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啥叫“和尚不急道士急”?记者近日就遇到了这种“奇葩”事。记者曝光了皖北某地一涉铅园区工人频繁血铅中毒,当地一些部门对血铅中毒的情况一句表态的话都没有,却忙着托人找关系,劝说记者删除报道。(3月8日新华网)
按照常理来说,媒体曝光了当地存在的环境污染事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把其作为处理整顿污染问题的线索,对存在的问题尽快进行深入调查,积极处理,把污染带来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但是皖北这个城市的有关部门,却反其道而行之,甚至在被曝光企业还没有什么反应的情况下,政府部门首先积极行动起来,只不过他们的行动不是为了治污防污,而是托人找媒体记者游说、说情,希望记者删除先前刊发的监督报道。
尤为令人忧虑的是,这种现象并非个案,而是记者曝光地方污染问题时经常碰到的情况。有些地方甚至是由县委书记、县长这样的地方父母官出面来为污染企业充当说客。面对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当地老百姓已经苦不堪言,怨声载道,而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去忙着监管企业,治理污染,却忙着求情说情,希望把污染问题继续掩盖过去,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些地方官员坦言,这些污染企业都是当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招商引资进来的,有些还是当地的财政支柱产业,一旦被媒体曝光,就可能面临关停整顿甚至是直接取缔,这势必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
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目的是什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又是什么?说到底不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吗?如果为了招商引资,为了经济发展就以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以牺牲当地百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代价,导致企业的工人患上各种严重的疾病甚至绝症,那么这样的经济发展意义何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表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但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显然没有领会总书记这句话背后的真正含义。
当一些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穿上了同一条裤子,上了同一条船,我们就很难再指望它发挥监督监管的职能,保护生态环境,更有甚者,很多环保部门已经沦为了污染企业的保护伞,成了媒体监督污染、曝光污染的阻碍。今年是新《环保法》施行的开局之年,被誉为“装上了牙齿”的新《环保法》,不仅对污染企业严了,对政府的要求也高了。
比如对于企业的恶意排污问题,不仅要追究污染企业,同时还要深究彻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失职渎职的问题。一旦查实污染问题的存在,只有既追究污染企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追究地方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地方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才有望让违法者不敢违法,渎职者不再渎职,包庇者不敢包庇,问题才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