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丽梅
(作者: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教授)
党的十八大对全国人民郑重承诺:“综观国际国内大势,中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将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极大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
全面小康社会核心在“全面”。这个“全面”,体现在覆盖的人群是全面的。它是不分地域、不分民族的全面小康,是不让一个人掉队的全面小康。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全国各个地区都要迈入小康社会,而不是一部分地区进入小康社会,其他地区还处在贫困状态。这样的全面发展,体现了全民的共建共享,也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这个“全面”,也体现在涉及的领域是全面的。我们要建成的全面小康,是政治上“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全面小康,是经济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的全面小康,是文化上“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的全面小康,是社会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全面小康,是生态上“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面小康,是国防上“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支撑”的全面小康。到2020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就是补齐发展“短板”的过程,就是提升小康水平线的过程,是建设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小康社会。
从目前的实际发展进程来看,未来几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社会建设、民生发展和区域开发等方面还存在难啃的“硬骨头”,成为制约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必须拿出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我国是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是制约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的一块“短板”,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我省更是如此。没有农村的全面发展,没有农业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素质的提高和财富的增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了在小康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就需要下大力气集中解决“三农问题”。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农业还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短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随着人口总量增长、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农产品的工业及能源用途拓展,全社会对农产品数量、质量、品种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尽管我国农业连续增产,农产品供给会连续增加,但供求关系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质量安全的压力将越来越大。解决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这就必须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极大地调动好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持续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供给能力,否则将会带来严重后果。
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在农民。没有农民素质和收入的提高,扩大内需就难有大的成效,经济增长就缺乏强大的动力,全面小康就难以实现。这些年来,尽管我们实现了农民增收“九连快”,特别是近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收入之比仍超过3∶1,收入差距仍处于历史高位。十八大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意味着未来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需实际增长7%左右。而当下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还比较落后,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为此,必须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认真贯彻土地承包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转变干部工作作风,防止和纠正乱摊派、乱收费、乱评比等行为的发生。认真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逐步建立起依靠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广大农业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现代农业发展机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小康社会是一个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社会发展阶段。从邓小平同志第一次使用了“小康”的概念,到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民生问题一直都是小康社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十八大报告更是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
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民生问题主要是指在民生领域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发展机会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状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生问题日益成为当今中国的时代主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原有的收入分配方式、劳动就业格局、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以及社会组织形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针对这些变化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格局尚处于探索当中,这就给民生建设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如贫富差距持续增大,失业人口不断增长,公共教育发展缓慢,公共卫生建设滞后,社会保障机制欠缺,城乡发展很不均衡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成为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阻碍和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民生问题。
第一,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在走向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及固有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持续的问题,需要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分配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加社会财富,不断为全体人民逐步过上富裕生活创造物质基础。同时,进一步以公平正义为原则,改善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不公平现象,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从而有效整合社会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这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二,发展社会工作,完善社会管理。全面小康不只是经济生活的改善,良好的生活环境、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及人们的相互关怀,都是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工作,完善社会管理,加强以增强社会团结为核心的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理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从而加快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第三,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的发展目标是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其不会因特定事件的发生而陷入生存困境,所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解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切实解决贫困问题。民生问题的核心是贫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不懈奋斗,我国已有6.6亿人摆脱了贫困,成就令世界瞩目。但截至2014年,全国还有14个连片贫困地区、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2948万贫困户、7017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问题程度深,是难啃的“硬骨头”。切实解决贫困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加大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一是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不能随意扩大扶贫范围,也不能把贫困县的帽子当作获取扶贫资金的路子,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使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户。二是精准实施扶贫措施,认真总结扶贫经验,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抓住关键“短板”,采取开发扶贫、生态扶贫、移民扶贫、教育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信贷扶贫、项目扶贫等不同措施。三是精准制定减贫目标的路线图、时间表,决不能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掉队。
第五,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本领,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政治保证。执政能力与民生建设之间有着重要的关联性。只有执政能力不断提升,才能为民生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提供正确的政治保证。十六大以来,广大领导干部一切以民生为重,在改善民生的执政实践中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做出了贡献。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在基层领导干部队伍中还存在解决民生问题办法不多、本领不强、经验不足、工作不扎实、作风不过硬等问题,实践中常出现重当前轻长远、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甚至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此,要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的自觉性,树立民生建设第一的思想,建立以改善民生为基本点的绩效考评机制和价值评判体系,引导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提升做好民生工作的本领。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困难之点,还在于区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增大,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及沿海地区。能否加快贫困落后的民族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影响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因为我们要实现的全面小康,不是一少部分人和地区的全面小康,而是包括广大民族地区在内的所有区域的共同繁荣发展基础上的全面小康。确保到2020年民族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既是社会主义本质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按照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约1.14亿人,占全国人口的8.5%;民族自治地方土地面积613.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的63.9%。众多少数民族人口和广大民族地区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可以说,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中央和其他地区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人民的生活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然而,由于基数小、发展水平低,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相对差距尽管近年来有所缩小,但绝对差距仍在不断扩大。同时,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仍然相当薄弱,一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还比较落后。到2011年,民族8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仅有70.9%,其进程大体比全国平均滞后5年左右。尤其在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城乡差距、文化娱乐、能源效率等方面,各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更低。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难度较大。
在新形势下,要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差距,确保民族地区同步小康,只能走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是一种“转赶”结合的跨越式绿色发展。既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又要发挥地区优势,依靠多轮驱动,把转型发展与跨越赶超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方面的积极性。中央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对民族地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政策,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重点放在改善民生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上;民族地区则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内生潜力,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充分利用自身的经济、交通和环境优势,特别是利用国家投资倾斜、政策倾斜的优势,率先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经济得到迅速发展,远远超过了中西部地区。而大多数西部地区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经济基础薄弱,同时又远离经济中心,人力资源匮乏,生产技术落后,其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地区差距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制约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必然成为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在2020年使全国人民生活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部地区的发展状况。
需要看到的是,西部地区在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同时,推动发展的有利条件也很多。西部能源资源富集,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劳动力成本低且供给充足,市场潜力很大。同时,经过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基础性条件。今后,在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东西部的区域合作与交流,形成东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国家层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从宏观政策上多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西部地区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