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平
[中图分类号] S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6-0085-01
自2007年以来,安丘市探索建立了“一套机制”、健全完善了“八个体系”、巩固筑牢了“四道防线”,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紧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农业现代化的“三个导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一个标准,两个市场”,对“四道防线”进行了深化提升和不断创新完善,积极发展安全、优质、高效、品牌农业。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园艺产品(蔬菜)出口示范区、全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全国唯一的农业综合标准化优秀示范市。工作中:
1 在源头控制上,重点完善了农药告知备案和农业联合执法两手抓制度。对进入我市经营的农药生产企业和产品严格落实告知和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药批发企业和直营店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实名购买制度。目前,全市共备案农药产品2694个、农药厂家460个;全市34家批发单位与全市909家农药零售业户全部实行连锁经营。同时,每年春季都召开一次大规模的农资市场集中整治会议,组织市农业、畜牧、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成立农业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市开展为期8个多月的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化投入品行为。
2 在过程监管上,创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制定出台了《安丘市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即农监66条,严格落实了“三责任一承诺”制度。一是健全了各级监管机制。在市镇村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责任的同时,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与辖区内种植业户、养殖业户每年春季签订一次不使用违禁农兽药承诺书,承诺书背面印有《安丘市禁用农兽药名单》,签订承诺书时双方拍照留影存入档案,既增加了承诺诚信的庄重性,又对广大种养殖业户进行了一次具体的面对面的不使用违禁农兽药教育过程。二是明确了责任和责任追究。重点明确了四级责任及追究办法,市农业、畜牧、工商、质监、烟草等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包靠执法人员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同时落实镇街区属地管理责任,镇街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行政包片负责人负相关责任;村支部书记、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等在农业化学投入品备案、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农兽药和案件查处方面负有监管责任;各种植户、养殖户对签订的承诺书负承诺履行责任。去年以来,已对3名镇街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2名村支部书记、2名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扣发了工资补助,对2个街区扣拨财政经费2.1万元。
3 在末端检测上,建立健全了检测体系和安全风险度较高的农产品纳入重点管理制度。一是健全检测体系。投资2亿多元建设了集检测监控、农技服务、登记备案、联合执法等职能于一体的农业综合标准化管理中心,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中心,企业、部门检测机构共同参与、覆盖全域的检验检测网络。各镇街区负责对初级农产品在收获之前及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信息即时上传市监管平台,市监管平台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监管重点。二是重点蔬菜品种进行建档管理。重点对韭菜、西瓜等质量安全风险度较高的农产品实施严格的监测管理,对全市150个韭菜种植村、592个种植户的370亩韭菜基地和140个西瓜种植村、3603个种植户的2.1万亩西瓜基地等全部进行普查监测建档,实行“二维码”信息追溯,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度控制较难的品种纳入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提升了安丘农产品安全品牌,瓜菜客商直接到田间地头收购,农产品真正实现了优质优价,广大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地尝到了安全品牌价格高的甜头,达成了共识,自觉形成了互相监督不使用违禁农药的良好氛围和习惯。
4 在市场准入上,创新了“两抽检一服务”工作法。“两抽检”即在大田中抽检和在各类市场中抽检,“一服务”即各镇街区设立2处以上固定检测点无偿为用户提供检测服务。一是抽检形式多样化、震慑力强。市、镇两级抽检队伍,对大田内种植的各种农产品根据种植、管理、收获的不同季节,由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助取样检测。抽检按相关规程及时对样品进行快速检测,经复检如发现不合格样品的,及时送交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经定量检测发现的问题类食用农产品立即送交市农业局立案查处。抽检工作采取定期抽检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定时抽检与不定时抽检相结合、随机抽检与重点抽检相结合、举报抽检与研判抽检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直至让群众自觉做到不敢用、不敢卖,不能用、不能卖,不想用、不想卖违禁农药和使用违禁农药的问题类食用农产品。二是检测服务常态化、监督性强。各镇街区根据其规模建立种植类食用农产品固定检测点2处以上,专门为广大用户提供无偿检测服务,为市场准入、准出和购销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监督设施,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三是市场监测规范化、流通环节安全性强。为加强和维护安丘蔬菜安全品牌,对外地流入、本地流出我市流通批发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须出具检测证明,实行准入、准出制度,同时市场监测队伍对其进行抽检复验,对检测出含有违禁农药的食用农产品立案查处。
安丘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推进现代农业新常态下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按照“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百姓无担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全程监管,无缝衔接,全面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