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全亮
在纷繁复杂的地球生态系统中,奔腾不息的河流是人类及众多生物赖以生存的生态链条,也是当前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重灾户。由于人类对水资源空前规模的开发利用, 加剧了水资源的紧缺程度,造成生态体系受到严重破坏,这不仅违背了自然规律,也使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巨大的影响。这一严峻的现实,引起了人们的深刻反思:要维持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从生态文明的层面,重新认识水资源的价值,维持河流的健康生命,实现人水和谐相处。
一、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了一个个光辉灿烂的文明,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上百万年的原始文明、约10000年的农业文明和300多年的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动力,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然而,进入工业文明社会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人类向大自然索取的欲望不断增强,致使当今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严重的生态问题。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空前发展,人类对自然的驾驭能力有了极大提高,以蒸汽机、电力、信息技术等为标志的科技革命使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大大加强,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与此同时,人类征服自然的欲望也愈演愈烈,以消耗大量自然资源为基础、毫无节制的发展模式,单向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意识形态,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极大的掠夺性和破坏性。这种发展方式使得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不断受到创伤,诸如土地荒漠化加剧,资源面临枯竭,大量有毒物质和气体排放,环境污染,以及由于人类过度捕猎导致地球上许多物种的灭绝等现象接连出现,从而导致了全球范围内空前的生态危机。
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20世纪后期,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严酷的现实告诉人们,人与自然不应该是单纯的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互为依存、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关系。如果继续对大自然进行肆意破坏,那么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也会愈演愈烈,最终地球将无法支撑人类社会文明的持续发展。
1987年,联合国世界与环境发展委员会发表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关于人类未来的报告,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许多国家和地区深刻反思工业文明以来的发展道路,并在保护生态环境,重构人与自然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中国,国家针对伴随经济快速发展而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做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生态文明作为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要义的文明形态,代表了人类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正在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地位,列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物质世界过程中,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建设人类社会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成果的总和,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其重点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核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1.生态文明的基本特征
(1)自然性与自律性。生态文明强调在改造自然、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尊重和保护自然环境。也就是说,人类在解决生态问题时,归根结底需要节制自身的欲望,尊重自然规律,爱护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2)和谐性与公平性。作为一种新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主张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主张生态系统内成员公平、人类代际公平,要求人们不能肆意挥霍资源、践踏环境,必须留给子孙后代一个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3)基础性与可持续性。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只有追求生态文明,才能有效应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新挑战,使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保证人类世代永续发展。
(4)整体性与多样性。自然界万物各有自己的运行和发展规律,但万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生态文明要求从整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强调尊重和保护地球生物的多样性,以一种宽阔的胸怀包容和关怀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不能为了眼前和局部的利益而破坏自然界本身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5)开放性与循环性。开放性、循环性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方式。人们在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必须努力认识和把握自然界生态系统能量的进出、交换和循环规律。在从自然界中摄取能量时,一定要考虑其承受力,逐步形成以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再利用为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保证自然生态循环系统的有序进行。
(6)伦理性与文化性。化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首先需要人们实现伦理价值观的转变。生态文明理论认为,人类和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种类,都是组成自然生态系统的要素。人类应尊重自然界,对自然界给予高度关注。充分发挥文化对人们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思想意识、文化氛围,建立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化体系,
2.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1)生态理念文明。生态理念,是人们正确对待生态问题的一种进步的观念形态,包括生态意识、生态心理、生态道德以及体现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价值取向,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等。建设生态文明,首要的是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逐步形成尊重自然、认识自然价值,实现传统理念的转变。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使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公众的价值取向,渗透到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2)生态经济文明。传统的工业文明虽然带来了物质上的富裕,但毫无节制地消耗自然资源的发展方式,却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极大制约。建设生态文明,要求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摒弃靠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效益的发展观念,走生态文明的现代化道路。
(3)生态政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功能是通过制度的安排和国家公共权力的运用来维系社会秩序、通过公平分配资源来保障各方面的权益。生态政治文明注重平衡各种关系,避免因资源分配不公而造成对生态的破坏。基于生态政治文明的理念,必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保证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激发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
(4)生态科技文明。科学技术活动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服从自然本身的属性。生态科技文明以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最高准则,以不断解决人类发展与自然界和谐演化之间的矛盾为宗旨,以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为目标。应该积极预防科技应用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着力突破制约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关键科学技术瓶颈,推进科技创新,不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5)生态制度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离不开法律体系、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当务之急是强化政策导向,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容量,确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经济政策,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使社会公众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维护生态环境权益。
(6)生态行为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于行动。作为物质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们应该在生产和生活中养成节约资源、善待环境、循环利用、物尽其用,从而努力推进降耗减排的良好习惯,形成以生态文明意识为主导的社会风气,形成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消费生活方式。
二、河流生命论
河流是人类及众多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类文明的摇篮。生命的运动过程,具有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三大基础功能。相关研究认为,从广义的生命概念和生命运动的特征来看,河流也是有生命的,重新认识人类与河流的关系,谋求人与河流和谐相处,是构建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
1. 河流、人类与生态系统
河流是哺育万物的绿色生命,河流昼夜不停地流动,辗转腾挪、挟沙带土、移山填海,以一种巨大的力量维持了生态环境和能量交换的总体平衡,源源不断地为生命共同体提供着营养,大千世界因河流的存在而充满生机。
河流是人类灿烂文明的摇篮。在大河流域,通过洪水周期性泛滥和人类先民引水灌溉,形成了早期的农业生产,并进而诞生了与之相适应的科学技术、政治文化和社会分工。尼罗河哺育了古埃及的7000年文化,被称为“水的原始颂歌”;印度河和恒河打开了古印度文明之门,成为“永恒的涅槃”;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孕育了古巴比伦文明,被誉为“世界文明的摇篮”;奔腾不息的黄河,成就了源远流长、一脉相承、多元文化交相辉映的华夏文明。
在近现代的世界各地,河流流经区域大多成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莱茵河对德国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密西西比河流域是美国的经济重心,北美五大湖区是美国和加拿大重要的工业区,法国的塞纳河和英国的泰晤士河都连接着两国最著名的城市。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河流对于人类的经济贡献由此可见。
综观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人类改造河流的能力不同,人类认识河流的观念也各不相同。
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原始文明时期,人类被动地适应河流、依附于河流,与河流处于一种被动的原始依存状态。进入农耕文明时期,随着青铜器、铁器的相继使用,人类开始有条件地兴建一些水利工程,对河流洪水有了一定的掌握和控制能力。由于河流的利用,使得原始农业灌溉逐步发展为传统水利,进而成为农耕文明的命脉。
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时期,随着人口的增加、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改造河流的活动表现得尤为强烈。生产规模、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极大地刺激了人们从河流中获取财富、谋求社会进步的欲望,人类对河流盲目和过度利用其价值的行为愈演愈烈。人类大规模开发利用和改造河流的行为,导致全球范围内众多河流出现了空前的生态危机,主要表现在河源衰退、洪水减少、河道断流、河床萎缩、湖泊干枯、尾闾消失、水质污染加剧、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萎缩等方面,从而严重制约着河流自然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发挥。
1999年11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世界上流域面积最大的25条河流所完成的调查报告指出,世界大江大河的水质欠佳,多半河流的水量日益减少,污染程度日渐加重,随之出现的各种生命危机正在困扰着它们。报告同时指出,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控制,到2025年,将有2500万人因缺水和干旱而成为世界环境难民。
这一情况表明,人类必须寻求更合理、更全面的新型发展道路,而要真正找到解决河流严重危机的途径,首先需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内调整人类的价值观,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河流的伦理关系。
2.河流的自然生命
河流生命的形成、发展和演变是一个自然过程,尽管每条河流的地质条件和地理形态各不相同,但一般来说,都具有以下五个共同的生命特征。
(1)以河流为中枢的水文循环过程具有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特征。水文循环对地球环境的形成、演化和人类生存具有重大作用,它实现了地球水圈中各水体的水分交换和更新,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的气候特征,河流使水成为重要的地质运力,使生态体系能够借以实现地球化学物质的迁移。
(2)河流是由源头、干支流、湿地、所连通湖泊、河口尾闾等组成的庞大水系。它们一路接溪纳流,奔腾跌宕,最终或融身海洋,或潜入内陆,具有完整的生命形态。
(3)河流是一种开放的自然动态系统,其流域各水系之间,以流动为主要运动特征,时时进行着大量而丰富的物质活动和能量交换。
(4)作为一个有机的生态整体,河流与其间的生物多样性共存共生,构成了一种互相耦合的生态环境和生命系统。
(5)在构成河流生命的基本要素中,流量、流速代表了河流生命的规模和强度,洪水、洪峰是河流生命的能量顶峰,水质标志着河流生命的内在品质,湿地则体现了河流生命的多样性。
正是由于这些生命特征,无数的河川溪流才显示了旺盛的活力。河流所经之处,生灵跳跃,万物丰茂,呈现出一片生机。
3.河流的文化生命
河流不仅孕育了物质生命,而且对于人类精神生活、文化历史和文明类型也具有积极的启示、影响和塑造功能,是人类文明的见证者和传承者。
河流的奔腾不息,触发了中外哲人哲学灵感。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把“水”作为世界的本原。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从河流的流动性角度提出了事物变化的原理。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孔子面对大河的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表达了对永恒的追求和向往。管子在其《水地篇》中说:“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意思是说,水是孕育万物、滋养万物之根基,人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都产生于此。中国古代传说中的“河出图,洛出书”现象,曾经启发了先哲的深入思考,构成了古典哲学思维的原始向往及执著追求,孕育出中华民族最早的宇宙意识。
富有声色的河流自然景观,激发了人类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和审美情怀。从中国古代的《诗经》《离骚》,唐诗、宋词到现代的《黄河大合唱》《长江之歌》;从欧洲的《蓝色的多瑙河》《伏尔加船夫曲》到北美的《红河谷》《老人河》,河流无一例外成为文学艺术审美创作的重要源泉。浩荡的巨川,湍急的洪水,柔美的溪流,神奇的峡谷,河流以千姿百态的面貌成为文化艺术创作的永恒母题,成为人们想象力的起点、抒怀言志的渊薮和人与宿命搏斗的见证者,在人类文化史上具有经久不衰的原初价值。
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崛起的历史进程中,河流进一步演化为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标志甚至精神图腾。如恒河之于印度,尼罗河之于埃及,伏尔加河之于俄罗斯,莱茵河、多瑙河之于欧洲民族,密西西比河之于美国,黄河、长江之于中华民族,都无一例外地上升为一种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巨大精神支柱。
三、 河流伦理及其实践途径
按照传统伦理学的观点,“天赋人权”、道德主体只限于人类,而人以外的其他存在只是被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客体,都不属于道德关怀的对象。
然而,当全球范围内生态危机日益加剧的时候,这种传统观念遇到了重大挑战。虽然人类在自然界的主动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但人类并非自然界唯一的主体。自然存在的主体性表现在其内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能动性。早在人类产生之前,河流作为大自然生态系统的子系统,就已按照一定的自然规律进行自我组织、自我维持和自我表达,通过这些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演化,这一过程完全符合自然存在的主体性特征。而在人类开始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伟大活动之后,河流的这种主体性特征也并未消失,而是在自然规律的作用下继续发挥作用。因此,可以说,河流也拥有主体性地位。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以自我为中心,盲目地开发利用河流、改造河流,与河流长期处于对立的状态,致使河流的生命遭遇空前的危机,而这反过来也严重威胁了人类自己。大量严峻的事实警示人们:人类只有顺应客观的自然规律,在开发利用河流的同时,关爱河流,与河流共存共生,其流域才能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民族文化也才能永续延伸。
河流伦理正是在人类的这一观念转变过程中产生的。河流伦理是关于人与河流关系中伦理原则、道德规范的研究成果。其理论基点是,将人及其他有机体的生命概念引入河流,并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拓展到人与河流的关系领域。河流伦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观。
1.河流的价值与权利
长期以来,人们只承认河流的社会功能、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外在价值,但却否认河流拥有的内在价值。
事实上,自然物所存在的内在价值,决定于其是否具有目的性和创造性。作为地质运动的产物,河流的产生本身就已经揭示了其目的性。河流的存在除了对水陆生物提供生存环境之外,还在于其通过自身符合规律的创造,与地球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和信息传输发生作用,维持着地球水圈的平衡,并对自然运动进行适应性调整。既然如此,河流也理所当然地拥有其内在价值。
河流的内在价值,决定了河流应拥有自身的权利。有关研究认为,河流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完整性权利。河流是一个连续贯通的体系,大跨度的时空分布、独具特色的各河段组成部分构成了它的基本形态。河流的生存权,首要条件是必须保持其完整性。
(2)连续性权利。河流的流域是一个有机耦合的生态系统。流域的连续性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水域和陆域的连续性。作为流域的中枢、躯干和连接骨架,河流的连续性是流域生态系统贯通、完整的最重要保证。
(3)清洁性权利。河流的水质决定着河流的品质,只有高品质的水体才能孕育和维持河流生态系统的生存。
(4)用水权利。毫无疑问,河流作为流域的躯干和基本载体,应当拥有获得保证自身生存水量的基本权利。
(5)造物权利。河流哺育了其生态系统物种,使生物能够生长和繁衍。而让所有存在物自我实现,应成为芸芸众生的共同权利。尤其是河口地区,河流输沙入海、填海造陆的过程,也是一个生态造物的过程。如果河流的流动被改变或者终结,外力破坏了这里的生态系统,也就终结了这一丰富多彩的造物过程。
2.河流伦理的核心生态观
在伦理关系上,河流伦理主张人类必须尊重河流,与河流和谐共生。在价值观念上,河流伦理认为河流在具有外在价值的同时,还有它自身的本体价值。基于此,河流伦理的核心生态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反对唯发展主义。“征服河流、改变河流、重组河流”的治理开发模式,不仅严重损害了河流的健康生命,而且给人类生存带来了新的危机。因此,河流伦理旗帜鲜明地反对唯发展主义,倡导恢复和重建河流生态系统,实现人与河流和谐相处,保证人类永续发展。
(2)不赞成纯粹自然主义。纯粹自然主义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自然、恢复生态,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却走向了极端。各个国家和地区情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如果一概而论,禁止开发河流、利用水资源,那么势必加剧新的不平衡。事实上,这种做法也是行不通的。
(3)主张给河流以道德关怀的主体地位。关爱河流,归根结底就是关爱人类自己。特别是在河流出现生态危机、人类生存受到严重威胁的当今社会,尤为如此。将河流生命纳入道德关怀的范畴,建立起一种新型的河流伦理关系,探索合理的河流治理开发模式,促进生态文明构建和社会经济发展,势在必行。
3.人类对河流的责任和义务
河流的权利既然成为伦理要求,那么人们对河流就有了道德义务,这些道德义务应通过原则性的规定来实现。
(1)尊重性原则。尊重性原则体现了人们对河流的终极关怀态度,因而应成为人类实施相关行为的第一原则。
(2)整体性原则。河流流域是一个有机联系、一个相互作用的整体。整体性原则要求人类在对河流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必须充分考虑河流的整体、综合利益。
(3)不损害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人类对河流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不应对河流造成不可逆转或不可修复的损害,以保证其完整性和正常功能。
(4)评价性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良好的愿望和行动的合理性,必须引入后果和后效评价,以检验其真实合理性。
(5)补偿性原则。当河流生态受到损害的时候,责任人的行为打破了自己和河流之间公正的平衡,因此责任人必须承担起因自身行为而带来的恢复河流生态平衡的义务。
(6)优先性原则。当人际伦理与河流伦理发生冲突时,应按照优先性原则进行排序。在权衡人与河流利益的优先秩序上,应遵循生存需要高于基本需要、基本需要高于非基本需要的原则。人类的局部活动应服从河流整体生态系统健康的需要。
河流生存状态的健康与否,与河流共同体成员的利益休戚相关。河流兴,则人类兴、万物兴;反之,河流衰,则人类衰、万物衰。人类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只有承认并尊重水资源的自然规律,水资源才能更好地发挥为人类及水生态系统服务的功能。而要维持河流建康、实现人水和谐,迫切需要从以下途径去实践。
(1)以文化的力量构建水生态文明。人类应通过文化同化的力量,遏制自身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盲目扩张,担负起保护河流水资源的职责,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忧患意识、水环境意识和水法制意识,构建基于水生态文明理念的新型价值体系,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现人与水和谐共生、协调发展。
(2)探索河流治理开发新模式。每一条河流的承载力都是有限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河流水资源供需平衡为基本条件,确定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以保持流域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目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洪水灾害四大问题相互作用的多重水危机,世界各国都在探索新的治水理念和治水模式,不少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水权分配、改革水价和创新财税政策等法律政策取向,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致力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我国也通过对传统治水思路的反思,提出从重点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转变为强调对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的新思路。
(3)合理配置水资源,保证河流生态需水。在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平衡关系中,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节水型社会,调整生产力布局,抑制需水增长势头,并通过工程措施改变水资源的天然时空分布,来适应生产力布局。在水资源利用的高级阶段,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必须遵循有效性、公平性、可持续性和生态用水优先原则。
(4)建设节水型社会,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构建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依照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考虑各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及相关的生态环境状况,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
(5)强化河流法治,保障河流权利的实现。河流法治的价值和精神是追求正义、公平、自由、安全和秩序,保障河流权利和内在价值的实现。其功能是,当河流的健康受到危害时,通过法治的精神,实现人与人、人与河流和谐相处的社会秩序和生态秩序。河流法治要体现立法先行、多目标开发,保障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调控,产业化和公众参与等原则。
(6)区别情况,分类推进。对于防洪问题突出的河流,在治理策略上,要通过控制性工程和堤防建设,提高洪水控制能力,趋利避害,防止洪水对人类的侵害;同时要尊重水流规律,给洪水以出路。
对于资源性缺水的河流,要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管理,抑制用水需求的过快增长,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从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谋求流域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分配。
对于水污染严重的河流,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限制和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彻底摒弃高耗水、高污染生产,遏制污染的发展,逐步修复被损害的河流生态,朝着建设“健康生命河流”的方向迈进。
对于多泥沙河流,要通过“增水、减沙、调水调沙”等措施,着力破解水沙关系不协调的症结,保持水沙通道的畅通,减少泥沙淤积,使水沙关系逐步协调起来。
对于干旱缺水、土地荒漠化等生态问题严重恶化的河流,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用水之间的关系,以水资源合理配置为基础,尽最大努力保护天然绿洲,防止荒漠化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