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敬
据相关报道,“猎狐行动2014”专项组在这次行动中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方面,这是在告诫贪腐官员“海外并非法外之地”,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我们在海外密布网络的同时,加强国内封锁贪官外逃的防线也不容忽视。
封堵资金流出是下下策,应堵住官员腐败渠道
2014年8月,央行反洗钱局通报了该年以来洗钱威胁、风险和类型趋势,表示在跨境洗钱方面,目前的主要手段还是将非法所得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或者通过亲属洗钱。
此外,通过成熟的中介公司也很难被及时发觉。目前参与跨国贪腐行动的中介机构组织构成已十分复杂。银行、空壳公司、基金会甚至医疗与教育等公益机构,都可以进行洗钱。
防个人资金外逃主要涉及中国人民银行下属专门的反洗钱中心和公安部。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人士王子舒透露:“虽然现在技术手段发达,宏观监控比过去要容易,但是在资金流动的海洋中挑出违法的流动比过去更难了。”因为中国未来在资金出入境方面的趋势是自由宽松化,这是全球化的趋势,门槛会越来越低。
此外,很多非法资金的流动未必通过国内正规的金融机构,虽然外管局限制个人每年最多换汇5万美元,但是贪官总是有办法转移大额资金。资金转移的方式,根据央行反洗钱局的统计,至少存在8种途径。
对于资金外逃方面,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不能指望我们堵住贪官转移非法所得,官员一旦贪腐到钱,就已经被动了。封堵官员资金流出已经是下下策,根本上还是应该堵住官员腐败的渠道,而且封堵官员本人出境也会比封堵资金更为有效。”
防止初核阶段的“漏风”很重要
在国内防止官员外逃的封锁线中,最主要涉事部门是纪委、组织部以及公安部门,三个部门都有各自的重要使命以及重大责任。
“纪委的工作最能触动官员外逃的神经,很多情况下贪官都是闻到纪委追查的气息而下定决心外逃。”某县纪检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王斌表示。在纪委的工作中,初核阶段是导致官员外逃的最致命环节。初核阶段基本上只有纪委一个部门在行动,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防逃机制都还没有启动。究其原因,纪委在初核阶段要接触很多人,根据举报的案情悄悄询问涉案人员机构,再简单的案情也得问过5人,整个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然而这个过程中难以防止“漏风”。
严防“裸官”外逃:官员财产公示可从“裸官”开始
在防止贪腐官员外逃方面,目前地方纪委最有可能做到的还是盯紧“裸官”。当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对领导官员上报的要求越来越多,官员需要申报包括海外资产在内的所有财产以及家人的状况。
对此,李永忠表示,现在全国“裸官”的状况基本上被摸底了。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如果官员的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包括取得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甚至长期居留许可,还需要提交另一份境外配偶、子女情况的报告表。
中央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凡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裸官”的晋升因之受到硬性制约。但“裸官不得提拔”充其量只是警醒“裸官”的一种方式,具体到防范“裸官”外逃,并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李永忠建言,监督“裸官”应该是更加全面的监督,比如将“裸官”的信息对全社会公开,提前将“裸官”名单在公安部备案,官员财产公示也可以从“裸官”做起。
组织部应真正落实护照收缴
“这次中央加大防范官员外逃的力度,新的要求主要针对各个单位的组织部门。”A县的组织部部长叶红透露。
组织部门其实最直接关系到官员出入境,因为掌控了所有官员的护照。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以“备案制”监控官员的护照情况。备案制根据官员的层级和职务进行分级管理,级别越高,办理护照时需要的审批和手续就越复杂。
但实际上,组织部收缴官员所有的护照(包括因私护照)的规定早已有之,但是一直没有严格执行。官员因私护照随时可以办理旅游签证出国。这使得围堵贪官外逃缺失了重要一环。
组织部管理好护照是防止官员外逃最基础也是最有效的一步。管理好后,官員需要办理出境签证时需要经过组织部的审批,在这个环节组织部会询问纪委的意见,判断申请人是否有出逃海外的意图,以及查看有没有不良记录,包括是否有家人在国外,以前是否有涉贪污腐败的被举报记录,但是并不会调查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不过现在才要求组织部门严管有点晚,过去的工作疏漏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最麻烦的是很多官员已经拥有了第二国籍、外国护照。这样的官员在一些小国家花点钱就能买到国籍,外国才不管你是不是官员,只要符合政策就能入籍。”华南某省某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科长刘志成这样抱怨。
如果官员取得第二国籍,即便组织部管住官员所有护照也没有用了。刘志成表示,第二国籍在中国使用很麻烦,涉及用什么身份入境。如果仍用中国护照入境,那么出境时想用外国护照就很难,因为中国不允许没有入境记录的人出境。所以很多官员会想办法去香港,因为去香港的难度要小于直接出境,到了香港后再出国时,出境的管理就和大陆不一样了。“虽然麻烦,但是有些官员就喜欢这么干。”刘志成说,“不过现在技术进步后,这个漏洞能够堵上了。”
必须加强对多重身份的技术性封堵
“在封堵贪官外逃时,虽然公安部门处于被动地位,但是这些年来对于贪官外逃的遏制,进步最大的还是公安。”刘志成说。
公安领域也有贪官外逃的直接漏洞,最典型的就是官员利用多重身份办理护照出境。办理护照需要提交户籍和身份证等材料,办理身份证又得基于真实的户籍资料。有些人花钱新增一个户口,或者采取一些补漏的形式登记入户籍。
由于此前户籍等基础数据没有联网,不用说省与省之间,同一个省的县市之间的户籍都没有联网,资料更新也慢。因此,一旦拿到有效的户籍,那么拿到身份证以及护照就水到渠成了。
贪腐官员拥有了“合法”的第二身份后,出入境管理局就没有办法了。即便纪委立案并通知口岸,官员也能悠然地用第二身份的护照通关。不过刘志成表示,现在基础数据全部联网,都上传到了公安部的数据库,对多重身份的问题起到了有效遏制。
据其解释,现在办理户籍、身份证和护照时,都会将提交的材料和目前的人口数据库进行比对,面部相似度识别等技术能够查到此人是否有其他户籍或者身份证。新一代的身份证已经需要录入指纹,等指纹数据库充实后,指纹比对会更有效地遏制多重身份的情况。
至于官员用自身的影响力串通公安局办证的问题,刘志成表示基本不可能。首先办证得通过户政和出入境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对提交的资料多次核查,因此只串通一两个人做不到,“漏风”的可能性极大。刘志成表示,在新的《出入境管理法》实施后,一旦查到此人持有外国护照,将不给其任何护照签发签证。
“其实贪官逃跑不难堵,只要组织部把护照管好,公安部门把第二第三身份的问题给解决,那么贪官的外逃之路基本能堵上。如果纪检部门能够给予更好的配合,效率将会更高。”刘志成对封堵贪官的前景表示乐观。 (应受访者要求,刘志成、王斌、叶红、王子舒均为化名。) 摘编自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