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 邵秋红 田龙等
摘要 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对我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从当地建设农业示范园区优势、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的新思路、新举措。
关键词 农业园区;制约瓶颈;建设实践;有益探索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15-324-02
1 发展优势
1.1 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
保定位于环首都经济圈内,境内有京港澳、京昆、张石、荣乌等多条高速公路,一小时左右可达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
1.2 具有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发展基础
2014年全市流转土地已达9.53万hm2,注册家庭农场287家;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0 266户,入社成员96 562人;全市设施蔬菜面积7.40万hm2,其中成方连片66.67 hm2以上的78块。
1.3 具有众多知名的农业高校和科研单位
保定市拥有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大学、省农科院植保所等科研教学单位,一批京津的农业科研成果在我市落户,科技支撑更加有力。
1.4 具有一批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认定市级龙头经营组织217家,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694.7亿元,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数量49个,涉及粮棉油菜药等企业达84家。
1.5 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央连续出台一号文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党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氛围更加浓厚。
2 制约瓶颈
2.1 土地流转制约
从经济学角度看,土地流转比率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保定市土地流转比率仍然偏低,对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构成了较大约束。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137%,远远低于全国27%的平均流转率,创建园区面临用地难的现实问题。
2.2 投入机制缺乏
一是缺乏专项扶持资金。目前,国家和省没有专项扶持资金,示范园区通过整合各种涉农资金进行建设,但由于归口管理部门不一,项目投资分散,缺乏内在联系,难以形成应有的生产效益和规模效益。二是融资渠道不健全。示范园区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不宽,缺少企业和社会资金支持,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
2.3 主体培育不够
从全市整体情况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影响,保定示范区经营主体尚处于初始发育过程,经营主体层次低、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辐射带动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加之,对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尚未统一规划,对市场主体激励政策等方面研究不够,目前市场主体基本处于自发成长阶段。
2.4 思维模式固化
一是运行机制不完善。部分农业园区在建设初期由政府出资,没有引入市场机制,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的“形象工程”,更谈不上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二是产业拉动能力弱。多数农业园区档次低,重复雷同,优势产品不突出,特色不明显,不能对当地产业形成有效拉动。三是新技术推广范围狭窄。园区开发建设忽视对主导产业的开发研究,对周边地区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普及等发挥作用有限。
3 创建实践
自2013年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始,保定各地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山区综合开发、都市现代农业、高效设施农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龙头企业带动五种发展模式。全市已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44个,面积达到2.24万hm2。引进投资企业63家,参与园区创建合作社达到59家,累计投资144.02亿元,已创经济效益12.15亿元。
3.1 各级政府主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由一名常委任组长,副市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市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出台了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和优惠政策。
3.2 园区规划先行
全市规划实施的44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总面积为4.98万hm2,其中333.33 hm2以上园区有36个,666.67 hm2以上29个。规划核心区面积2.11万hm2,带动辐射4.50万hm2。其中40个示范园区聘请中国农科院、河北农大等单位,制定了园区建设发展规划。
3.3 社会投资集聚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建设原则,共引进平山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展、河北惠东、中农昊龙集团、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河北以岭药业等63家企业投资园区建设,安新合和蔬菜、博野大营果蔬等53个合作社参与园区建设,今年新增投资122.42亿元,累计投资138.74亿元,其中工商企业投资达到108.076 9亿元,成为园区建设投资主体,已创经济效益11.949 4亿元。
3.4 先进科技支撑
各地分别以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河北农业大学、省农林科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着力发展绿色精品蔬菜、优质林果、绿化苗木、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并聘请专家教授定期授课、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提升了园区建设质量。
3.5 优惠政策引领
为推动园区发展,多数地方研究制定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等鼓励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并整合了农业、扶贫、水利、财政支农惠农、科技、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3.6 多种模式并存
针对保定市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產业优势等,探索出5种发展模式,分别是以曲阳、易县、阜平为主的山区综合开发模式,以保定市郊、环京津县为主的都市现代农业模式,以涿州、定兴为主的高效设施农业模式,以高阳、安国、清苑、容城为主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模式,以徐水、雄县、高碑店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
3.7 产业链条延伸
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谋划了总投资608亿元的219个重点项目,新开工46个,竣工36个。277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40亿元,出口创汇10 371万美元。全市符合农业部“一村一品”标准的专业村发展到359个,从业农户12.3万户,从业人员40.7万人。建成规模种、养基地118个,年销售产值达到243亿元。
4 有益探索
4.1 科学编制规划,合理确定规模
要把农业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县域经济特别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地实际,高起点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科学设计建设方案,细化保障措施;要坚持一次规划、分项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要根据当地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力布局,综合环境承载力、优势农产品集中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模。
4.2 出台扶持政策,明晰功能定位
鉴于农业示范园区处于起步阶段,除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有效整合、管理有序”的原则,加大对各级农业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小型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外。政府还应出台专项财政、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创建农业示范区。农业示范区可以充分发挥农产品生产功能、示范带动功能、科普教育功能、企业孵化功能、休闲观光功能等,在功能定位上应秉承宁可“少而精”、不要“大而全”,重在突出特色、产生效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3 发展特色农业,科学选择模式
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上,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创立农产品品牌、扩大特色农产品生产为重点,合理确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种养业。要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选择“功能区+产业园区”、“一园多区”、“核心区+基地”、“特色产业带”等多种模式来建设,把农业示范园区打造成产业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中、多功能有机融合、循环清洁生产、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综合性示范区。
4.4 培育壮大主体,强化科技支撑
培育市场主体应坚持多元化,建设初期,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后期则以业主和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依靠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重调节来调控和配置资源。要坚持产学研结合,在充分利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专家和省市农业专家的基础上,抓紧组建以产业为主线、产品为重点、农业科研机构为依托的技术创新服务团队,实行农业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分级分项对口联系,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在示范区的推广应用。
4.5 引导多方资源,完善投入机制
要积极搭建示范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广大农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进社区”三大工程,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業合作社、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通过担保、贴息、建立风险补偿金等形式,为广大农户及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发挥才智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示范区建设,多渠道解决建设投入问题。创新农业保险机制,加快构建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机制,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增强保障力度,有效抵御农业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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