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
2014年最令我受鼓舞的是,8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回顾自己近十年从事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结合的跨媒体出版工作,虽有一些探索实践成果,也发表了一些关于跨媒体出版的文章与论文,但得知这一消息,还是比较激动。
这些年的跨媒体实践让我意识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在人才培养、传统媒体产权制度、投融资资本运营制度、传统媒体运营管理机制,以及政府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障碍。但最近看到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同志的一篇文章,让我感觉到管理层其实也在思考这一问题并已经有了较好的解决思路。我曾多次在一些出版高级研修班讲课时提到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监管不对称的问题——原有监管体系下传统媒体受到的管制比较严,而新媒体受到的管制则比较松。如果搞跨媒体出版或媒体融合,就会出现同样的多媒体内容仅仅因为传统媒体制作就监管严而新媒体机构制作就监管松的问题。此外,还存在同为跨媒体平台不同监管的问题:有的新媒体下属的跨媒体平台搞标题党吸引大众眼球,发布消息不经核实,甚至故意制造骇人的假消息再更正,从而赚双倍广告点击费;而传统媒体下属的跨媒体平台管制严格,不敢越雷池半步,导致风格呆板。一样传播两种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叹“戴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柳斌杰提出要依法治国,用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这个法就可以相对公平地管住所有的媒体。届时媒体可以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公平有效的监管对媒体融合极为重要。
关于我个人一直在思考的版权保护与商业模式问题,我曾发文提出版权保护和商业模式是数字出版发展的基石,也是跨媒体融合出版的基石。柳斌杰指出国家正准备支持建立一个总的平台,加强对新闻作品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所有的原创新闻发表到这个平台上,互联网企业只能通过这个平台使用采访信息——付费使用。更直言“过去,传统媒体的新闻标题党光吃免费午餐,奶牛谁来养?”
媒体融合不仅是内容产品上的跨媒体融合,更是资本运营层面的跨媒体融合,而这涉及传统媒体股权结构,投融资体制,资本運营机制问题。柳斌杰认为体制改革不到位。传统媒体是党委、政府部门主办,国家投资的国有事业单位;新媒体是市场兴起的,是社会资本多元化的载体。改革不到位,这两种主体的融合还存在体制障碍。现在资本难以按照资本市场的规则去流通,这涉及国有媒体价值的评估和产权的清晰化。现在的国有媒体隶属于一个单位或地区,要越过这个界限去融合,就必须变为相对独立的实体,它能自主决定哪个部门、哪个方向的区域融合。有的媒体愿意融合,但部门领导不让。
2014年思考的这些问题,我在以前发表的跨媒体出版论文中也曾提及。柳斌杰提出如此明确的解决思路和决心,意味着媒体融合,跨媒体出版的春天即将来临,2015年应该是跨媒体出版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