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迪
我有一个朋友,得了病,他自以为很严重。医生说,没有什么大碍;家人也说,只要挂两天水就会好的。但是,他坚决不信,认为是医生和家人聯合起来欺骗他。他的疑心越来越重,面容越来越憔悴,体质也越来越下降,直至有一天真的生了一场大病。
朋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知道,家人和医生常常会出于善意,隐瞒病者的病情。医生隐瞒病者的病情,是善意使然,而不是制度规定的。人生了重病,比如癌症,医生和家属都会想到要隐瞒病人。最初,这样做还是很灵光的,避免病人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但一旦成为公开的秘密,病人就不相信医生的话了,会变得疑神疑鬼。这时,好事就变成了坏事。如果病者有对自己病情的知情权,那么任何谎言都是不能允许的。真话即使会对治病不利,也还是要说。
这让我想到了一则故事。有一个男人是一起杀人案中真正的凶手,而案件的嫌疑犯已被逮捕并被判死刑很快就要执行了。这个男人既不想受到惩罚又不想受良心的折磨,就去找一个神父忏悔。在西方,当你受到良心的谴责又不愿意将自己的错事或罪过公布于众时,你可以选择向神父坦白并忏悔,而宗教的制度严禁神父将忏悔者的秘密泄漏给他人。所以,这个神父不能向警察局报告这件事,但一想到一个无辜的人即将冤死,他又感到良心不安。于是,他来到另一个神父的面前忏悔。这个神父也陷入同样的困境,又向另外一个神父忏悔……在刑场上,神父问死囚:“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我没有罪,我冤枉!”死囚喊道。“这我知道。”神父回答道,“你是无辜的,全国的神父都知道了,但是,我们有什么办法呢?”
对于神父的做法,在中国有批评的声音,也有支持的声音。批评者认为,神父的沉默是为了明哲保身免担风险,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方式,如果长此以往,人类的良知就会沦丧。支持者认为,听人忏悔的神父必须保守他人的秘密,这样忏悔制度才能保存,这就是忏悔的程序正义。如果神父为了救一个人而破坏它,搞得人人从此不再相信神父,那么,现实将变得更坏。以后,不仅真凶,所有人都不会来忏悔了,而蒙冤者照样要死。
一次善意或许可以做一件好意,但制度一旦破坏,善意不但做不了好事,而且还会带来无限隐患。善意值得褒扬,但是出于善意做的事并不总是值得褒扬。 (李文伟摘自《做人与处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