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怡
浅析商务合同的对等翻译原则及策略
简怡
摘要:长期以来,奈达的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以及作为功能翻译突破的目的论,都对中国商务文本翻译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本文重申其对商务合同的指导意义并总结了相应的翻译原则与策略。
关键词:功能对等;目的论;达意
一、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奈达的翻译理论在中国译界被最早引入中国,并对中国翻译研究影响至今。他认为翻译是一种动态的功能对等,“功能对等”是其翻译思想的核心。在中国对等翻译主要围绕“翻译主体”和“文本”等传统翻译研究的基本要素展开。谢天振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翻译的主流对象是实用文献,是政府文件、企业合同与设备说明书——(许钧,2015:3)。商务文本作为一种实用文本,在当今这个时代,是翻译的主要对象。因此基于奈达对等翻译理论一直是商务文本翻译的主流,对商务文本翻译影响尤其深远。
二、目的论翻译理论——目的对等
2000年之后,作为对功能性翻译理论突破的目的论被中国译界广泛介绍。1984年赖斯和威密尔在《普通翻译理论基础》一书中提出了目的论翻译理论。目的论认为:翻译者必须根据翻译目的来制定翻译策略。目的论包括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其核心原则是目的原则。目的原则是指翻译行为所要表达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目的论是对奈达对等翻译理论的延伸,它的对等意在目的上的对等。
可见,在目的论指导下的商务合同翻译的对等是动态的,要服务目的原则。众所周知,商务合同翻译是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和有关商务活动的重要手段,贯穿整个商务活动的始终。翻译的成败直接关系商务活动的成败,它不是一种无关痛痒或用于自我欣赏的一种文字游戏,商务合同翻译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合同翻译具有很强的功能性与目的性,翻译中的对等只能是功能与目的的对等。
三、中国传统翻译的忠实性原则与功能对等理论
传统的翻译观念认为:“翻译就是两种语言之间的简单交换”,“只要把原文的意思正确、完整地传达出来,就算完成了翻译的使命”,“一般来说,翻译是要非常忠实地把原文的意思在另一种语言里演绎出来,我们期待译者把原文的意义说得很清楚,很准确。这是一种非常根深蒂固的思想。”(同上)
随着人们对翻译的认识不断深入,人们对忠实性的理解也不再是僵化的,也不再局限于语言和文本层面,因此奈达的功能对等以及翻译的目的论为我们在新时期确立新的翻译原则指明了方向。商务合同的功能性决定合同翻译就要准确、严谨、规范地反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允许有丝毫的模糊,合同的背后是经济利益。准确地理解合同的功能性,并将其置于功能对等理论的框架下处理翻译,是现阶段最佳的选择。
四、商务合同的翻译原则
笔者认为,功能对等理论是文本意义翻译的强化,而不是文本语言本身的翻译,译者的任务是要寻找语言所表达的内容,而不是语言本身的形式特征,即“达意”,这是实现合同功能性的核心内容。原语与译入语的对等并不在语言本身,而是其所表达含义的对等,也就是动态的对等,不是静止的对等。要实现“达意”的目的,必须采用恰当的翻译手段,而采取的手段必须准确地切合合同的意义。
商务合同又是带有法律意义的特殊的功能性文本,它的功能性还反映在语言的严谨性上,因此实现“达意”的目的,译入语无论在用词、结构上都要严谨,不能有疏漏。
五、商务合同的翻译策略
由于要准确表达原语的意义,从一种语言结构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结构,往往需要改写或重写,这是商务合同重要的翻译策略。“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实际上也是要‘重写’的策略”(郭建中,2015:1)。就商务合同功能性而言,改写或重写的策略也仅局限于语言结构的重新安排,以实现达意的翻译原则。
根据翻译的目的论,目的决定手段,手段服务目的,但手段的任意也不是随意,在实际的翻译实践中,要遵循“达意“的原则,译者平时手段的积累是极其重要的。平时要建立一本”My Dictionary”, 在大量阅读英文原文的基础上,将好词、好句记下来,“并且还要联想同样的”situation”,即同样“expression”在中文里是什么。这些东西词典里往往是没有的,网上也没有,但做出来就很有价值。”(袁丽梅,何刚强,2015:2)
这种“词典”同样适用于商务合同翻译,有了这样的积累,改写或重写起来就会很灵活,得心应手,同时也做到了“达意”。比如:“Payment is by irrevocable L/C at sight to reach the sellers 30 days before the time of shipment.”这是售货合同中有关支付条款的一句话,涉及的是支付方式的问题。作为译者首先出现的术语如“irrevocable L/C at sight”, “the time of shipment”,如对商务活动陌生的话,就很难掌握,但平时能认真积累,找出其对应的中文术语(依次是“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装运期”),并注意译入语的语言表达习惯,那么无论从英—中,或从中—英的翻译都会得心应手,即支付方式是凭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装船前30天由买方开给卖方。
我国的商务合同翻译得益于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以及翻译的目的论,但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实现经济活动的手段也不断丰富,因此上文所讨论的功能对等、目的论以及相应的翻译策略都永远是相对的,不能将之绝对化。翻译活动与经济、社会、文化紧密相连,所以,人们对翻译手段的认识与应用会不断出新,其理论也会不断深化。(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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