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媒体法治工作的路径分析

2015-06-29 11:20牛艳艳
卷宗 2015年6期
关键词:谣言底线

牛艳艳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中,媒体法治并不是很新鲜的话题。然而,微时代新媒体“双刃剑”的属性愈加明显,人们可以在新媒体世界里享受信息的盛宴,却也饱受隐私泄露、谣言蔽目的困扰。本文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集中探讨了进一步创新新媒体法治工作的三条路径——强化“三条底线”意识、引导网民合理合法用网、加强新媒体内部法务工作。

关键词:新媒体法治;底线;谣言;内部法务

2014年10月20日开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媒体法治并不是新鲜的话题。然而,以网络为“启点”的新媒体亢奋突起,让媒体法治有了更丰富的内容,创新新媒体法治工作迫在眉睫。通过梳理近年来网络重大舆情事件,本文提炼出三条新媒体从业人员创新新媒体法治工作的路径。

1 强化“三条底线”意识

1.1 底线之一:尊重法律、敬畏法律

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是新媒體报道的基本底线,首先要重塑普通主体的观念。新媒体快速崛起全方位重塑了网络空间信息的传播格局,微博的普及使人人都有麦克风,微信的兴起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形成自己的信息传播圈子,新闻客户端则通过数据技术精确推送针对性的新闻从而网住更多关注和点击,“全民记者”的崛起让昔日职业记者“无冕之王”的光环迅速淡去,新媒体从业者迫切需要在坚守传播底线、提高业务素养的同时,主动破除传统“无冕之王”的观念,消解历史积留的优越感,回归普通主体,树立人人平等的理念。

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是新媒体报道的执业规范,对照当下,一是要坚守人人平等的信念,不论“X二代”,不论社会阶层,但只突出“人”而淡化被炒热的各类标签。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中,药家鑫被莫名地扣上了“官二代”、“富二代”的帽子,很快被剥夺了话语权,一下子就冲淡了其作为独子、有自首情节、非预谋杀人等可以减轻量刑的关键细节,在汹涌的网络民意“逼迫之下”,法院开出了被判死刑且立即执行的最终判决。二是要保持人文关怀的温度,相关报道一旦引起网友关注,民意情绪的走向往往容易偏移报道初衷,因此揭露监督也好,展现灾难也好,呼吁救助也好,尤其要注意考虑当事人的基本感情和人文关怀,避免次生伤害的发生。药家鑫父亲在孩子被执行死刑之后的痛苦,被曝光贪腐官员的子女私生活,街头被精神病人暴打的3岁男童……图文并茂,视频推送,这些刺激眼球刺激神经的报道,都有可能对当事人、对观者带来新的伤害。

1.2 底线之二:坚持真实客观的报道原则

真实客观是新闻报道的生命,然而,在标榜真实客观的报道中,“平衡”总有意无意地被新媒体报道所忽视。平衡报道,要求对同期同类新闻事件给予同等报道待遇,要求在报道新闻事件时保证不同当事方都有声音发出。

2015年五四青年节过后,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警察打死人的事件,刚开始被淹没在同期发生的成都女司机被打的群体争议中,并未引起网友注意,直到当晚中国网络资讯台一次性抛出7张独家照片,白发苍苍的老母亲跪坐在地,幼童站立一旁,祖孙俩不远处就是男子徐纯合的尸体。有图有真相,网友迅速聚拢而来, “一边倒”地声讨警察。很快,新华网发出报道,采访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支队长赵冬滨,查看候车室监控录像,用文字公布了相当多的细节,“可以清晰地看到徐纯合将女儿抓起掷向民警,重重摔在地上。据警方介绍,女童是徐纯合的孩子,民警出现场之前并未看到徐纯合的母亲与三个孩子,以为他抓来的是其他乘客的孩子。”“在民警李乐斌和徐纯合的厮打过程中,徐纯合抢走了齐眉棍,一棍打在民警后背上,另一棍打在持枪的手背上,之后民警向徐纯合开枪,徐纯合躺在座椅上。……赵冬滨说,通过向现场人员询问,徐纯合曾说‘谁抢到枪是谁的,在民警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手背又已受伤,如果枪被当事男子抢走,后果不堪设想。”在舆论发酵初期,新华网并没有对徐纯合的家人有所采访,更没有对具有第一位采访价值的检察机关求证,而仅仅以也是当事方的警方发言为权威发言,这种不平衡报道,马上引起民间诸多嘲讽和质疑。

1.3 底线之三:提高信息辨识力

信息辨识力,这是新媒体时代从事信息传播的必备技能。经历过传统纸媒的沉淀和门户网站的冲洗,新媒体一步跨入按秒竞争的白热化竞争,表现抢眼的新媒体一般都在“抢时间”上战功赫赫,辨识信息真伪的努力逐渐被抢时效的生存压力所挤压,终在2015年3月酿成“大祸”。李光耀,新加坡开国之父,从2015年2月5日因重度肺病入院起,就一直是世界舆论关注的焦点。3月18日晚10点左右,今日头条、新浪新闻、网易新闻、凤凰新闻、搜狐新闻、百度新闻、ZAKER等各大新闻客户端向用户推送一则消息——新加坡开国总理李光耀去世,人民网、环球时报等微博、中新网、央视新闻等也迅速作出反应,网易甚至在第一时间推出了专题报道《一个时代的终结者》,凤凰网的纪念页面《光落狮城》出现在醒目位置,手机凤凰网还将“李光耀逝世”误报成了“李显龙逝世”。国外媒体也疾步跟上,路透社、CNN都发布了相关消息,新加坡本地的博客也在传。但至此,所有的信源都只是简单的“据外媒”,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正当这则“重大新闻”在微博、微信朋友圈、新闻客户端迅速扩散时,各大新闻客户端又开始推送新一波的消息——李光耀病逝为误报,请网友原谅。前后不到25分钟时间。这则让各大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集体“沦陷”的假消息,来自一个假冒网页,后来证实是黑客入侵新加坡官网造成。

另一方面,在这次乌龙事件中,腾讯的表现值得称道。腾讯新闻外电验证突发的原则是至少需要两个以上的权威媒体作证,当时腾讯工作人员也通过社交媒体注意到了李光耀逝世的消息,但因信源不明暂时没有进行推送,而是紧急抽调两名编辑紧盯外电核实。常以“新闻搬砖工”自黑的腾讯,此次做到了谨遵流程,严守规范,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坚持核查信源、没有推送相关假新闻的门户网站,并率先通过推送消息向网友辟谣。

李光耀事件折射出新媒体环境的浮躁与焦灼,网络生态的清朗和有序,需要真实可靠的有效信息,去对冲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假消息,更需要谨遵流程的坚持和“火眼金睛”的能耐。

2 引导网民合理合法用网

新媒体法治,需要各大新媒体形态运用自身影响力,发挥公共意见平台优势,向网民传播现代法治文明的理念、政策和新闻,引导网民基于规则来共同维护网络这一公共舆论空间,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促进社会的良性互动,建议网民要珍惜网上舆论空间,对自己言行负责。

2.1 警惕道德宣判

道德宣判是相对于司法审判而言的,传统的道德宣判,对于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生活习惯起到重要的规制作用。近两年来,道德失范、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屡屡曝光于互联网,尤其是微博等新媒体的兴起,让网民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强大的批判武器,站在道德的高度,对事件当事人做出有罪判定。网络道德审判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审判主体的虚拟性和海量性,在网上,审判主体简化为网络代号,成千上万的网民化身为不计取数的昵称和头像,想对应到现实具体的个体,犹如大海捞针;二是传播范围的无限性,网络拓展了信息和观点传播的时空,一旦网络道德宣判开始,从理论上说瞬间地球人就能都知道,因此会对受审者造成更大更长久的伤害。警惕道德宣判,避免其成为情绪宣泄的工具,降低对他人的精神伤害,更要警惕糊里糊涂地被别有用心的舆论造势者所利用。

2.2 自觉抵制谣言

在言论自由大旗的保护下,网络言论泥沙俱下,大量谣言趁机而入。谣言侵害个人隐私,威胁社会稳定,抵制谣言应当成为新媒体时代有责任感正义感的网民的自觉选择。网络谣言经常顶着言论自由的“保护伞”出现,习近平明确指出,新媒体言论自由应当止步于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言论自由的边界应当止于造謠传谣,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布斯所说:“给予言论自由的最严格的保护也不会去保护一个人在剧院里谎称失火而导致恐慌。”2013年9月,在第五届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上,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发表了以《网络空间的自由与秩序》为主题的演讲,阐述互联网秩序构建的六原则:互相尊重、信息共享、传播正能量、文明和谐、维护安全、依法治理,这不仅应是国家之间的,更应是每个互联网使用者应该坚持的原则,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2.3 慎入线下行动

新媒体的社会动员和社会组织的能力早在微博初起的2011年初就已经显现出来。药家鑫案宣判之后,按照判决书,受害人家属能得到4万多的民事赔偿,学者傅蔚冈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条信息,声称10日之内网友转发多少次就给受害人家属捐款多少元。结果,这条微博发布1个小时,就被转载了6万次。3个小时已经突破10万次。不到24小时,转发超过30万次。7天之后,37万捐款到账。2个月后,54万捐款移交给受害人家属。诚然,这种带有救助性质的正能量行动应该得到支持,但是,值得警惕的是,从网上喧嚣的群情激奋到现实生活中的“集体散步”,从网上人肉搜索到线下实施骚扰,即使是一些正在获得合理合法性的行动,从线上到线下的转移,也要在突破常规的同时不得越过法律的边界。

3 加强新媒体内部法务工作

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必须重启媒体内部法治建设,破除游离于法律边缘的业务模式和粗放发展的路径,才能适应新媒体发展的需要。

3.1 构建新媒体内部法务工作体系

当前,国内大多数媒体基本上都有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媒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提出,参照国家关于央企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规定,适当借鉴国外媒体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成功经验,尝试建立起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媒体内部法务工作体系,可以成为调整改革的突破口。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明确总法律顾问的地位,以重要决策者的角色参与新媒体工作的日常管理,可以带动提升法务人员在集团内部的地位,增强法务人员的话语权,加大媒体内部法务人员的影响力。

3.2 加强新媒体之间法律顾问的交流合作

截至目前,国内媒体间从未举办过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法务工作交流会,这也正是目前媒体部门法务工作者地位低下的一个真实写照。比照国内媒体间业已形成的财务、发行、印务等专业年会,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力量,相关单位(如全国记者协会、律师协会、各级网信办、网络协会)可以每年定期组织召开新媒体法务工作交流会。通过交流,提升新媒体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准,促成行业话语权的形成,使新媒体可以在国家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发出更有力的声音。

参考文献

[1]第一则假新闻曝出是21:50左右,第二则辟谣道歉的新闻22:15分开始被推出。

[2]腾讯传媒研究频道. 2015年3月19日.

[3]王伟亮:《危机与机遇——媒体内部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青年记者》2014年10月下,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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