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泳
[中图分类号] S8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6-0238-01
2015年1月以来,台湾、香港爆发H5N2、H5N8禽流感疫情,江苏、湖湖南等省近期相续发生H5N6和H5N1亚型禽流感,山西、河南出现野生禽类大量死亡现象,经检测为H5N1亚型禽流感,禽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宁河县提前做好防控禽流感工作,目前我县无禽流感疫情发生。
1 加大疫情巡查力度
全县严格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岗位考核责任制,落实定点联系制度,做到责任到村,责任到人。
由乡镇政府及乡镇兽医站、村委会人员组成巡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进行禽流感疫情巡查。同时县畜牧部门成立四个督查组深入到乡镇、村、场户进行疫情巡查。截至目前,我县无禽流感疫情发生。
2 加强重点环节消毒灭源
指导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厂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制定科学消毒程序,落实消毒措施,强化畜禽粪便、垫料、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落实定期对规模场户及庭院养鸡户进行彻底消毒措施,坚决治理粪污乱排、乱放现象,规范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彻底净化养殖环境,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3 认真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按照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专项监测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提高监测工作实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认真做好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猪、鸡、水禽、鸽子、野鸟等开展主动监测,监测范围覆盖到家禽饲养场、散养户、候鸟栖息地、有活禽交易市场以及相关高风险区域环境,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4 严格跨省调运活禽管控
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实行24小时上岗执勤制度,重点对来自北京、河北等省市运输活禽车辆实施严格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对外埠调运的种禽种雏要查验检测合格证明,实施落地报告、隔离观察。对调出我市的活禽按规定做好风险评估,按检疫出证权限规范实施产地检疫。
5 严格动物检疫和卫生监督执法
采取坚决措施清理取缔活禽市场交易和现场宰杀行为,依据《动物卫生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规范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格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加大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监管检查,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人员对所有准备出售的生猪、鸡、水禽等进行临床观察,抽查畜禽体温,如发现畜禽有高烧高热现象,坚决不予开具产地检疫证明,禁止出售,严厉打击贩卖病死畜禽行为,开展主动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积极落实国家相关补贴政策,督查指导养殖者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
6 规范做好应急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购置、更新调整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人员物资到位。切实做好群众举报的动物疫情和病死禽鸟的应急处置,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核查、诊断、消毒,依法妥善处置。一旦发生人感染病例,积极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疫源追踪调查,第一时间强化动物防疫管理。出现动物监测阳性,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7 加强联防联控
协调体育局暂停信鸽放飞活动,协调市容、工商等部门加强花鸟交易市场管理。与卫生部门沟通,加强信息通报,开展联防联控,与林业部门、七里海管委会协调做好七里海湿地、水库、林区等候鸟栖息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8 统筹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积极开展布病防治,密切关注仔猪腹泻等多发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状况,采取积极措施,帮助指导养殖者加强养殖管理,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减少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
9 加强科普宣传
加强禽流感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正面引导,消除群众恐惧心理,提高引导群众正常消费,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继续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改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探索各种类型的生态养殖模式,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益,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