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5-07-12 07:36龙正林
2015年41期
关键词:食品药品法治监管

龙正林

食品药品已成为现今社会关注度最高、最为热议的话题,人们对食品药品的需求逐渐提高,从以前追求数量上的累积转变为追求质量上的高要求,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活质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2015年1月14日21时46分许,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珂糖业公司金珂糖厂发生甘蔗糖浆池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已启动应急预案。这次事件共导致12人中毒。从“鱼腥草”事件,到“刺五加”事件”、“茵栀黄”事件,再到“糖脂宁”事件、“双黄连”事件的发生,都不断触动公众脆弱的神经。这一系列的事件一连串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这些事件背后反应的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漏洞,其所面临的监管、治理与改革问题亟须解决,不容忽视。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治思维

法律的威严树立在人民百姓心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首先要确立法治思维,依法监管,严格执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行政执法活动,用法律思维创立监管规则,我们要探索监管的改革,将监管区域化、分片化,建立常态化机制,要加倍重视法治建设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长远性意义。

用法治思维建造制度体系。俗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首先要从制定制度入手。制度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构架,是监管最有效、成本最低廉的方式,也是监管执法的基础,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构架了一张食品药品监管的网络。法治思维具有宏观领导与领航作用,其对监管各个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食品药品监管制度的设计执行反馈环节中,法治思维应用全局,充实于各个步骤,对于判断问题、作出决策,依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局的辩证关系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用法治思维引导道德教化。有句谚语,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中,既要抓法治,也要抓德治,对黑窝点、黑工厂,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要严厉惩处、坚决取缔;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指导帮助其提升等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共同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验秩序。

用法治思维保障群众权益。要创新普法理念,将普法与维权紧密结合起来,把普法宣传重点放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员群众举报反映案件线索,深入挖掘案源。同时,整合办案机构,健全办案机制,建立小额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制度,加快建立与消费者协会等维权组织的联动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用法治思维提高执法水平。知法才会守法,懂法才会执法。只有认真学法,将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坚定法治信仰,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站稳脚跟,不逾规、不逾轨,守住执法为民的监管底线。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风险意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具有风险意识,要做到防范于未然,即可大量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风险防控体系有以下环节即识别、评估、处置、秩序恢复,要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将其制度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要切实树立风险意识,将预防监控与处置结合起来,切实做好食品药品方面风险的防控机制,预防重大食品药品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障其生活质量。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

(一)《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为执法提供了依据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初稿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历时好多年,三易其稿,期间还全文发布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最终获得通过,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从内容来看,有明显增加,从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整整增加了50条。不仅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农药等严重行为增设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还提出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使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最高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这部“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给执法人员提供了更为严格的执法依据。

(二)队伍建设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一直有素质的执法队伍。当前的行政执法中存在各种问题与困难,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执法队伍的组建。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与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定期开展系统内培训,诸如新食品安全法修改与药品网上监管平台建立之后,应组织安排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参加专家讲座、专业培训,要确保培训率,建立培训、考试一体化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案件研讨的集中度与密集度,要安排政策法规科人员多执法办案的案例进行分析、琢磨,加强对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学习,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时做到心中有法,程序到位,运用到位,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从而更好的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的食品及用药安全。对于食品药品监管负责人而言,应心系人民、以人为本,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一是提高自身应提高实践能力与观察能力,畅通信息来源渠道;二是,亲力亲为,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决策能力;三是要敢挑重担。重要的工作经验及疑难问题的处理,可以锻炼、检验人的组织协调能力。四是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与群众及时沟通,要加强互动。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让将监管工作保质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日常工作中,若遇到法律与人情的选择时,要确保法治思维占据主要地位,既要加强监管,更要保持自身清明,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的现象,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懂法知法守法更要敬畏法律,要时刻以法律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在广场及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咨询服务活动,食品安全要进校园、进超市、进餐馆、进企业、进食堂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启动和实施安全食品和安全用药计划,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工作动态。

(四)司法保障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

食品药品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规定的食品及药品,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地区有权机关处理,绝不能多交罚款了事,要深刻学习体会法条的内容意义及立法者意图,要深感肩上的责任。要建立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监督制度,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司法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制造销售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规定的食品及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从重处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要以法治思维定位全局,统筹兼顾,居安思危,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体系化建设,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形成监管工作有则有岗,分片分区管理,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的透明化、深入化、制度化、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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