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银发[2013]2号,以下简称《指引》)规定,2015年1月1日前,各金融机构按照《指引》要求,启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村镇银行作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新生力量,目前尚缺乏大中型银行所具有的成熟的风险管理机制及经验,加之其自身的局限性和存在的问题,大部分村镇银行没有反洗钱系统,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和风险等级 划分与管理工作仍处于手工操作的原始阶段,全面执行《指引》面临诸多难题亟待解决,制约着村镇银行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 洗钱
一、面临的困境
(一)基础薄弱,执行力不足
一是组织机构建设不到位。目前,村镇银行均按要求成立了反洗钱领导组织,指定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部门,但反洗钱工作组织不独立,只能采取职能依附的形式挂靠于某一个部门,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兼岗,岗位责任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二是缺乏专业人才。村镇银行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配置过少,缺乏既懂金融知识,又懂法律法规的综合型人才,反洗钱综合分析、甄别能力不足。三是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薄弱。未按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平衡洗钱风险控制与业务经营发展之间的关系,未能及时修改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或业务操作规程,监管新政难以有效落实。
(二)反洗钱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
与大中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相比,村镇银行从高级管理人员到一线业务人员对履行反洗钱义务及相关知识了解不够,没有从更深层次上认识到反洗钱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重要性,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村镇银行地处城乡结合部,客户群体多数是周边居民、个体工商户,认为这些客户群体属于低风险客户,不具备主动实施洗钱活动条件。目前只办理储蓄、存贷款等传统业务,认为传统业务较网上银行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业务相比,洗钱隐蔽性不高,犯罪分子不会选择村镇银行实施洗钱,发生洗钱风险概率低。受日常被动地接受主办行业务指导及监管影响,缺乏反洗钱工作主动性,存在等、靠现象,实施《指引》进度缓慢。
(三)信息建设滞后,技术保障措施滞后
金融机构通过内部或者外部等渠道,全面、动态掌握同一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及风险因素等相关信息,有助于提高划分风险等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而确保风险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但目前辖区村镇银行受成立时间短、资金实力差、技术力量不足等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信息化建设滞后,无法满足自主开展反洗钱工作需要。如:大部分村镇银行尚未开通反洗钱监测系统,业务系统也使用发起行的系统。未开展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和风险等级划分与管理,不利于客户的信息的调阅和查找,不利于客户信息的后续维护和客户身份的持续识别,难以保证信息的延续性。
(四)基层人民银行推动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按照《指引》要求,基层人民银行应将金融机构执行符合《指引》要求的新内控制度以及按自主管理原则确立的其他反洗钱措施情况作为反洗钱监督管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反洗钱监管。但由于监管体制的改革,反洗钱相关系统开发的滞后、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程序中基层行尴尬地位等原因,基层人民银行无法充分发挥银行业反洗钱工作,在加上基层行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偏底,也造成了基层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力不从心,很难有效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的全面监管。
二、对策建议
(一)夯实基础,提高执行力
加强自身建设,及时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及《指引》要求,完善组织机构管理,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内控职责,科学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和操作程序,确保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反洗钱业务培训效率,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使各业务人员掌握并运用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和风险划分标准操作方式方法,切实打牢履行反洗钱义务工作基础。加大反洗钱工作考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明确内部各职能部门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上的分工配合,并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直接与部门绩效和人员晋职挂钩,促使各部门主动开展好客户风险等级及划分等反洗钱工作,从而形成有效的机构内部反洗钱工作合力。
(二)强化全员反洗钱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
村镇银行应持续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建立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使员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反洗钱内控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尽快走出认识误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反洗钱工作,实现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确保合法稳健经营。
(三)推进系统化建设,提高工作时效性
一是村镇银行应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加快核心业务系统建设步伐,实现系统自动划分风险等级,并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提高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效率。二是发起行应主动承担对村镇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指导与技术支持,对已接入发起行业务系统的村镇银行,由发起行统一制定洗钱风险管理基本政策,在村镇银行各部门执行。同时,发起行补充完善系统设计时统筹考虑村镇银行需求,为村镇银行根据不同群体的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风险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提高村镇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工作有效性
村镇银行虽是独立法人组织,但其经营规模、业务品种、人员构成、组织架构,实际上仅是发起行的一个网点或支行,而且每个地区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建议在对村镇银行开展评估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各省出台符合自身辖内实际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制度,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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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金美玉(1966-),女,吉林珲春人,朝鲜族,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会计师,研究方向:支付结算、反洗钱、会计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