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诗典(之四)

2015-06-29 15:11蒋蓝
山花 2015年11期
关键词:常玉豹子海明威

蒋蓝

常玉的多重豹像

常玉SANYU(1900年10月14日-1966年8月12日),四川南充人,赵熙为其书法导师,是中国留法的现代油画先驱,生前寂寞而萧条,死后作品大红大紫,被达昂(Dahan)誉为“中国马谛斯”,追捧者日众,再次上演了一个艺术先知宿命式的传奇。常玉留下了数量众多的作品,从东方艺术的古典到现代、从水墨到油画、从线条到色彩的圆满接合,他出中入西、由西返中,最后游历于诗性天地之间,成就了极具个人特色的表现和风格。他笔下的不同豹像,引起了我的持续留心。

常玉的忘年之交、美国摄影家罗勃·法兰克(Robert Frank)指出,“常玉1940年代后期旅居纽约期间,偶尔喜欢静静地观察动物,他会花好几个小时去写作一篇关于动物的故事。可以想见画家的内心里存有一处异想世界,所以才能在他的动物画里自在抒发。”其实,他很早开始就在揣摩动物,无论在北京,还是巴黎。

早年,常玉笔下的女人大都是丰满肥硕的,徐志摩称之为“宇宙大腿”;但他笔下的动物却显得纤细、渺小,动物是他的精神自画像。论者关注的往往是他笔下的各式造型的马。如果说东方图像视域里的鸳鸯、孔雀、喜鹊、水牛等等是阴阳和谐的隐喻,那么常玉反复绘制的“马”造像,比如“双马”,进一步变成了他叙述学意义上的“转叙”。据说,项羽是第一个将“美女与马”齐头并重的男权审美大家:“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幸”与“骑”字昭示了他的全部审美的目的性。我以为,常玉笔下的马,乃是诗意栖居的实践者。他笔下却有很多不同造像的豹子,幼豹、花豹、独豹、仰躺之豹、荒漠中的豹以及花豹泥塑等等,“豹子系列”闲散舒适中透露出自由灵巧的个性,我以为这些造像不但可以与“马”互换,而且与他的《花毯上的侧卧裸女》《仰卧裸女》《沙滩双美》《红毯双美》《粉红裸卧像》等等具有一致的构图设计,但有些情欲与直通天地的孤独之痛,又是“马”难以承受的。

但是,巨量的孤独是豹子可以承受的吗?

常玉笔下的小品《豹子》,豹子憨态可掬,几乎有“猫”的驯良。豹子轻柔身段在曼妙的线条下表现得若隐若现,浑身斑纹艳若桃花,豹子的桃花在迎风怒放。豹子作“虎扑”状,有力的腰臀和后腿仍然保持警觉的状态,唯有在这里线条里蕴含豹的本性。豹在栖息,眼睛微微张开,小心翼翼地聆听那无法洞悉的未知世界。两只强力的前腿尽力打开,仿佛休息好了准备下一次的逡巡。豹尾是一道力弧,不是女人的腰带裙裾。豹在等候。不是等候诗人里尔克,而是在等候伴侣赴约,做神仙之游。

常玉画豹,抽掉了周遭所有的多余之物,我们能猜测上空倾泻而下的温暖阳光,豹子沉浸在自己与时光的游戏中,忘记了世界。这个世界对于小豹子而言,没有半丝危险。天空慢下来,自然中仿佛只有这一只精灵。而他的另外一幅豹图《小豹》,则采用了极其罕见的仰视视觉,就像是置身玻璃板之下,在仰视豹子的下体,豹子看上去像一只随时准备升空的宝蟾。从本质而言,常玉跟这个有声有色的世界始终隔着一层他刻意设置的玻璃。这样的构图,让我联想起明朝殷偕的《鹰击天鹅图》。他们不但是画从未有人画过之画,而且我相信,绘制如此之作的人,内心定有巨伤。

“马姑”即常玉妻子玛素,常玉一直称呼妻子玛素为“Ma”。“马”对常玉来说意义非凡。其一在于他的父亲以画马和狮子闻名,其二是他不但喜欢现实主义的马,而且在性与情欲的诱因下时常处于心猿意马之态。二战期间,常玉的一幅“双面画”就记录着一段“双面”的感情。这幅画正面是《白马、黑马》,反面是《豹》。我们不妨理解为对于不同属性女性的咏叹与题赞。在豹子的前爪之下,常玉写下一行题字:“此画经两个时代方成,起画在1930年黑马当成白马未就成全。成就在1945年,在这个时代我爱恋一少妇,因她而成此画,这幅画已属于她后绝离。此画仍为此,玉记。”这个女人正是蒋碧薇。悲鸿冷眼,侧身豪气干云的骏马之间;常玉睨视徐悲鸿的奔马,他被金风刮痛,他渴望以“反画”方式潜入豹的金毛。

作于1940至50年代的油彩画《仰躺的豹》(Lot1017),尺寸:65×80cm,2010年春季在香港佳士得的拍卖成交价格为:1926万元。

常玉同一时期的作品《斑点双马》(Lot1018)及《仰躺的豹》,分别代表了他动物系列中两种截然不同的色彩表现及结构布局,表现的视觉体验和美学探索迥异,南辕北辙,但又暗通款曲。

《仰躺的豹》属大景小写的布局模式,常玉把动物置放于有独特气氛的风景或是广远漫漠的平原之中,把动物置放于一个广远漫漠的平原之中,那是法国现代诗人们熟悉的“灰色地带”,一种词语未被命名和践踏的处女地。

《仰躺的豹》呈现了常玉对花豹独特形态的描写,打破了中国传统书画对动物摹写陈袭已久的公式。粉红斑豹从容仰躺,来自东方传统的白描线条,金钩铁划,精纯而简洁摹写斑豹肢体的伸展、运势翻滚的动感。而豹子的尾巴慵而轻拂,有意无意间表达了一种优悠从容之意态。评论者指出:“常玉用深色的渴笔作左右的大笔干扫,并以单一蓝色的多层次变化来涂染整个空间,油彩呈现清晰的皴擦肌理、左右拉动的挥洒笔势,彷佛每一道笔势展现无穷动势,使整个画面动起来,犹如大漠风尘鼓动;也如横向开展的画卷,把视觉的中心及广度向左右、乃至画面以外的想象空间延展开去,使画面的抽象性与色彩张力无尽延伸。”

豹子为什么仰躺?一种理由是慵懒。我以为还有一种理由,那就是豹子遇到比它更强大的对手,它只能采用最危急的体位来展示它的“地趟刀法”。这不再是里尔克旋转不已的绝望之豹,而是置身无物之阵,与空无中的黑客的贴身肉搏。豹子与其说是常玉心目中的美女隐喻,不如说那是一种拒绝他靠近的异己力量。

美国纽约大学美术史教授乔迅(Jonathan Hay)认为:“常玉创作初期着眼于动物本身的图像,藉由节奏性的线条、仔细经营的剪影,产生意料之外的姿态,呈现出反地心引力的无重感。在他许多1930年代绘画里,灰白线条在深暗的背景加重效果,以至于画面产生透明感;但是他后来避开了这种直接表象的手法。在1940年代时有了转变,他着眼于风景的可能性,一种纯粹抽象的背景。以一条水平线或某种隐约不明的地形特征的暗示,现在他的动物画——根本上已经缩小规格——成为更大环境里的居住者。由于常玉对这种新的方式更为得意,精确地描绘出树、山和天空,藉此凸显动物本身。其过程中,这些风景中的动物绘画渐渐令人联想起印度纤画,不仅是因为它们的色彩与空间,还有它们将叙事小品与一个完全的自然世界融合而一。显现动物轮廓的物质性——每每都是动作的精华浓缩,风景——则具有其本身的节奏特色,两者之间产生了对话。风景是最简约的形式,眼睛在画面里四处游移,弯曲的水平线扮演着灵动地形,企图呼应动物的姿态而加强效果。在1950年代(更后期),常玉则开始在画面中央摆上树木,截断枝干的树,赋予一种知觉的相似性。其间依旧存在着对话,然而,以一条豹的尾巴为例,描绘行动中的动物,视线落在一段旅程,我们很快地察觉,风景各自体现了眼睛自身的潜在旅程。”(Jonathan Hay,‘Sanyus Animals,“Sanyu,Language of theBody”,ARAA and Skira editore,Paris,2004,pp.98-99)

这一条“豹尾”,也许是常玉一生的隐喻之舵:鸟过留影,豹死留皮。他留下了作品,但画家似乎没有存在过一样。

常玉不再是豹,而是豹之上的旷野与蓝空。豹子与蓝空,一起构成了他的日趋弥散的诗性。天地与豹子是互为保管的。甚至可以说,因为豹子的仰躺,白云苍狗的交替慢了下来。

置身极广阔的空间,俯瞰极为渺小而孤独之豹,衬托出一种寂然孤单的情绪与张力。他的时空观我以为接近了钱钟书命名的“农山心境”:孔子携子路、子贡、颜渊东上农山,“喟然叹曰:‘登高望下,使人心悲!”不似先秦记孔子登临观感,《孟子·尽心》所载“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的豪迈,只含杜甫《望岳》“一览众山小”那薄薄的一层意思。又加补陈子昂《登幽州台歌》“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等意境,那个被惆怅、孤独灌醉的游子,根本不想归去,他渴望的,也许就是在此时空里溶解……

海子与豹

豹是被诗人海子赋予重荷的圣动物。他附加得太多,豹子成了行军的鸵鸟。豹子在打开身体如绝对尺度丈量大地时,在力的最高巅,豹子眼角的余光看到了故乡。豹像口袋一样落下来。短诗《八月尾》很是奇妙——

即使我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

我也看见了红豹子、绿豹子

当流水淙淙

八月的泉水

穿越了山冈

月亮是红豹子

树林是绿豹子

少女是你们俩

生下的花豹子

即使我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

少女,树林中

你也藏不住了

八月的尾,树林绿,月亮红

不久我将看到树叶落了

栗树底下

脊背上挂着鹌鹑的人

少女,无论如何

粗枝大叶的人

看见你啦

这首写于1986年8月20日夜的神来之笔,评论者据此推衍,认为“海子是温和的,但他也有愤怒的时候,而且愤怒起来像一只豹子”,是“扑向太阳之豹”,看起来很美,其实,即使“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也应该知道,狮子、虎是要泼天愤怒的;但豹子从不起性,它顶多有点脾气,没有愤怒,因为愤怒是神带走梦境离开天灵之后的反应。豹子唯有狂奔、劳动之后的喘息与忧伤,豹用尾巴勾销了太阳。豹子回到黑夜的速度要快于它奔向希望的速度。在这首诗里,海子把内心谜一般的美赋形于自然,这就像法国画家亨利-卢梭画布上浓郁的色块。因为搞不清楚每一个梦与每一层梦的筑居关系,他必须逐一在光照下予以编码。美,因为必须依靠身体,所以美是一匹花豹。最妙之处恰在于“脊背上挂着鹌鹑的人少女”的再次定格,让我想起《以赛亚书》第十一章第1—6节描述的神国降临的全地和睦之静美:“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

所以,海子在晚期会大写意地写出“在豹子跑过的路上,豹子的灵魂蜂拥而至”。速度快过了灵魂,一如交媾,就是他对“临床写照”的想象。是想象而已。

大教堂饲养的豹子悲痛饲养的豹子

领着一位老人一位少女

在野外交配,生下圣人

的豹子也生下忧郁诗篇

……

绿色的豹子顺着忧郁的土地一路奔跑

追赶我就像追赶一座漆黑的夜里埋葬尸体的花园

尘土的豹子跳跃的豹子

豹子和斧子

在河上流淌

……

威尔斯·陶尔的豹

《一切破碎,一切成灰》是美国作家威尔斯·陶尔的最新短篇小说集,也是其首部短篇合集,2009年此书刚推出即被《时代周刊》评为年度十大好书。2010年,威尔斯·陶尔入选《纽约客》四十岁以下的二十位新锐作家,并获得纽约公共图书馆“幼狮小说奖”。在一个一切以“后”为时尚的年月,反而坚持传统的文学话语写作,这种反其道而行之的个人言路,就显出陶尔的卓尔不群。其中,我感兴趣的《豹》书写的是的继父与继子的关系。

短篇小说是最为严谨的,有点类似于女人的紧身皮裙——它必须包裹好内核,一旦开衩过高,就成为破败漏气的色情诱惑,或者直接成为“内裤外穿”的山寨赝品;高妙的剪裁技术能让窥视者的眼睛在凸凹有致的推论中喘气,并再次走向欲望的沟谷。但是,这样的感受总让我想起弗吉尼亚·伍尔夫,她不堪忍受精神疾病的长期折磨,于1941年蹈河自溺,终年59岁。她在自杀前留给丈夫的字条上写着一段话:“假如有任何人能拯救我的话,那个人就是你。一切都离我而去,除了你的善良。我再也不能破坏你的生活了。我想象不出会有一对人比我们俩更加幸福。”《奥兰多》是伍尔夫用小说庇护理想与爱情的宫殿。且看小说结尾,谢尔这个沉寂多时的幽灵又回来了:“当风平浪静、秋日树林里斑点相间的树叶飘落到她的脚边时,当豹子一动不动,月儿映在水中,天地之间万籁俱寂之时,他来了。”

陶尔周游美国,做过资料员、仓库工等各种工作,他熟悉底层与民情。《豹》很短,仅有4442个单词,忧伤、诗意、干净。作家刻意使用了第二人称叙述:一个快到12岁生日的少年,制造借口不去上学,他必须采用一系列的伪装术让母亲、继父相信自己。他的伪装获得了一半的成功,继父让他外出去取邮件,以便呼吸新鲜空气。他被迫做了,他故意倒在回家的路上,想心事,想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注意到一张关于这一带有豹子出没的提示传单,传单上的豹子“看起来骨瘦如柴,使人生怜悯之心,但是你的心开始颤抖起来,因为你知道它可能就在那儿,正在你家附近的荒芜的松树废物堆里,它那有污点的爪子轻轻地踩进树根或松树枝,以及古老的珍藏品和药瓶。伴随着豹子出没那儿,树林现在看起来就要出名了。”小孩甚至渴望纸上的豹子就活在家附近,将制造噪音的继父叼走……

继父幻想自己就是“社会主义拓荒者”,其实就是一个干瘦的普通农夫,谈不上恶,也谈不上善,他一直被小孩拒绝于亲情的门槛之外。豹子,恰是小孩亲生父亲的精神镜像,一个无力反抗继父的孩子,只能渴望父性强力的统治力来恢复一个家庭的秩序。豹子成为了小孩的图腾。他躺在路上继续幻想这一切,他被路过的警察送回了家。在小孩自己导演的装病演出的结尾,“待在原处,然后,在晾衣绳后面的树下,你听到树荫深处的窸窸窣窣。你的呼吸也随之变得急促,你闭上眼睛,想象着豹子,它在草坪上跳跃,它的头也随之上下摆动。”在现实与白日梦交相辉映的时光里,豹的斑纹撒满了窗外丛林,那是他的大光,成为了小孩急于长大的理由。

豹 梅

一根尖刺扎进了豹掌,雪就停了。豹子像老年的博尔赫斯那样举起了勺子,窗外的树枝上开满梅花。

美国诗人W·S·默温在《冰河上的脚印》里写道:

……

我的双手像盲人

在熔蜡上移动

终于,一个接着一个

他们走进自己的季节

我的骨骼面面相对,试图想起

一个问题

豹 人

南美玛雅贵族都希望自己具有奇特的异相,有人把头骨压扁,模仿美洲豹,还有人把头骨压长,模仿玉米穗。鼻子也是整形的对象,玛雅贵族喜欢在鼻梁骨里垫东西,这就是帕伦克出土的那座所谓“宇航员”石雕中的“额鼻人”的来源。

狮子座英语叫Leo,mountainlion就是美洲狮,大家从体育用品里更熟悉它另外一个名字,就是puma,有时也作cougar;leopard这个词就是美洲豹,来自于“pard”表示“豹”这种猫科动物的统称,所以leopard的意思是“像狮子一样凶猛的豹子”。而美洲豹的原名是jaguar,意思是“一击杀死他物的猛兽”。印第安人的神话里于是有“豹人”横空出世。印第安统治者相信,与美洲豹具有血缘沟通是他们能获得美洲豹的威力与智慧,使他们的势力范围远达美洲豹才能畅行的蛮荒之地。这与中国远古的西王母具有豹尾、虎齿、善啸的统御技术一样,但中土的独裁者更多地渴望真龙附体。为渲染秉权者是人豹合体,印第安视域中出现众多豹人。这样,肩上生出美洲豹头颅的秉权者(注意,不是肩负豹头)就表现了一种具体的豹人概念。人与豹浑然一体,豹子置换了王者皮囊下的筋与骨、血与气。我们在秘鲁诗人巴列霍等人的诗歌里一再目睹豹人飘忽的踪迹。可是,孤独、单一、谨慎的豹是绝对不可能与觊觎者合作的。这样,豹人、人豹、豹女等系列隐喻既伪装了主体,也模糊了客体(在这两者中,谁是主体还很难说),这就像一个来自绝望地界的糖衣炮弹,人功利主义地剥走了华丽,却把内核弃之不理。

根据来自与低地玛雅人相距不远的居住在危地马拉高地的克曲人的书面材料,可以推测玛雅人也有类似的观念。在克曲神话《波波尔·伏》书中,讲述到了受考验的人必须在关有危险的野兽或其他自然力的房子当中呆上一整夜,然后第二天向冥界的神灵展现仍然完好的自己。以下是此书中的一段内容:

现在他们走进了豹房。这里关满了豹子。“别吃我们!这里有给你们的东西。”两个年轻人对豹子们说。就把野兽的骨头扔给了它们。豹子们跑过去吃那骨头。“他们完蛋了。豹子们吃了他们的心,如今正咔嚓咔嚓地嚼着他们的骨头。”黑夜的守卫者报告说,于是大家都感到很高兴。可是两个年轻人却并没有死。他们新鲜而活泼地从豹房里走了出来。

“这都是谁呀?他们打哪里来?”Xibalbaner(冥界的主宰)问道。(引自白瑞斯《古代玛雅人的丧葬仪礼与死亡观念》,刊于《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年第1期)

令人恐惧的事物并不是来自虚无,恐惧是超级现实主义的。战胜恐惧的唯一办法,不是媒体鼓噪的“迎着困难上”、“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是让恐惧像空气一样透过你的体内体外,与恐惧“打成一片”。这两个大难不死的年轻人,经受“死亡之国”的考验,其实也经受了一种美洲豹大无畏加冕,他们已经是豹人了。

豹尾从风直

“尾”在汉语中的本义是尾巴。“尾”作动词,指动物交配、人类交欢野媾行为,另外“尾”也是一种天象或星宿,即东方天区苍龙星座的尾宿。《史记·天官书》记载,“尾为九子”,说明尾宿象征多子。所以在先秦文献中,人长出傲岸的尾巴,自然是异人、伟人之兆。九尾狐是阴阳双面体,既是美女的象征又是男子生殖器的象征,并且还得到社会的崇信;对于男人而言,“九尾”乃是大鸡巴也。虽然有“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王鞭”之语境,豹尾的闪电却是上帝之鞭。

《山海经》里几处提到西王母“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我以为,“王母,太阴之精,天帝之女也”才是关键,至阴之物,配以鞭子一般的豹尾,符合极阴生阳之理。九尾狐不过是西王母身边的“配神”——这在汉画像石里可以得到印证——深刻体现了一个社会结构的常态:无论多么汹涌的情欲,必须臣服于权力。尽管打扮庄重的西王母看上去有点巴洛克,她的“女鞭”未免过于招摇,挥动不便,有点尾大不掉的意思。

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尾”的定义是:“尾,微也。从到毛在尸后。古人或饰系尾,西南夷亦然。”意思是说,尾巴是远古之人身后的“倒毛”。什么叫倒毛呢?就是远古之人用捕获的动物尾巴来装饰自己,披挂在身后,巨灵附体,人假虎威或者豹威。人类的前身是猿猴,是有尾巴的,这不但是向祖先致敬之举,还应该是一种力量和权力的象征。当然有学者指出,“尾”应该是商代第二十一个帝王——小辛一朝创造使用的。所以甲骨文的“尾”字应该比《说文》更有史料价值,也更加可信。甲骨文告诉人们,尾字产生于商人的尾饰而非动物的尾巴。

豹子无心竖起的旗杆,在历史的红尘里收获了如下一些意义:其一,豹的尾巴;其二,古代将帅旌旗上的饰物,或悬以豹尾,或在旗上画豹文;其三,天子属车上的饰物,悬于最后一车,后亦用于天子仪仗;其四,借指天子属车,即豹尾车;其五,旧时阴阳五行家谓旌旗之象;其六,比喻乐曲、诗文坚劲有力的结尾部分。

唐朝诗人权德舆有“豹尾从风直,鸾旗映日翻”之句,暗示豹尾旗举而坚挺之势,壮哉。尽管“豹尾”一词源于元朝乔梦符提出的“凤头、猪肚、豹尾”之说,基本上是对拥有权力、美貌以及跌宕情欲的西王母的写作学转喻,可惜我们在汉语里看到的基本上是阮小二。伟人不断发布“揪住尾巴”的指示,因为抓不住,所以只好虚构。就像前面所言,用罗织之物强行凑上去!这样的揭批文章,笔杆子一如豹尾,均在进步的幻觉中云雨了。

值得一说的是,狮、虎、豹、豹猫、猫等生活在水边的猫科动物,为适应生存,无师自通一种钓鱼技术:用尾巴钓鱼。它们把尾巴伸进水里,靠那特有的腥臊味引鱼儿上“钩”,然后尾巴一翘把鱼儿甩上岸。从这个意义说,西王母持获钓鱼宝物,用以自炫,也是劳动人民。

海明威与豹

格特鲁德·斯泰因在《美国地理史:或人类本性与人类心智的关系》里说:“当皑皑白雪被人注视时总是令人着迷的。但这比不上树或裸露的树在它上方投下阴影时更令人着迷。”这毕竟是典型的“沙龙作家”之论,而在丈量大地的行者看来,寂静之巅的雪,还有一团凝聚的精气——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长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

…………

这是海明威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的开头。“豹子”只出现在整篇小说的“题记”,以后就消匿了,无迹可求,甚至连乞力马扎罗山顶巅的互为因果的积雪,也都似乎被作家彻底“忘怀”了。

我们需要澄清,那头放置在乞力马扎罗山顶巅的豹子,并不是雪豹,连非洲豹也不是,因为非洲豹根本不可能插翅飞纵于雪线之上。但这些眼前之物,对于狩猎行家海明威来说,显然都不是问题,比如的确有一头受伤的豹子不顾一切要跃上顶巅,渴望进入星群,它最后倒毙于山踝,那么成熟的小说家就具备将它挪移到山巅的笔力。因为,那里的确有一头风干的豹子,1926年首次被当地的传教士理查德·鲁易施博士发现并记录。然后,风干的豹子一直等待着一个慧心者的到来——那似乎就是豹子向死而生的命。

《海明威传》里详细描述了海明威夫妇的首次非洲之行。

1933年11日,海明威夫妇离开法国马赛,参与一支狩猎队伍,浩浩荡荡去非洲狩猎,嗜血的暴力释放恰是那个年代文明绅士的一大快乐。这次行动被称为“东非远征”,海明威聘请了两位经验丰富的白人猎手当指导,另外还邀请了几位本地人充任助猎者和向导。就在绅士们选择露营地时分,他们碰到了大平原的兽群壮观的迁徙场面,铺天盖地的乌云裹挟着闷雷,让草原颤抖。见多识广的海明威瞪大了双眼,他很难想象在东非高原上竟有如此壮观的生命之景。最初两个星期他们发现48头狮子并打死4头,还捕获了好几种羚羊、2头大豹子和非洲猎豹。海明威本人也打死了35只鬣狗。他在《乞力马扎罗的雪》里,记载了白日大鹰、黑夜鬣狗的隐喻。

陪猎者穆柯拉告诉海明威大人:“狮子是不扑人的,跟豹子不一样。”他把自己胳膊上的伤痕指给海明威看:“受伤的豹子总是要反扑的,它是兽类中最危险的一种。”

这吊起了海明威的胃口,他渴望与一头魔鬼一般的豹子接触。脏兮兮的鬣狗和羚羊容易打到,这已经不能激发一个硬汉的雄心。

穆柯拉解释说,用诱饵引诱豹子是专门技术,豹子喜欢的食物是羚羊或狒狒。引诱豹子,要将这些动物的尸体挂在树上,让豹子路过时闻得到腐肉飘散的气味,但是挂的位置又不能让天上盘旋的金雕发现,否则不等招来豹子,诱饵就会被捷足先登。而且最困难的是,在这周围,人的气味必须完全加以掩盖。

这是一项远比写作更复杂、更精细的作伪技术,海明威兴致勃勃。在当地人的协助之下,海明威沿一条小溪挂了一排死瞪羚,它们像失去发条的钟摆,在风中若有若无地晃动。第三天破晓时分,海明威和穆柯拉出来检查他们的诱饵,发现一只体型修长的豹子懒洋洋地趴在树上,旁边挂着它吃得剩下半只的死瞪羚。

海明威慢慢地向前逼近。那豹子闻到了人的气味,也许是听见了树叶在脚下的碎裂声,只见它的尾巴紧张地抽搐起来,像一根投枪般紧张。豹子橙黄色眼睛狠狠盯住了这位把枪举到肩旁的白人猎手。这让我想起格特鲁德·斯泰因在《软纽扣》里的一句话:“一个白猎手几乎发疯了。”是的,发疯的不是豹子,而是过于激动的猎手。海明威屏住呼吸举枪瞄准,手指已扣在扳机上。

“海明威先生”,陪猎者穆柯拉小声说:“不要开枪!它太小,你跟我走吧。以后我们会发现大豹子的,大猎人要打大豹子……”

“真是个怪人!”回到营地以后,海明威对妻子波林说:“那个讨厌的怪人不肯让我开枪。那明明是我们看到过的最大的一只豹子。你记得我以前打死的那头狮子吗?哼,这回在树上吃瞪羚的豹子要比那个大三倍,可是那个怪人穆柯拉不肯让我开枪!”

海明威发誓,一定要打死一头大豹子,这才稍稍能够满足一己雄心。

一天黎明,他们在野林里穿行,穆柯拉突然在布满落叶与粪便的地面蹲身打量。他用当地的语言同另外几个伙计激动地交流,然后奔到海明威面前,说他发现了一头豹子的踪迹。他伸开双手比划着,那豹子的足迹碗口大:“海明威先生,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豹子!它就在这一带。”

海明威立即开始去准备钓饵。他打死了一匹斑马和一只瞪羚,伙计们把这两个动物挂在大约相距一英里的两棵树上。沿小河再往前走,穆柯拉又打死了一个壮硕的狒狒,把它挂在这道峡谷中一条缝隙旁边的一棵树上,因为那只豹子显然要经过这条缝隙去喝水的。然后他们悄悄地撤退了,没有打枪,没有遗留任何物件,没有留下任何会散出人味儿的痕迹,甚至都没有在沿途大小便。

第二天早晨,狩猎队里的伙计还在做梦,海明威已经起身,他用拳击家的拳头把他们一个个擂醒,发动汽车,沿河向悬挂诱饵的地方驶去。那只大豹子的脚印在潮湿的地上一清二楚,显示它正是朝挂有斑马的方向走过去了。他们立马沿它的踪迹向前追踪。

还有一段距离到达死斑马的地方,海明威用双筒望远镜观察,发现诱饵的左腿已被吃掉,剩下的部分已经被移吊在树上更高的地方,放置的角度也改变了。

海明威和两个伙计下了汽车,轻轻走到前一天草草搭起的隐蔽处的后面。如果原来的估计没错的话,那只豹子此时应在旁边看守着它的美餐。

海明威向前爬了几英尺,到了那棵大树附近,跪着身子,以便从树叉中间看过去。海明威透过深深的野草,看见了那只豹子机警的耳朵,它就站在挂有诱饵的那棵树底下,毫无疑问,它已经发觉危险逼近了。

海明威打开保险栓,仍以跪着的姿势尽量挺直了身子。“我要打中它的胸口,”他悄悄地说,并把瞄准器的十字标线对准他认为是豹子胸口的地方,然后他扣动了扳机。实际上,海明威不知道该往那儿打,打豹子要打咽喉,海明威把豹子的尾部错看成胸部了。

枪声响彻了森林,那头豹子却不见了。狩猎队的伙伴一齐跑过来问:“打中了吗?”如果豹子受了伤,那它就会发怒了。死神在这片森林里游荡,整个狩猎队处境危险……

他们久久地埋伏在那里,蚊虫在咬他们,大黑蚂蚁用剪刀一般的夹子一直在夹他们,而且还酷热难当。

他们发现在十尺以外的地方地下有一滩血,还掉有一小块豹子的肩胛骨。有人把那小块骨头拾起递给海明威,他接过后立即放在口里稀里哗啦咀嚼起来,他可能打算模仿一番豹的进食,用豹子的骨头。那只受伤的豹子躲在一处浓密的荆棘丛里,它目睹自己的骨头被白猎手吞噬。

忽然,森林里笼罩了一种紧张的气氛。鬣狗全都溜走了,一只狒狒在叫唤,鸟儿悄然无声,那只豹子又来了。海明威跪倒下来,托稳猎枪。那豹子十分机警,两只耳朵紧张地抽搐。它走到树旁,朝诱饵看了一眼。

海明威能够清楚地看见它的胸口,便立即瞄准开了枪。只见那豹子一头栽倒在地,像触电的兔子那样乱踢乱弹。它缓过气来又恢复了元气,站起身来,跃入深深的草丛里。

很快,大家看见那豹子在草丛另一边的树林里歪歪扭扭地向前走动,不一会,它就像上了钩的一条鱼似的,突然可怕地扭动了一下,然后停住脚步,一头栽倒在地上。狩猎队的伙伴们欢呼起来,他们把海明威抬起来扛在肩膀上,那只仍然温热的死豹子则被装进了狩猎队的汽车。

“它跳了十分钟的死亡舞蹈以后死了。”这头豹子有8英尺长,头骨也有12英寸……

晚上他和猎手都围坐在篝火堆边,他和那位在《非洲的青山》中被称之为“老伯”的猎手——他有着慈父般的容貌——一起喝威士忌庆祝当天的斩获。在珀西瓦尔告诉海明威的许多乞力马扎罗山的传奇里,谈到了一名叫罗伊施的登山者。1926年秋天,罗伊施在攀越乞力马扎罗山西坡途中,在顶峰附近发现一只已被冻僵而变得干枯的豹子尸体。海明威觉得这个无法解释的传说充满了异常的诗意:“什么?有豹子的干尸?”他不断催促珀西瓦尔讲述有关这头奇妙的豹子的详情,海明威还显得兴致勃勃,总想说服珀西瓦尔评判他以前的客户们是否勇敢。作为交换,他对自己的朋友们也作了如下评论,“菲茨杰拉德是一个“颇有魅力的胆小鬼”,另一个朋友多斯·帕索斯可真是“他妈的勇猛如野牛”……

具体地说,海明威先是将豹子用来象征主人翁哈利理想中的自我精神造像,是一根尖锐的刺划破了哈利的膝盖,最终使他感染上足以致命的疽病。接着哈利病情加重,他感觉到豹——在整个叙述中作为死神的形象,开始一步一步无声逼近。读者被告知,这么一个传奇里,暗含豹与死神的关系。但豹子在峰巅僵卧、倒毙、精神飞升而去的事实(或者是愿望),告诉他“死在试图寻求达到巅峰,获得不朽与永生的过程中”这一苦难历程。

海明威借豹子来隐喻主人公哈里逐渐觉醒的自我。豹子“虽死犹生”,接着的问题就是:哈里能否“向死而生”?

但是一个人为何要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极限之地去寻找死亡?一如豹子登上绝路。比起主人翁哈利来说,在我心里挥之不去的还是那头僵硬的豹,那肯定不是一头寻觅食物的豹子,它的追求一定和其它所有的豹子不同。它在等待降下的那道大光吗?

乞力马扎罗山的西高峰名叫“鄂阿奇-鄂阿伊”,意即“上帝的庙殿”。我们看看海明威是怎么解释的:“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其实,他也没有做出解释。这就是他的迷人之处。在我看来,小说家把自己的灵台搬到了非洲第一高峰上,灵台与“上帝的庙殿”比邻而居,四目相望,那么在此出没的动物,必定得具有君临万物的气概。豹是一个突袭作家灵念的动词,成为了人类探索、追求不息、死在路上的精神造像。它出现,他看见,他说出,仿佛一朵突然的雪莲要吐露天庭的秘密,如此而已。

张华《博物志》指出:“豹死守窟”。海明威无心插柳,在非洲的神山之巅,完成了汉语关于“豹死首山”的“不忘本”描述。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修辞之豹不再是“首山”,而是成为“首巅,直插云天”。更进一步,明白“激情的峰巅是柔情”的话,就自然会悟出——真正明白天道的人,其生命的巅峰是平静地朝向死亡。以至于后来,他终于把那支杀害豹子的猎枪枪管,伸进了自己的口腔……浑圆的枪管,与张开的大嘴,都是一个虚无的零。扣动扳机那一刻,我估计他不会想起那头风干的豹子,但一定会想起自己咀嚼过的那头豹子的肩胛骨。

巴尔扎克与豹叙事

1832年,巴尔扎克完成了短篇小说《沙漠里的爱情》,情节奇丽,细节金钩铁划,展现出大师超乎寻常的结构、布局能力。这就是说,故事由老巴写出来,供他的女友阅读,而这个故事的本事是一个老兵告诉他的。作为“军旅生活场景”的组成部分,《沙漠里的爱情》在《人间喜剧》里异峰突起,让人难以忘怀。

法国攻打埃及战争中,一个来自法国普罗旺斯的士兵,才22岁,从莫格拉班人的俘虏营地逃离,来到靠近沙漠的一个山洞里,奄奄一息,待他醒来时发现一只野兽躺在他的身边,那是一头嘴上还沾着血迹的豹子。是花豹,雌性。现在我们可以认定那就是猎豹,因为古埃及常饲养猎豹来当作宠物,而且豹属当中只有猎豹才不会轻易伤人。看来,上帝赋予它超常的速度,它就一定有一个明显的凹陷,猎豹具有狗的纯善。

花豹安静,对士兵并无恶意。这个濒死之人原准备用匕首杀死它,随后又改变了主意,他像抚摸宠物那样抚摸雌豹。他不仅同花豹友好相处,而且建立了感情,一同游戏玩耍。但士兵还是怕豹子的野性,他趁豹子睡熟之际逃跑了(这绝对不可想象,豹的机敏是一流的),但走不多远,豹子赶上来,这时他已陷入恐怖的流沙中,豹子咬住他的衣领,把他拖了出来。“花豹的身躯真是充满了美感和青春!简直像个女人那么标致。金黄色的皮袍的精致色调配合着大腿上没有光泽的白色。大量阳光的照射,使这活跃的金色和赤褐色的斑点闪耀发光,产生难以形容的魅力。普罗旺斯人同花豹意味深长地互相望了一眼,娇媚的小姐感觉她的朋友用指甲搔她的脑壳时,竟打了一个冷战,她的眼睛像雷电似的发出一下闪光,然后紧紧闭上……”在小说最后,某天豹子轻轻咬他的大腿,那不过是一种猫科动物特有的亲昵举动,士兵以为豹子要吃他,惊恐之下就用匕首刺进了花豹的脖子,花豹挣扎,它翻滚起来,大吼一声,一面痛苦挣扎一面毫无恼怒地看着士兵,直至死亡。在那双散发着热恋的瞳仁里,飘然离去,便成永恒。文中主人公在讲到这段经历时,讲到了问题的核心:沙漠太美了。他说:“在沙漠里,是一切皆有,一切皆无。”当听者请他解释一下时,他回答说:“就是只有上帝,没有人。”的确是这样,他在社会与战场感受不到的东西,在荒芜的沙漠里突然感受到了,可是他又消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上帝在沙漠里的布局,在于凸显人性与兽性的较量。最后,仅仅是人身上的兽性,战胜了动物身上的人性吗?我对这种二元对立的词语已经非常反感,这是人类帝国主义与大自然对峙。人类的爱情本是造物主上帝对人类的恩典,所以教义教导众人要像妻子热爱丈夫那样热爱上帝。那头豹子,其实就是上帝的幻形。卡夫卡说:“恶认识善,可是善不认识恶”,“只有恶才有自我认识”。巴尔扎克也许还想告诉他心目中的“第一位读者”的是:善良注定是牺牲,善良粉身碎骨,成为了恶的印泥。

小说的弦外之音是有的:巴尔扎克生命中有许许多多的女人,早期最重要的是德·贝尔尼伯爵夫人(?MadameBerny)。1822年,巴尔扎克22岁,贝尔尼伯爵夫人已经是45岁,比巴尔扎克的母亲还大1岁,而且已生育9个孩子。注意,这时的巴尔扎克的年龄,与那位普罗旺斯的士兵一致。夫人需要一个家庭教师来辅导孩子们,巴尔扎克老师就自然而然出现了。经疯狂追求,1822年8月的一个皓月当空之夜,巴尔扎克偷偷地穿过贝尔尼夫人故意虚掩的花园角门与伦理虚线,上演了《红与黑》的现实版,从此开始了长达10年之久的姐弟或母子恋。

关于巴尔扎克充满欲望与隐喻的豹叙事,兰佩杜萨在短篇小说《莉海娅》里,续接了一个他想念中的奇妙“豹尾”。美人鱼莉海娅是希腊主掌诗歌和雄辩的卡里奥佩之女,女神从海中现身于希腊学者拉·丘拉的房中,共度三周云雨。美人鱼回到大海,几十年后,功成名就的学者忍受不了寂寞和思念,投海自杀,与莉海娅相会。那一晚,学者说:“你想想巴尔扎克在《沙漠里的爱情》里不敢刻画的那些内容吧。从她的不朽躯体中,我汲取了强大的生命力,我亏损的元气立即得到补偿,甚至还有所增加……”小说里充满了欲望与回忆的海腥味,这一叙事很接近中土“聊斋”式的爱情模板。美人鱼莉海娅与巴尔扎克的女豹一样,一个湿润一个火热,是人类一切丑性的对立面。只可惜,普罗旺斯士兵举起的是匕首,不是性器啊。

豹鸣与杜鹃

从语言统计学着眼,汉语的杜鹃有多达四十几种别称,堪称鸟名之最。但是,杜鹃为何叫“谢豹”?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三记载说:“吴人谓杜宇为谢豹。杜宇初啼时,渔人得虾曰‘谢豹虾;市中卖笋曰‘谢豹笋。唐顾况〈送张卫尉〉诗曰:‘绿树村中谢豹啼。若非吴人,殆不知‘谢豹为何物也。”其实,我们至今也不明白“吴人”称呼“谢豹”的本义。

第一,“谢豹”是杜鹃的叫声,这是“自鸣”——自己呼唤自己,犹如鸡、鸭名字的由来。在《山海经·北山经》里提到的长相如豹的“孟极”,也会发出“自呼”名字的叫声。

第二,元代伊士珍《琅嬛记》卷上引《成都旧事》云:“昔人有饮於锦城谢氏,其女窥而悦之。其人闻子规啼,心动,即谢去,女恨甚。后闻子规啼,则怔忡若豹鸣。使侍女以竹枝驱之,曰:‘豹,汝尚敢至此啼乎?故名‘子规为‘谢豹。”?

这就等于讲得很清楚了:曾有一位书生到锦城(成都)谢家作客,谢家闺女偷偷观察书生,一悟即菩提,便喜欢上了。没料到书生因听到窗外子规鸟声声催归的呼唤,便立即向谢家告辞而匆忙返乡。情何以堪?谢家女万分遗憾。后来她再听到子规鸟啼叫,就如听到山中野豹的鸣叫声一般,心神不宁,便叫侍女用竹枝去驱扰,侍女还骂道:“你这只声如野豹、让人听了心神不宁的杜鹃啊,上一次已破坏了我家小姐的美好良缘,怎敢再到这儿来啼叫?”因为受到这一则传说的影响,后来成都人开始以“谢豹”之名来称杜鹃。?这一记载不但展示了蜀女的耿直,而且清楚模拟了豹的叫声:没有长啸,没有壮怀激烈,而是具有嘤咛而悠长的哀伤。

最终,像豹子一样活着!

诗人艾米莉·狄金森在1862年写了300多首诗,平均每天一首,如此密集,简直有点像才华大跃进的“密植”。从一首诗到另一首诗,就像豹子的肩胛骨、向空气里送出一个又一个的怪包,跌宕而去,构成了诗的年轮。奇怪的是,静若兔子的诗人,确有处子的敏锐与惊悸。我用这个反向比喻,自然是为了吻合她的反诗之观。

她一再在舌尖的坡地卷起豹子的尘埃。诗140(228)里,死亡具有惊心动魄的美:太阳“燃烧时闪金,熄灭时泛紫/像一群豹子跃向天宇/然后在老地平线的脚底/伏着她的花脸死去……”但是,她一首不大为人注意的诗歌492(276)却是触目惊心的:

文明—唾弃—豹子!

豹子是否—勇猛?

沙漠—从不责难她的缎子—

埃塞俄比亚—不责难她的黄金—

黄褐色—不责难她的习俗—

她胸有成竹—

给她暗褐的袍子—加上斑点—

这就是豹子的天性—先生—

难道说—看守人—该蹙额不满?

可惜—豹子—扔下她的亚洲—

棕榈的—记忆—

麻醉剂—窒息不了—

香膏—也无法遏制—

这样的厉声抗议在她的轻声呢喃里很是罕见。豹子,来自亚洲、非洲的豹子,以及来自亚洲、非洲的人种,那种黄色、褐色的皮肤,俨然与豹子构成了隐喻。她在西方文明的视域里却“未受点化”,人类文明的“看守人”为此蹙额不满。为此,狄金森抗议这样的文明!

狄金森的诗中不乏性欲旺盛的雄性形象,豹子俨然是这一隐秘情结的火中之花,CamillePaglia就说狄金森是“女萨德”,。至于这首诗歌是否表达了她并对来自亚洲的劳工的深切同情?我的确不知道。但是豹子离开了它的故土,离开了赋予它黄金和缎子的语境,“麻醉剂—窒息不了—”豹子的思乡之痛。莫非豹子只能脱掉自己的皮毛,彻底在白垩一般的环境里失名、失色,才配获得生存之权?也许,获得就是为了失去,奔向自由比固有的奴役更荒谬,死亡比活着更有尊严和芳香……如同狄金森在另外一首诗里所言:“与你一起,忍受饥渴/与你一起,住进罗望子树林/最终,像豹子一样活着!”

豹,像豹子一样活着!?

问题是,豹要活着,就必须丢掉自己的斑纹。

在亨利·米肖零度书写中散落的美洲豹牙齿

《厄瓜多尔》是诗人亨利·米肖穿越厄瓜多尔群山并在一年后到达亚马逊河出口处的旅行日记。时年诗人还不到30岁,身体孱弱,还有心脏病,尽管叙述风格并未稳定,但在这部作品中已经出现了米肖著名的“内在世界”以及对这一世界的探索。他在丛林里与蜘蛛、大树、藤萝、绝美之鸟亲密接触,其中自然有美洲豹。《午夜》的全文是——

有牲畜在叫,好像靠近农场。夜色很亮。突然有两声枪响。一会儿以后,一名男子靠近。他刚刚打死了一只老虎(他们这里这样称呼豹子)。他的儿子留在了那里,在割肉。至于他嘛,他带来了动物的牙齿,以证明他所说不虚。老虎的下颚被打碎了,他只需要捡起掉下的牙齿就可以了。就是这样。(《厄瓜多尔》,董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6月1版,238页)

“事情总是这样”,类似的语式一再从《厄瓜多尔》当中冒起,并不突兀,反而像丛林的花朵与眼睛。米肖使用的是概述性陈述,没有细节,没有描述,我们既看不到猎人父子,也看不见美洲豹,一丝一毫都没有刻画。但唯有两道声音他是标明了的,在农场附近觊觎的豹子发现了人,进而发出低吼,猎枪的咆哮结束了一场对峙。米肖这一时期的写作,我不喜欢。

张华《博物志》云:“有兽缘木,文似豹,名虎仆,毛可以取为笔。岭外尤少兔,人多以杂雉毛作笔亦妙,故岭外人书札多体弱,然其笔亦利。”尽管从名词构成来看,虎仆与虎伥类似,但虎仆却是有来历的。明朝李日华《六研斋二笔》云:“皇甫松赋:‘书抽虎仆。虎仆者,小兽,状似狸,善缘树,皮毛斑蔚如豹。取其尾毳缚笔,最健。即九节狸也。”

米肖后来认真学习过中国书法,柔韧的毛笔传达的筋骨之力显然与他的气质具有亲和力,他未必知道,毛笔里还有一种“豹狼毫”——狼毫中加入豹毛制成,如果他知道了,我猜他渴望抚摸的一定不是豹的牙齿。他没有迷乱于厄瓜多尔繁多的物质世界中,他会描写一只斧头下的鬼面蜘蛛如何死去,一根缠死巨树的藤,一条拒绝咬人的蛇等等。“这些物质却并不因为承载过快乐的记忆而变得温暖和美好,也并不应为承载过悲伤的记忆而变得令人痛苦和忧伤。”米肖的情感都被这种零度书写滤去(并未达到后来罗兰·巴特所提炼的“零度写作”阈值),物质随叙事者的暧昧面目而变得中立,似乎获得了一种骑墙主义的中性。但是,在这个夸夸其谈的猎人面前,那些美洲豹的牙齿,似乎只能证明一种毫无必要的杀戮,以及人性的凶残。一旦书写的“事物总是这样”:“像落下一滴眼泪并以此清洗的眼睛”……

奇妙的是,对米肖惺惺相惜的诗人热拉尔·马瑟,倒是在多篇文章里提及他不同寻常的文本与诡谲臆想,比如这一句“身上流淌着王家血脉的公主,一声不吭地弯腰擦地。”热拉尔·马瑟读后,许之为“如巨树的荫翳隐去了周边一切风景。”现在,我试着用这样的“再度印象”,去覆盖我臆想里的那只未现身的豹。

奥威尔笔下的豹子

读书人喜欢讨论乔治·奥威尔的《射象》,却不知道他笔下豹子的恶劣境况。

奥威尔自幼喜欢动物,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四五岁时,他就把自己的一首关于老虎的小诗送给了威廉·布莱克,这个人恰是捍卫动物权利的先驱。奥威尔描述过刺猬、蟾蜍、老鼠、母鸡、小马、驴子、大量的鸟儿以及大象和蛇类,但是他并非仅仅喜爱,他也像当时英国绅士一样,渴望在猎杀动物过程中获得“野兽般”的快意。豹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现在他笔下。

出版于1934年的《缅甸岁月》(BurmeseDays)是奥威尔的第一本小说,它是以作者在缅甸的五年生活为基础写成,人物众多,描写及故事情节颇为可信,几乎是实录,也能看出作者对丑陋面目殖民者及另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深恶痛绝。作品的主人翁弗洛里在一个偏僻的东方前哨是孤立的,他天真地想像自私浅薄的伊丽莎白(她来探望她以叔婶相称的兰克斯蒂恩夫妇),会把他从缅甸的痛苦生活中解救出来。他们的狩猎之行让伊丽莎白认识了他对缅甸的爱,也让他通过打到几只鸽子和一头豹子而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

奥威尔曾和与他同来缅甸的比登在黑夜里携枪,搭乘村民的牛车去猎杀老虎。多年以后比登回忆道:“我们没有看到什么老虎。?我暗想,驾车的人也不会认为我们能遇到。要是我们真能遇到,我想布莱尔先生或奥威尔先生就不会活着回来了。”

为吸引异性眼光,弗洛里在伊丽莎白跟前大肆赞美漂亮的鸽子,并没有妨碍他射杀它们。他甚至鼓励伊丽莎白射杀一头豹子,这只豹子死的时候,“非常可怜,就像一只死去的小猫。”这就像他的《射象》当中,充满悲悯地描绘那头受尽折磨的大象。奥威尔仅仅通过猎杀鸽子和豹子来展示人的兽性吗?在我看来的却如此。在《缅甸岁月》当中,伊丽莎白与弗洛里均是英国人的表率,其嗜血的本能唯有在蛮荒的东方丛林里得到了爆发。其实,嗜血的绅士与性爱,在奥威尔后来的作品里均呈现一种恶心的兽性。

在同一作品里,奥威尔继续描述了豹子,他提到了缅甸人的神秘主义:“?还有他们自己那些所谓的大夫给开的药!像什么新月下采的草药、老虎的胡须、犀牛角、尿液、月经血!人怎么能喝下这种东西,太恶心了!村里的有些年轻人把豹的骨架也都搬走,为的是吃心脏和其他各种器官。他们相信吃这些玩意儿会让自己变得跟豹子一样强壮而迅猛……”文本中有不少类似的语句,都体现出东方人的愚昧,反映东方人的蒙昧。

古茶树上的豹

普鲁斯特利用了一点泼溅在纸张上的茶汁来展开了他的时间河床:那是一个偶然,被茶水浸泡过的小玛德兰娜点心,因为茶味的浸入而酝酿出的滋味,童年重现了。

某天,我泡上一壶普洱老茶树的生茶,我看到金色的“黄片”在壶中游弋,像一只豹跳跃在枝桠之间,又因为彼此的疏离,豹若隐若现。也许,豹并不喜欢自己的肉身,它有点为拥有固步自封的斑纹而后悔,但它无法摆脱自己的气息,最后它被自己说服,豹消匿在众声鼎沸的褐色枝叶间。

梦里,它凭借着一股野生茶的冲力,回到了原来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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