某几个组织居于核心地位,其他组织围绕其而联结成一个整体。在核心企业的主导下,制定合作创新的发展方向、发展进程及整体创新战略目标。在主导式合作创新中,有明确的创新目标、期限及规则,各参与主体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共同发展[2]。核心企业可以基于纵向供应链条同有密切产品供求关系的上游或者下游合作伙伴协作创新,亦可横向联结非自身供应链上的其他创新组织一同创新。可以是少数企业、组织在核心企业主导下构建强连接关系开展合作创新;亦或众多企业、组织通过几个关键企业结点搭建弱联结关系的网状联盟,进而由核心企业带领联盟成员合作创新。由此可知,合作链条的纵横交错、合作关系的强度选择,使得主导式合作创新的表现形式多样化,每种创新形式在其结构特征、适用情形、参与主体等方面均有差异。
2.1.1 供应链合作创新
基于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及技术流的合作,在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带动、号召下,链条上的上下游企业间为实现特定目标而相互支持并形成一种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开展核心企业主导下的合作创新活动[3]。随着供应链企业间合作关系的不断发展,合作紧密度随之增强,进而促进供应链上企业间合作创新的实现[2]。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纵向链式结构,其形成的稳定、持久且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为供应链合作创新奠定了组织基础。供应链合作创新中的参与者依据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契约关系达成共识并凝聚在一起,企业间广泛的一致性和信任度使得彼此形成有限的竞合关系,合作是企业间的主基调,从而保障了合作创新的稳定进行。同时,基于产品供求关系的长期合作,使得合作各方深入了解彼此的企业文化,缓解了文化差异对合作创新造成的冲突。供应链成员的合作创新既是创造新价值的根本途径,同时也是产生和维持供应链竞争优势的可行性战略。
通过在整个供应链中占有统治地位的核心企业对供应链各企业资源、知识等进行整合,从而激发整个供应链的各个部分合作创新[4]。供应链上各组织围绕核心企业而形成的创新形式,由于焦点企业的统驭作用,增强了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合作创新的实现。丰田公司就是供应链合作创新形式的典范。丰田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占据核心地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率,丰田搭建了纵向合作链条,并在其中开发出基于相互信任和利益联结的知识共享惯例,丰田成为合作创新过程中知识转移和知识创造的领导者[4]。
供应链合作创新固然能为参与者增加创新绩效、提升竞争力,但由于其合作创新是基于强连接关系,因而限制了合作创新主体的参与数量。同时仅限有产品供求关系的纵向链条企业实施联合协作,限制了供应链上知识的存量与多样性,进而影响到核心企业主导下的合作创新的效果。鉴于此,为了应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和快速的技术革新,有必要突破供应链合作创新的限制,于是企业间交互纵横的网络式合作创新得以发展。
2.1.2 网络式合作创新
Gulati(1998)引用网络理论的观点,将跨行业、跨领域、跨组织之间的联盟关系视为一种“联盟网络”形态。这种网络组织形态由异质性组织(如企业、科研院所、政府、中介机构等)共同组建,成员间差异较大,网络中资源异质化、知识多元化[5]。大量研究表明,在不确定性市场和技术条件下,网络组织对合作创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创新网络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行为,基于合同创新的协作关系是网络中结点企业的主要联结机制,通过这种网络架构中的知识转移和知识创造,各企业共同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环节,推动创新绩效的提升[6]。然而这种网络式合作创新的有效组织和实施受制于网络内核心企业的网络管理能力和网络领导能力,同时核心企业不同导向的领导风格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网络创新绩效[7]。在网络式合作创新过程中,核心企业与网络成员建立良好关系,并协调成员间的关系和冲突,进而优化配置网络资源、激发成员的创新需求和合作热情,以推动网络创新的有效运行。主导企业充分发挥网络的杠杆效应,扩大网络的知识库及知识生产能力,极大地提升了网络内各企业发展智力资本的程度,从而使网络成为成员企业和整个网络有效实施合作创新的战略性资产[8]。基于合作创新的企业联盟网络,其消除了企业边界,使得企业间合作的开放性大大增强,有力地促进了网络中知识探索和知识挖掘的有效进行,进而为网络内的节点企业提供了创新源泉、战略弹性及外部环境适应能力[9]。
作为网络两大结构特征的网络密度(节点企业之间的相互连接性)和联结强度(节点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程度),其多样性的组合使得企业间的网络也呈现差异化特征[10],但任何形式的网络其节点嵌入关系主要为两种,即基于社会交往的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和基于商业交易的正式的商业关系,且网络的主要活动形式是知识的转移和创造[11]。企业为合作创新而组建的联盟网络不仅能有效降低转置成本、提升企业战略柔性,而且能提高知识共享程度,为网络节点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了多元化的土壤和平台[12]。然而在网络式合作创新中,虽然组织开放性和知识多样性都显著增强,但核心企业领导下的这种主导式合作创新仍然导致企业网络一定程度的封闭性及知识的同质性,从而导致无论何种形式的企业网络都会引发创新悖论,阻碍网络合作创新绩效的提升[10]。因此,消融企业边界、弱化主导企业的核心影响力、提升参与企业的关系对等性及创新能动性,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创新的新要求,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这种创新形式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催生出对等式合作创新。
2.2 对等式合作创新
由于不同学科之间交叉融合的趋势日益凸显,技术研发向应用端的不同偏移,合作创新的开放度进一步增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进入Web2.0阶段,互联网成为社会化的大平台,大众成为创新主体,主导式合作创新沿着开放协作的方向进行演变。由于创新主体的大众化、平民化,创新过程中核心企业的统驭地位逐渐消退,每个组织、个体都是创新平台上的一个结点,各参与主体的创新关系呈现对等式结构,主导式合作创新演变为对等式合作创新[13]。这种新型创新类型的基本特征在于参与主体的非特定化、合作关系的灵活化、创新关系的对等化。在对等式合作创新中,融合了不同专业和组织的多样化资源优势,从而扩大了创新源泉,增强了合作创新能力,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平台式合作创新。
技术知识的不断扩散和加速增长,不同学科之间融合交叉的趋势日益明显,创新挑战逐渐加剧,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企业只有尽量多地撬动内外部各种创新性资源,并推动不同主体之间的创新合作,才能获得可持续创新动力和竞争优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组织范式持续转型,由官僚化、等级化向灵活化、开放化、平台化方向转变,进而推动合作创新类型由主导式向对等式演变[14]。
互联网打破时空界限,促进沟通,降低合作成本,催生了高度灵活化的大众合作创新模式。大众创新、草根创新成为一种重要的创新管理理念,Tapscott和Williams倡导的合作、对等、共享以及全球运作的维基模式正是这种管理理念的经典体现,其搭建的分享、协作平台成为知识创造的重要工具。一种新型竞争模式即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对抗开始在全球市场蔓延[15]。在互联网平台上,大众能够扩大创新知识资源,并对创新知识进行评价、过滤和筛选,这促进了有价值的创新知识的涌现[14]。基于平台的大众合作创新具有组织灵活性,可以在企业正规研发计划之外根据需要进行灵活部署。
较之主导式合作创新,对等式合作创新的开放程度更大,创新主体灵活性更强,创新主体数量更多,从而有利于知识的转移和创造。通过创新主体之间知识的共享、思维的碰撞,促使创新知识涌现、组织创新绩效大幅提升。
本文梳理了合作创新的现有研究成果,剖析了现有的合作创新类型,根据创新合作组织是否拥有核心企业,将合作创新分为主导式和对等式两种类型,并对各自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归纳,从中发现合作创新模式由线性向非线性演变,趋于网络化、平台化。本文仅从单一角度对合作创新模式进行分类,但合作创新是一个复杂的运行机制,因此后期还应该从更多角度对合作创新模式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以便进一步丰富合作创新理论。
参考文献
[1] 刘媛华.企业集群合作创新涌现的动力模型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2,30(9).
[2] 赵树宽,王慧军,张晶敏.集成供应链企业间合作创新能力评价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0(2).
[3] 许淑君,马士华.供应链企业间的战略伙伴关系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1(6).
[4] Tapscott D.&Williams D.A..Wikinomics:How Mass Collaboration Changes Everything[M].New York:Penguin Group Inc,2006.
[5] 吴绍棠,李燕萍.企业的联盟网络多元性有利于合作创新吗——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J].南开管理评论,2014,17(3).
[6] Arndt O.,Sternberg R.Do Manufacturing Firms Profit from Intraregional Innovation Linkages?An Empirical Based Answer[J].European Planning Studies,2000,8(4).
[7] 王方,党兴华,李玲.核心企业领导风格与网络创新氛围的关联性研究——基于技术创新网络的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4,35(2).
[8] Dyer J.H.& Hatch N.W..Relation-Specific Capabilities and Barriers to Knowledge Transfers:Creating Advantage through Network Relationships[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6,27(8).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7(b)-0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