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父在观其志”章本义考辩

2015-07-04 06:00李雪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15年1期
关键词:论语

李雪

【摘 要】孔子“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一语历来众说纷纭,本文试图从“道”字入手,借鉴此前各注家观点,试图揭示各家说法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笔者自己看法,以备学界同仁批评。

【关键词】三年无改;父之道;孝

《论语·学而篇》中有这样一则,历来争议颇大,原文如下:“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这句话在《论语·里仁篇》中有重章,不过仅存后半部分,即“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前人考证认为“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是当时成语,故《论语》编者收录时略去。这一句中,“其”字纸箱亦有争议,有人认为指代父亲,有人认为指代儿子,笔者取后一训法。这些问题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只备行文方便,姑且一笔带过。这一则言语不多,然自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争论焦点集中在为什么要改,进而又将焦点转移到“父之道”的善恶是非。

笔者综引各注家观点,试图揭示各家说法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笔者自己的看法,以备学界同仁批评。

一、“道”的内涵

1.治国之道或治(大夫)家之道

皇侃《论语注疏》:“所以是孝者,其义有二也:一则哀毁之深,岂复识政之是非,故君薨,世子听冢宰三年也;二则三年之内哀慕心事亡如存,则所不忍改也。或问曰若父政善则不改为可;若父政恶,恶教伤民,宁可不改乎?答曰:本不论父政之善恶,自论孝子之心耳。若人君风政之恶,则冢宰自行政;若卿大夫之心恶则其家相邑宰自行事,无关于孝子也。”

2.含糊其辞,无法明确判断道的内涵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居多数。朱熹《论语集注》道“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人知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

二、何以“三年无改”

1.“父之道”错误

刘宝楠引《汉书·五行志》:“子三年不改父之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意思是说儿子三年不改“父之道”,是因为过于思念以至于无暇顾及父亲的过错。其观点显然是认为“父之道”是错误的。至少在汉代就有人认为“父之道”之所以要改是因为它是错误的。

程树德引颜师古语道:“三年之内,但思慕而已,不暇见父是非,故不改也。”也鲜明提出父之道是不对的。

这种解释方法合情,但不合理。孔子在《论语》诸多雨露中强调对待“过”的态度,“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择善而从之,则其不善而改之”等等。即使是“事父母”也要“几谏”,何以眼见父母之过而熟视无睹,以至于导致父母臭名万事,这样还称之为孝子,恐不符孔子思想。

2.“父之道”正确

杨伯峻将“道”视之“善道”。即主张“父之道”为是。刘宝楠《论语正义》引汪中语道:“何以不改,为其道也。若其非道,虽朝死而夕可改也。”刘宝楠明确表示赞成汪中的说法,进而论说“孟庄子之孝,不改父臣与政为难能,亦是因献子之臣与政,本不须改,而庄子能继其父业,所以为孝。若父之道未善,而相承不变,世济其恶又安足贵乎?”明示父之道是对的。

焦循《论语补注》“夫子不曰‘无改于父之行,而曰‘无改于父之道言道则非不善可之。”焦循也认为之所以“三年不改”,是因为“父之道”本来就是对的,既然是对的,当然不用改。但二人的主张存在的问题是既然是对的,不用改,那为什么三年之后还要改,有些矛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焦循进而解释道“惟其为道则有通权达变之用,故三年后不妨于改,改之亦无损于孝。”焦循提出了“通权达变”之说,可问题依然存在,既然是对的,那改了岂不是非。“通权达变”确实是孔子一贯的主张,但是一定要以道义为准,不能以通权达变变为借口为非作歹,这恐怕也不是孔子所主张的。

3.“父之道”正误模糊可能兼有

李零认为老子就是对的。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语:“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也,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在,无改于父之道也。”有些注家认为“父之道”对错与否,暂时不改,但最终还是要改。问题又归之于前者,若是错的改了倒好,若是对的,为什么还要改,解释不通。

三、辨析

诚如前面所说,若“父之道”为非,三年不改,考虑感情问题,或是不忍改,或是不暇改,可以理解:若“父之道为是”,三年之后何必还要改?“是”若改,岂不变成“非”。古人也看到了这种训注方法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找到出路。之所以问题纠结不清,关键在于“道”字义含糊不清,这是不能正确理解本意的重要原因。“道”在古代尤其是儒家思想系统当中通常是具有善恶是非属性,属于德行的范畴,注家望文生义,很容易将其导向固有的儒家思维系统当中,这样理解的话,所谓“父之道”就变成了父亲的为人之道也就是父亲的德行,显然有道德上的善恶意义。机械的纳入到儒家的伦理系统,即使是做事方式也夹杂着道德的含义,这樣“父之道”就要出现两种鲜明的对立情况:一是符合道德要求的所谓的善或是;一是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恶或非。而实际上,有一种情况是虽然“道”不同,但却没有善恶是非之分,只是方式、风格而已,方式虽然不同,但可能各有优长。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所以我认为这里的“父之道”可能是一种没有是非之论的“道”,这就要把“道”从道德意义中剥离出来,从这个角度而言,前代注家给我启示。

程树德引《论语发微》说“道,治也,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谓继体为政也。若泛言父子之教,其道当没身不改,难以三年为限,惟人君治道宽猛缓急,随俗化为转移,三年之后,不能无所变易。”这种训注方法脱离了将道视为有善恶之分的道德、品行之道,不失为一种积极的解决方法。钱穆沿袭此说。也属于此类,另辟蹊径,避免了善恶进退维谷的怪圈。但这种训注方法依然存在很大的问题,他把“父子”的范畴缩小到极点,以至于这句话不适用于大部分人,而只适用于一小撮“父子”人群,即君主,也不应该是孔子的原意。李泽厚虽扩大了范围,但仍旧范围有限,不可取。

我认为《论语发微》将“道”训注为“治”几乎成为各注家共识。但《发微》将“治”的范围局限在君主序列中的父子,有碍本意的探索。“治”不仅可以治国,也可以治家。这样训释可以从善恶之争的臼中脱离出来,“治”只是治家(国)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优劣因人而异,不能最终归于道德上的善恶,充其量也就是治理方式的适当不适当而已。若不适当,固然可以改作;即使适当,改了也未必不对,只是不同人做事风格而已,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样训释避免了范畴狭隘。可以使用君主之父子。这样训注更合情合理,更符合孔子原意。

补充说明:父之道若是理解为做人之道会出现歧义,因为做人方式因各人的性格不同不可能完全相同,父亲有父亲的方式,儿子有儿子的方式,假使在做人方面力求相同的话,那父亲是个恶霸,岂不是要求儿子也是个恶霸才算是孝敬?由此可见,这里的父之道不是指做人,而是做事。

按照这样的理解方式,这句话应该理解为:“父亲在世的时候,看儿子治家治国想法;父亲不在了,看儿子治家治国行为,(当然是在)三年不改变父亲治家的方式(的前提下,再按照自己的方式治家就)可以算是孝了”。

参考文献:

[1]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11月

[2]程树得.《论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1月

[3]刘宝楠.《论语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3月

猜你喜欢
论语
天天背《论语》,你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吗?
如何读懂《论语》?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论语
点点读《论语》
点点读《论语》
《论语·学而第一》
《论语·为政第二》
点点读《论语》
点点读《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