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涛
摘要:通过对历代典籍的爬梳,研究“燔”字的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六书”,认为“燔”字作为历代华夏文化专属焚烧之事用字,用作当代香文化概述“焚香”的专属用词,特别是用于焚香炉的专用标识,是适当的。
关键词:华夏文化;焚烧之事;“燔”字考
中图分类号:G122;H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字的解读,古代称之为“小学”,其中的一个主要分支是“训诂”(解释古代汉语典籍中的字句)。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有了六书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该系统为依据。汉代以来,研究汉字,就是以六书为基本规范的。“六书”,即所谓“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接下来我们从“燔”字的六书释义、训诂,对照历代典籍对燔烧的记载,分析“燔”字作为历代华夏文化专属焚烧之事用字,用作当代香文化概述“焚香”的专属用词,特别是用于焚香炉专用标识的历史依据和文字理论依据。
一、释义
“燔”字的出现,不见于甲骨文、金文。分解“燔”字,为“火”加于“番”。“番”,亦不见于甲骨文,然金文中有多种写法。《说文解字》:“兽足谓之番。从釆,田象其掌。”从偏旁象形、指事和整字组合会意理解,最初的“燔”字是,火加于兽足谓之“燔”。
但据史推论,以春秋时期最著名的博学者孔子言语论,“燔”字的出现应不晚于春秋时期。三国魏政治家、经学家王肃注《孔子家语》曰:“夫礼初也,始于饮食。太古之时,燔黍擘豚。注:古未有釡甑,燔米擗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①
(一)从历代训诂“形声”来看“燔”字的本义
“燔”字,动词,形声;从火,番声;本义:焚烧。
东汉的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著《说文解字》,其中“燔”字条说:“燔,爇也。从火,番声。与焚略同。”同时,《说文解字》对“爇”和“焚”的解释是:“爇,烧也。”“焚,烧田也。”②
南朝梁、陈间官员,文字训诂学家、史学家顾野王撰《玉篇》曰:“燔,扶藩切,烧也。”③
唐代张参撰《五经文字》曰:“燔,音烦,燔柴。字(?)。”④
南宋著名文学家戴侗撰《六书故》,是一部用六书理论来分析汉字的字书。其中这样解释“燔”:“燔犹焚也,燎肉于燄,因谓之燔。诗云,炮之燔之,燔之炙之。传曰,与执燔焉。”⑤
宋元之际精通“六书”的黄公绍撰《古今韵会》,成为字书训诂集大成的著作。黄公绍的同乡熊忠嫌《古今韵会》注释太繁,遂编成《古今韵会举要》。其中云:“燔,说文爇也,从火,番声。又,炙肉曰燔。诗:载燔载烈。注,傅火曰燔,贯之加于火曰烈。或燔或炙,注,燔用肉,炙用肝。燔炙芬芬。注,燔炙有爇味。凡炙煿,皆曰燔。”⑥
旧韵多起于江南。明代洪武八年,朱元璋令乐韶凤制定全国性的统一声韵,用中原雅韵正之,取名《洪武正韵》。其中有曰:“燔,爇也,炙也。传火曰燔。诗:载燔载烈,注,燔烈其肉。又曰:或燔或炙。注,燔用肉炙用肝。又曰:燔炙芬芬。注,燔炙有爇味。盖凡炙煿,皆曰燔。唯燔肉,字与脤膰同,泛用燔,炙,非。”⑦
清代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御定康熙字典》曰:“燔,《唐韵》附袁切,《集韵》、《韵会》符袁切,并音烦。《说文》爇也。《玉篇》烧也。《广韵》炙也。《诗·小雅》或燔或炙。《笺》燔,燔肉也。炙,炙肝也。又《大雅》载燔载烈。《传》传火曰燔,又与膰通。《左传·襄公二十二年》与执燔焉。《释文》燔,又作膰,祭肉也。又《定公十四年》腥曰脤,热曰燔。《孟子》燔肉不至。又《集韵》焚,古作燔。注详八画。又叶汾沿切。《左思·魏都赋》琴高沈水而不濡,时乗赤鲤而周旋。师门使火以验术,故将去而焚燔。”⑧
从上述历代韵书、训诂专著看,从汉代至清代,历经两千年,“燔”字的“六书”,用法单一,词性稳定。
(二)从“燔”字会意用于祭祀焚烧,看“燔”的性质和特点
从字面组合会意理解,火加于兽足谓之“燔”。古代祭祀天地君亲师,以实柴焚烧牺牲(牺牲即祭祀用的纯色全体牲畜),皆用“燔”字述之。
《竹书纪年》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南朝梁史学家沈约注《竹书纪年》中有:“燔鱼以告天,有火自天,止于王屋。”⑨
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等初撰、东汉史学家刘珍等初续、后人不断继撰的《东观汉记》,是编撰时间最早的东汉史料,也是其他各家东汉史作最重要的底本。其中载:“建武元年夏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禋于六宗。”⑩
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后汉书》载:“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
北宋文学家、史地学家、藏书家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是唐代以皇帝名义颁布的一部分命令的汇编,其中有:“盖燔柴太坛,定天位也。”?
宋代撰成两部文献性巨著的祝穆,在《古今事文类聚》中讲“祭祀之礼”时曰:“礼,太古之时,燔黍捭豚,污尊抔饮,犹可以致敬鬼神。”?
元代陈友仁撰《周礼集说》云:“王洗肝于郁鬯而燔之,以制于主前。”?
明代抗倭英雄、经学著述家王樵撰《尚书日记》云:“旧说柴句,谓燔柴祭天。”?
清代库勒纳等著《日讲书经解义》有云:“燔柴以祀天曰柴。”?
上述典籍,皆出自耆宿大儒,所论之“燔”字,皆曰用于祭祀,历经二千年,其义一脉相承。
(三)从“燔”字的焚烧特点,看“燔”字的内涵与外延
除上述“燔”字用于焚烧祭祀外,历代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居家生活等方面,“燔”字主要用于对焚烧的描述。
早期的“燔黍”,是在烧热的石头上烤黍。这里的“燔”字,有焚烤之意。
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注、唐代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的《礼记注疏》有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 郑玄注:“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耳。” 孔颖达疏:“燔黍者,以水洮释黍米,加于烧石之上以燔之,故云燔黍。或捭析豚肉,加于烧石之上而孰之,故云捭豚。”?宋代卫湜在《礼记集说》中对此有相同说法:“前既言燔黍矣,此乃未有火化者。先儒谓加黍于烧石之上,非火化故也。”?明代内阁首辅、文渊阁大学士胡广等在《礼记大全》中同样赞成这个说法:“燔黍,以黍米加于烧石之上,燔之使熟也。”?清代学者李光坡在《礼记述注》中也传承了这个观点:“燔黍,洮淅黍米,加烧石上,以燔之。豚擘,析豚肉,加烧石上,孰之桴鼓槌也。”?
“燔”字的最常用法,主要还是直接点火焚烧。有关此说,历代典籍众多,兹举例几则如下。
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迁《史记》载:“三年正月乙巳,赦天下,长星出西方,天火燔雒阳东宫大殿城室。”?东汉班固撰《前汉书》载:“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
三国魏经学家、魏晋玄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王弼著《周易注疏 》有云:“及秦燔书,易为卜筮之书,独不禁,故传授者不絶。”南北朝的裴松之、裴骃、裴子野祖孙三人,分别以其不朽巨著丰富了祖国的史学宝库。其中宋裴骃撰《史记集解》有:“昔秦絶圣人之道,杀术士,燔诗书。”?
唐代史学家姚思廉撰《梁书》曰:“燔其林木,绝其蹊迳。”?后晋政治家刘昫等撰《旧唐书》,乃五代后晋时官修纪传体唐史,是现存最早的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一部史籍。其中有:“藏玉册于封祀坛之石?,然后燔柴燎发。”?
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程颐《伊川易传》云:“火之用,惟燔与烹燔。”?
元代学者敖继公撰《仪礼集说》云:“燔柴者,置之于积柴之上而燔之。”?
明代学者朱谋?撰《诗故》云:“近火而熟者谓之燔,逺火而熟者谓之炙。”?
清代学者朱鹤龄撰《尚书埤传》曰:“火出于木而还燔木。”?
二、特点
为探本溯源“燔”字,我们爬梳剔抉,遍阅经、史、子、集各类典籍2000多部,查阅历代辞书字典,寻遍《四库全书》中记载的5417条“燔”字,所有这些典籍中,“燔”字所叙述之意,不外乎祭祀燔烧、天火燔烧、战争燔烧、宗教燔烧及生活燔烤,即无论是天文地理、人文风土,“燔”字皆不离焚烧之意(人名“李燔”等除外),即便是后朝引前人字句,“燔”字亦为“不刊之论”。
由上述引据可知,“燔”字出现的时间很早。以春秋时孔子论“太古之时,燔黍擘豚”看,至迟在春秋时“燔”字已流传于世,并确定为焚烧之意。即便是甲骨文中已出现“焚”字,且意思与“燔”略同,但“燔”字仍以其词性稳定,描述准确,概括性强,基本无转意,而独树一帜,表现出极强的专属性。有据可考的“燔”字从春秋到于今,历朝历代,用法单一,词性高度一致,足见“燔”字用于描述焚烧之意的稳定性与权威性。显然,古代经学、儒学、文学大家对“燔”字有共同的理论认识。不仅历代学界相关用词不变,历代皇家御敕编撰典籍,亦选用此字不变。民国以来,“燔”字所用极少,词性更加生僻而稳定。可见,“燔”字传承有序,历代学者在对“燔”字的引用与解释时,学术认同高度一致。历代“学界”名师,“集体”发声,一致认同,说明“燔”字之性质、特点的内涵明晰、指向单一、外延稳定 。
最后,还要讨论的是,“燔”字曾作为假借和转注出现在典籍之中。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注、唐代陆徳明音义、贾公彦疏《仪礼注疏》有云:“羞燔者受,加于肵,出。”?肵,盛炙肉的祭器。又,南朝宋史学家、文学家范晔撰、唐代章怀太子李贤注《后汉书·马融传》曰:“酒正案队,膳夫巡行,清醪车凑,燔炙骑将,鼓骇举爵,钟鸣既觞。”?此两处“燔”者,是假借,本字当为“膰”,即熟肉。宋代学者陈祥道云:“膰,燔以熟之也。”?唐代医学家王冰次注、宋代医家林亿等校正的《黄帝内经素问》有曰:“体若燔炭,汗出而散。”?宋代文豪苏轼云:“汝一念起,业火炽然,非人燔汝,乃汝自燔。”?此两处“燔”者,是转注,皆形容如火焚烧,非真火焚烧也。
“燔”字作为假借和转注出现在典籍之中,尽管其假借和转注仅限于上述两类做名词和形容词,但亦说明其具有较强的约定俗成性和广泛的社会认知度。而且,其假借和转注亦是由“燔”字本意焚烧而来,万变不离其宗。
总之,“燔”字作为华夏文化历代专属焚烧之事用字,其功能亦烧亦烤,于今世香文化焚香之描述,既可用于公祭焚香之礼,亦可用于宗教焚香之敬,又可用于社交焚香之仪,还可用于生活焚香之趣。“燔”字以其精炼的概括性、准确性、专属性、权威性、稳定性和传承性,作为历代华夏文化专属焚烧之事用字,用作当代香文化概述“焚香”的专属用词,特别是用于焚香炉专用标识,是适当的。
注释:
①(三国)王肃《孔子家语》卷一。
②(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③(南朝)顾野王《重修玉篇》卷二十一。
④(唐)张参《五经文字》卷中。
⑤(宋)戴侗《六书故》卷三。
⑥(宋)黄公绍、熊忠《古今韵会举要》卷五。
⑦(明)乐韶凤《洪武正韵》卷三。
⑧(清)张玉书、陈廷敬等《御定康熙字典》。
⑨(南朝)沈约《竹书纪年卷下》。
⑩(东汉)班固、刘珍等《东观汉记》卷一。
?(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一。
?(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六十六。
?(宋)祝穆《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十五。
?(元)陈友仁《周礼集说》卷四。
?(明)王樵《尚书日记》卷二。
?(清)库勒纳等《日讲书经解义》卷一。
?(东汉)郑玄,(唐)陆德明、孔颖达《礼记注疏》卷二十一。
?(宋)卫湜《礼记集说》卷五十四。
?(明)胡广等《礼记大全》卷九。
?(清)李光坡《礼记述注》卷九。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十一。
?(东汉)班固《前汉书》卷八。
?(南朝)裴骃《史记集解》卷一百十八。
?(唐)姚思廉《梁书》卷二十二。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八。
?(宋)程颐《伊川易传》卷四。
?(元)敖继公《仪礼集说》卷十。
?(明)朱谋?《诗故》卷八。
?(清)朱鹤龄《尚书埤传》卷三。
?(东汉)郑玄,(唐)陆徳明、贾公彦《仪礼注疏》卷十五。
?(南朝)范晔,(唐)李贤《后汉书》卷九十。
?(宋)陈祥道《礼书》卷八十六。
?(唐)王冰次,(宋)林亿《黄帝内经素问》卷一。
?(宋)苏轼《东坡全集》卷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