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茂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不可抗拒的历史大趋势,是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走向高度文明的历史过程,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必经之路。亨廷顿的现代化理论把现代化归结为政治现代化进程,一是权威的理性化,由单一的,世俗化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取代各种传统的或宗教的家庭的种族的政治权威。二是政治现代化包括政治功能的专门化。三是包括全社会各积极广泛的政治参与。①
中国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国家发展和社会发展,伴随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不断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的认识过程。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第一次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联系起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新的概念,是一个崭新的国家发展思路。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之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形成和提出,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现代化、不断求解现代化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认识现代化的最新成果,堪称现代化的“第五化”。②治理一个国家,治理要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求加强和提升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各方面社会事务的能力,是国家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国家治理能力包括制度体制机制,内政外交国防,经济发展改革,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导下,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制度的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这就要求适合本国国情,落实到社会各个领域,开拓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路径。
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模式使得党和政府在现代化过程中处于关键位置,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没有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现代化,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现代化就难以进一步深入推进;不推进国家治理改革,国家治理能力也没新的活力。因此,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改革要同步协调发展,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依靠国家治理改革注入新的动力,国家治理改革也必然要求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来确立和谋划新思路,设计具体的改革方向和路径。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这也说明我们现存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相对落后,跟不上社会现代化和信息现代化的步伐。改革和实践是一个持续发展的动力,要从改革上寻找突破口,逐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从体系和制度上找到国家改革,推进改革,促进改革的具体路径。
国家治理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有了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孕高水平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国家治理体系是整体上的把握和宏观架构,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相辅相成的,它不是单一的治理,而是从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同治理的结构治理,意味着我们要从思想观念上要加强国家治理的意识和民主化程度,逐渐依靠和转向法制化治理的轨道上来。解决中国存在的各种问题,实现各项既定目标,关键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严格意义上讲,所谓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有效依据和主要能力。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及时更新治理理念、深入改革治理体制、丰富完善治理体系、努力提高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国家良序和民主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重要的一环是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到从宏观到微观的一个制度体系上来,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等各个方面的建设,也具体到这些微观层面的领域,必须从总体上考虑,设计和规划各个领域的发展方案,从最高宏观层面加强对国家治理和国家有序发展的领导和指导。
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架构和建设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现落实到国家和社会关键领域,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构成要素的能力。
制度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一般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道德、法律、习惯、规章、规则 (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和细则)等的总和以及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制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国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是社会良序稳定的重要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现制度治理首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制度上去构建国家战略和国家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从根本上去肯定国家社会制度,确立社会制度体系,自上而下的建立起一套紧跟制度的体制和机制,集中智慧,为国家和社会的前途指明方向。
合理的制度要努力创建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制度治理能力的提升重在适合本国国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首先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建立制度自信,设计制度蓝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自信,以强大的制度自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提升制度治理能力,应当把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统一性结合起来,制度是国家和社会的灵魂和支柱,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取得了与世瞩目的成就,已经上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各方面能力逐渐提高。同时,原有的制度也隐含有结构性的约束,破除利益集团和反腐败,需要更强大的权威和勇气,树立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从严治党,推进改革,致力于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与时俱进,深化改革,持续提升制度治理能力,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治理重在法治建设法治治理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具体的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必须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治理要求依法执政,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法治治理根本上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把依法治国贯彻和落实到法治治理的轨道上来,创建国家法治治理的良好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形成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从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到群众中自上而下的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法、用法靠法,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好法律至上的底线,切实保证法治的普遍正义。
法治治理强调法治的根本价值,强调法治信仰和法治权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权威在于人民群众出自真诚的信仰,要通过法治凝聚社会共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④法治治理建设和实现,一方面,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保证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另一方面,要求公民在社会中的一切活动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自觉运用法律、自我信仰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治理和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主席强调要以法治凝聚共识,树立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法律不只是宏大的理论,而是要写在公民的心里,公民人心思法、知法思治,才能形成推动社会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推进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能力,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依法审判处理各类案件,把法律观念、法治精神融入社会公众的心中。在整体社会氛围和环境下,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遵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引导公民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创建法治方式的合理政治参与,接受人民法治方式的监督,使大家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而能够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这样的模式才能保证法治制度治理设计路径的具体实现。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社会治理在于社会塑造,取决于社会伦理道德的塑造和规则的约束。社会治理工作落实在社会的具体方面,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活动,所以,主导社会思想观念、塑造社会伦理,是为根本的社会治理战略。
社会治理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政府和人民群众要联合起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社会治理通过群众自治,让群众自己参与和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管理服务体系,努力建成城乡社区政府社会管理的网络平台,夯实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社会治理建设重点在基层,关键靠群众群防群治,要规划设计一套从政府到街道,从街道 (乡镇)到社区 (乡村)的三级网络社会治理路径,构建三级网格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实现社会网格联动,让社会治理更加有效,达到社会稳定和安全的目的,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安居乐业。政府部门要积极以扩大有序参与、有效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落实社会治理的民主环境,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以三级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区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优势,吸引、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实现,保障社会公平,提高服务民生的能力。实践证明,解决社会问题的最直接有效地方法,必然要加强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要跟上时代步伐,利民便民,让广大人民群众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中积极参与进来,参与社会治理,表达人民诉求,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治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减少社会矛盾,增进人民幸福福祉。(作者单位:延边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萨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04
[2]许耀桐.应提“国家治理现代化”.人民网.2014-06-30
[3]杨光斌.《习近平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0
[4]周强.在人民日报撰文谈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论述.人民网.2014-06-06
[5]王伟光.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J]2014-12
注解:
① 萨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04
② 许耀桐.应提“国家治理现代化”.人民网[引用日期2014-06-30]
③ 辛向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内涵.《马克思主义文摘》2014年第7期
④ 周强.在人民日报撰文谈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论述.人民网.201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