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同顺++++邝利芬
摘 要:近代以来中国的民族解放运动对妇女解放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民族解放运动与妇女解放相辅相成,为妇女解放提供了舞台与机遇,促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但另一方面,民族解放运动与妇女解放的同步展开,使妇女解放运动更多地只能成为民族解放运动的一个工具,限制了妇女解放目标的全面实现。
关键词:民族解放运动;民族国家;妇女解放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5)04-0023-05
近代以来,中国在寻求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同时,也逐步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促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但是,从戊戌维新时期初涉妇女问题,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新女性思潮,再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都是在以男性为主体领导的民族救亡图存与民族国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框架下进行的,由于要服从民族解放的最高目标,妇女解放的目标并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实现。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全面认识近代以来中国民族解放运动与妇女解放运动的关系,进一步推进当前中国两性关系的平等化和全面发展。
一、民族解放运动中的妇女角色
中国近代以来,妇女问题能够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主要源自于鸦片战争失败国人日渐强烈的民族危机感。先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人士,在戊戌维新时期动员女性做“国民之母”以保国保种,“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1]其后,在辛亥革命时期知识分子号召女性做“女国民”,融女权于国权之中以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民权与女权,如蝉联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吾为此说,非独为二万万同胞姊妹说法也,为中国四万万人民普通说法也”。[2]“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以陈独秀、李大钊等为代表的先进的知识分子倡导女性争做独立自主的“新女性”,以塑造具有独立人格的现代公民的新国家,“同男子奋斗于国家主义之中,追踪于今日英德之妇女,而固非与现在不顾国家之政客、议员,较量其得失于一朝也”。[3]他们选择的路径看似不同,实则理念一脉相承、殊途同归,即妇女解放不是纯粹的性别关系的解放,妇女也不是被解放的主体,而是一种有利于民族解放和国家建构的社会资源。从性别平等的角度来看,妇女角色不过是从传统的父权制滑向了现代的父权制而已。男性精英主体从两个层次将妇女角色嵌入到了民族解放和国家建构之中。
(一)从生物学角度把妇女提升到民族母亲的高度
在父权制结构中,妇女最重要的角色是做母亲和妻子,在民族解放和国家建构中,妇女的生育功能和母亲角色从家庭母亲升格为民族母亲、祖国母亲,并服从民族国家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一是妇女的生育功能得到强化,它是民族和国家存亡的关键,多生多育才能保证民族解放运动的持续发展。比如在维新知识分子看来,女子身体瘦弱且无学识,直接影响了后代的质量。“试观欧美之人,体直气壮,为其母不裹足,传种易强也。回观吾国之民,尪弱纤偻,为其母裹足,故传种易弱也。今当举国征兵之世,与万国竞,而留此弱种,尤可忧危矣”。[4]其主张妇女解放之主要目的由此可见一斑。二是妇女作为养育者与支撑者的功能得到强调。对英雄母亲美德的赞颂也是民族解放事业的手段之一,除了积极支持丈夫和儿子上战场外,妇女还需承担农业劳动、缝衣做饭等传统女性角色的主要活动。中共“六大”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中对农村妇女革命任务的确立,几乎都是突出其养育与支撑功能。
(二)从社会学角度把妇女看作建构强大民族国家的重要基础
自科举制度废除之后,男性精英失去了一条重要的上升通道,“天朝上国”的衰落以及外敌的入侵,更是让其主体性的优越感丧失殆尽。西方的自由平等思想和女权运动对社会的推动作用,促使中国的社会精英们审视自己国家的社会性别关系。他们通过分析得出民族、国家衰弱的原因竟是占人口一半的妇女深受压迫因而不能在政治、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待养于他人”,[5]两万万男子生的利,让另一半不劳而获的人给分了,国家怎么能强大呢?因此要“强国保种”,就要开发女子智力、兴办女学,使妇女既能成为“贤妻良母”,同时也能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女国民”,参与民族解放的“女战士”,这样,一个民族和国家才能强大。于是,妇女成了构建强大民族国家的一部分,没有妇女的解放,就没有民族国家的解放。[6]
二、民族解放运动对妇女解放提供的机遇
尽管近代以来民族解放运动中的妇女解放,是开明的男性精英主体在民族危亡时刻带着其他目的把女性解放出来的,但对当时没有经历过西方国家那样现代化启蒙的中国妇女来说,能够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取得西方国家历经百年甚至几百年妇女解放的 成果,还是受益于民族解放运动这个契机的。民族解放运动对妇女解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实现了从家庭到社会的突破
传统的社会性别结构是公共与私人的二元对立。男人是文化的、主动的、理性的,分属于公共(社会)领域;女人是自然的、被动的、感性的,从属于私人(家庭)领域。性别等级秩序把女性牢牢地束缚在家庭中,妇女要冲破家庭的枷锁需要一个契机。在前工业化时代,西方妇女也是局限在家庭之中的,工业化之后,传统的家庭手工业破产,使用机械代替了体力,大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为妇女走向社会打开了大门。但近代中国的工业非常落后,只有在少数的大城市(上海、广州、天津)中才有工业化的初步发展,并且刚刚兴起就遭遇了民族危亡的困境。
然而,西方的工业化发展却在另一个方向上撬开了中国僵硬的传统性别制度的口子,西方列强的入侵挫败了儒家伦理为主构建的性别等级顶端的中国男人,使他们瞬间沦为“二等国民”。忙于救国图存的社会精英们急切需要集中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来御敌,而被束缚了几千年的妇女毫无疑问是最有潜力、也是最便利的资源。就这样,男人和女人历史性地站在了同一战线上,并协助妇女实现了从家庭到社会的突破,如改革婚姻制度、兴办女学、鼓励女性参政等等。
西方强势文化打破了旧有的家国稳定局势,不仅促使了男性对女性的关注,而且也唤醒了女性的自主意识,并为她们参与社会实践提供了展示自我力量的一个平台。就像在“一战”和“二战”时期走出家庭的西方女性一样,中国民族解放运动时期,男性大批走向战场,女性也因此获得了从家庭走上社会的契机。
妇女走上社会是妇女解放的必要前提。在家庭中,妇女受的是夫权奴役,她们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往往不是由她们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而是通过家庭(父亲或者丈夫)地位间接获得和界定的,无论是中产阶级的小姐还是底层农村妇女,都没有权利公开介入社会事务。妇女走向社会后的突出后果就是使得妇女能够站在社会的角度上重新认识自己,不同阶级的妇女在不同的角度上感受到社会地位的低下,从而在不同的方面提出了妇女解放的具体要求。
(二)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妇女解放
这里的自上而下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是指从总的历史过程来看,妇女解放思想与实践是由处在上层社会的知识精英向底层社会大众推进的;另一方面是指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过程是先把妇女平等的观念上升为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然后再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推进的。
在第一个方面,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女权运动非常类似,都是由上层知识精英首先推动的。由于女性一直处在受男性压迫的状态下,除了少数贵族或者富有商人家庭的女性,基本不能和男性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因此最早拥有性别平等意识的人士都是处在中上层的社会精英,如英国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美国的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等都是属于上流阶层。较之于西方国家,中国进入近现代文明的时间比较晚。清政府国门被打开之后,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以及少数先觉的知识女性才接触到西方思想的启蒙,开始推动妇女解放。新文化运动时期,《新青年》自2卷6号起,特辟“女子问题”专栏,鼓吹妇女要有参政权。其后多次轰轰烈烈的妇女参政运动,也都是由知识阶层发起和推动的。
在第二个方面,随着民族国家救亡图存的任务日趋紧迫,妇女解放的思潮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后走向了与阶级、社会解放的结盟,并逐步参与到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中。在当时的特殊语境下,男女平等的观念首先通过男性知识精英嵌入到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中,然后由当时主要的政党所吸收,再经过政策制定过程,逐渐进入宪法的规定,成为国家的制度并开始推行。
自上而下地推动妇女解放有这样几个优点:首先,由于能够得到男性的支持,扫除了解放道路上的一些障碍,使得妇女加快进入社会领域的步伐,取得了西方国家妇女经过上百年才能获得的成果。比如美国,美国妇女从1848年开始争取女权,到1920年才获得了选举权,斗争整整经过了七十年,主要原因就是占有政治权力、话语权的男性不支持,要靠女性拼命地从边缘位置上去争取。再如英国,从1865年妇女参政运动正式开始,到1918年获得部分选举权,到1928年才获得全部选举权,长达半个多世纪,期间还经历了不少流血与殊死的搏斗。反观中国妇女获得选举权的过程则要容易得多,自辛亥革命时期起首提妇女参政,到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男女平等,妇女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总共不过三十多年的时间。
其次,自上而下的推动锻炼了妇女解放的能力。传统的女性因话语权长期湮没在男性的压制之下,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也无法建构起一套自己的话语体系。本着妇女在民族国家解放中非常重要的地位,民族国家大多会对妇女解放给予相应的保障与承诺,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承诺一般难以遭到食言,标榜男女平等的男性精英,一般也不会公开地压迫女性。妇女一旦拥有了这套国家主义的话语权,便可用它来作为实现她们平等目标的工具。参政权的获得不仅使她们有机会进入政治领域,锻炼自己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能力,而且还可以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为其他妇女群体争取权利,逐步推进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解放更多的妇女。
最后,自上而下的推动便于和男性结盟。女性歧视文化的建构是男女良性共同参与的结果,女性的解放也需要两性的共同努力。西方女权运动的历史,也从来不缺乏男性的参与。在民族解放运动中,我国妇女所展示出来的自信、自强、自立、善良、温柔等人性之光以及她们所遭受的压迫与痛苦,也更易被与其并肩作战的男性所理解与同情。从而有利于弥合男女两性社会性别对抗的鸿沟。
三、民族解放运动中妇女解放的限度
我国近代妇女解放的展开与民族解放的进程息息相关,“女权”与“革命”正如“救亡”与“启蒙”的双重变奏。民族解放使妇女解放的声势迅速扩大,促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民族解放在一定意义上也阻碍了妇女解放向深处发展,使其只能在民族解放设定的框架下进行,不能全面推进和深化。
(一)三重压迫仍然存在
民族解放和妇女解放的目标不是完全一致的,民族国家的解放并不能从性别关系上解除对妇女的压迫。从前文对妇女介入民族国家建构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妇女角色只是从传统的父权制滑进了现代的父权制,男性精英主体只是把妇女角色从个人、家庭上升到了民族、国家的高度,但是与男性的关系并没有实质上改变。妇女在民族解放的过程中,将遭受到其他民族国家(国际)、本民族国家(国内)、个人(家庭)的三层压迫。以西方为主的强势文明国家在权力和资源占有上处于优势支配地位,作为腐朽落后的旧中国处在被支配、被奴役的地位,中国妇女与男人一起要承受来自外敌的压迫,此乃第一层压迫;在民族国家内部,由于其父权制本质没有根本性变化,男人和女人分属于公共和私人领域,造成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男人对女人的压迫依旧存在,此乃第二层压迫;在家庭内部,以文化和传统习俗的名义建立起来的男人对女人的压迫仍然顽固,此乃第三层压迫。
在民族解放过程中,妇女遭受的后两层压迫较之民族国家建构以前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解放的空间,比如因土地改革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因男人走向战场获得了职业身份,因政策保障获得了参政权利等等,但因第一层压迫的出现,导致了后两层压迫产生了新的变异,民族国家的区分掩盖了男人对女人的压迫。在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冲突中,妇女们总能创造出一种神话,那就是“我们的男人会保护我们”,男人们的特权由于带有民族烙印的敌人出现而得以避免遭到女人们的实质上的攻击。例如,战乱中,妇女特别容易遭到士兵在性方面的攻击,不管是自己的士兵还是敌方的士兵,1938年8月13日《中国周刊》(The China Weekly Review)就曾报道“中国士兵要对在九江不时发生的地方性抢劫和骚扰妇女的事件负责”,[7]该事件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三层压迫中权利关系的二元对立划分是性别化的,妇女的权利总是处在男人之下的次要地位。
(二)女性意识依旧薄弱
中国几千年来由男性控制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走势,致使在近代哪怕西方民主思想传入的情况下,男权意识仍然处在社会的主导地位。男权文化对社会意识的长期控制,不仅让妇女变得麻木不化,忘却了自我的存在,而且使其时常自觉不自觉地参与传统性别文化的构建。传统的性别文化是男女两性共同构建的一种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女性意识的觉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女人唯有把独立自主的现代女性意识内化为自身人格的组成部分,才会在行动上勇于去和男人争取平等的权利。虽然中国近代妇女纷纷觉醒,但由于西方女权意识传入较晚,本身也缺乏培育女性意识的土壤,而且一开始就遭遇了亡国亡族的历史发展境遇威胁,使得她们不能在短时期内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从而达到妇女解放思想和实践的制高点。尽管西方女权运动的过程中也面临过同样的文化情境,也遭遇过战争的阻隔,但自文艺复兴以来孕育的民主、平等、博爱等现代文明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因而她们勇于从边缘向中心对男权文化进行挑战。
中国的民族解放运动是由男性主体开展的,贯穿其中的妇女解放运动也是由男性主体领导的,女性更多地是作为被组织者和被帮助者出现,这一实践模式使妇女解放运动受到牵制。
首先,它限制了深层次的文化反省和性别意识的自觉。没有改变男性特权的等级结构,便无法拓展男性的认识视野,从根本上解构男权文化秩序。同时,女性因缺乏自主空间,挑战性别结构的效度有限,难以实现主体意识从自发到自觉地确认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成长过程。
其次,它造成了妇女对男权意识的依赖。民族解放运动领导集体的男性化,使妇女从心理上把自己受压迫的源头归因为社会和阶级,而不是男权本位体制。妇女自觉地把男子作为解除压迫的“救世主”或者是当作妇女解放道路上的亲密盟友,以男性的标准衡量自身的价值,强化了妇女长期以来形成的对男权意识的依赖,严重地遏制了女性主体意识的增强。[8]
最后,它分化了妇女解放运动群体。早期西方女权思想传入中国时,产生了好些不同派别的女权主义,如基督教女权主义、资产阶级女权主义、中产阶级女权主义,它们建立了各自的组织,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妇女解放的要求,但自五四运动女子解放形成轰轰烈烈之势后,为配合民族国家解放的要求,各派妇女组织被解散,逐步被纳入社会和阶级的斗争轨道。西方女权运动中,各类女权组织活跃,能够较全面地解构传统的性别结构,发出女性不同的声音,而中国民族解放运动下的妇女却只能发出单一的微弱的解放要求,不仅淡化了妇女群体,限制了妇女群体的多元化发展,而且在价值观上使知识女性服从于底层劳动妇女的转向,更是造成了女性主体意识的薄弱。
总 结
中国的妇女解放在民族解放与国家建构的过程中得到了发展,在一个相对短暂的时期内,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运动的同步进行掩盖和模糊了妇女解放自身的目标,也为妇女解放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新的困境。
当救亡图存成为时代主流话语之际,女性解放或者男女平权等命题虽然被视为民族解放、国家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却在国家主义的强势压力下被掩盖在主流话语之下。[7](153)西方女权思想刚传入中国时,或许男性精英是源于沦为“二等国民”的自卑意识,把当时在西方还处在边缘位置的男女平等思想拿来。之后,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也的确一以贯之地承袭了传统性别理念,造成了妇女解放存在很多制约的限度。
民族解放大业完成后,新中国就把“男女平等”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革命时期政治动员过程中的政治承诺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实现妇女的进一步解放纳入到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进程。这一模式既是对之前实践模式的肯定,又是对妇女解放前景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今走过了漫长岁月的西方女权主义运动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陷入了新的困境,女性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解放,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事实上,伴随西方强势文化而来的女权思潮,在民族解放运动的过程中,完成了从“外来”向“本土”的变异,中国的妇女解放毫无疑问为女权思想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点。我们不能盲目追求西方的妇女解放道路,也不能无视自身发展道路上存在的问题。在和平发展的时代大潮流中,我们不仅应吸收西方自觉的女权意识经验,着力培育尚未自觉的女性自主意识,而且更需要争取男性的配合为男女的共同解放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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