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梅英
摘 要:作为首部消防技术型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执行及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推出给消防系统带来了一场革命,消火栓水泵的控制系统与原规范要求的差异颇多,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启动比原来更可靠、更具操作性,使得各类消防设备调动更加及时,火灾控制更加有效,避免了原有系统信号受干扰、复位困难等问题,针对不同的建筑规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与否,对应消防泵不同的启动、控制方式,作为水泵启动信号的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设置作出更深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消火栓 压力开关 流量开关 控制器
中图分类号:TB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b)-0228-0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和维护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规定,不仅是与《建规》配套的专业性规范,在水源保障、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方式、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参数指标等方面也是统领各类水灭火系统的基础性和通用性規范。对于从事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说,《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该是比较重要的规范,对最基本的消火栓灭火系统来讲,提到新消规的变化莫属消火栓系统的启动方式。
1 原有规范的弊端
原有规范要求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必须在消火栓处设消防启泵按钮,这种情况会出现消防水泵已经启动,但未来得及启动用水枪灭火,会导致整个消防管网在没有投入运行前(无水枪出水灭火)消防水泵已经启动,这必然会造成管网压力剧增,产生严重的超压现象,极有可能引起管网爆裂,火灾时若发生爆裂,整个消火栓系统就会瘫痪,后果不堪设想。由于任何一个消火栓启泵按钮都要启动消防主泵,放一组主线把所有消火栓按钮并在主线上,此方式独立于火灾报警控制器,按钮在误摁下后,必须采用专用工具复位,这样就对火灾后一些大体量的综合体少则成百多则成千的消火栓系统寻找需要复位的按钮带来了困难。
2 新规范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要求
最新消防规范要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可不设消火栓启泵按钮,而只需设报警按钮。第一种联锁控制方式,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的流量开关或水泵出口的低压压力开关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第二种联动控制方式,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联动触发信号,连到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器上,将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发送至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确认按钮的动作后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联动开启消火栓泵信号,消防泵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并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显示,联动控制原理如图1所示。
3 新规范对未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要求
对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考虑消火栓数量相对较少,消火栓处依然设置消火栓泵启泵按钮,现场人员打开消火栓的阀门后按下消火栓按钮,消火栓按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反馈至消火栓按钮上显示,这样为复位带来了便利,控制原理如图2所示。
对于系统的低压压力开关的设定,低压压力开关的初始值就是压力开关的标高和高位消防水箱最高水位标高的高差,高位水箱水位下降,低压压力开关感受的静压降低,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规范给出压力开关可采用电接点压力表、压力传感器,这使得设计更具可操作性。
4 新规范对流量开关、压力开关的设置要求
高位水箱水位下降时,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感受到水的流动,并转换为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流量开关的初始值应该为零,至于流量达到多少就报警,个人认为应在平时管网漏损流量与5L/S之间选择一个合适的值。
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喷淋系统是否需要在水箱出水管处设置流量开关呢?《新消规》第11.0.4条是这样叙述的: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灯开关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泵,从字面上讲应该是不需要,该研究认为因为喷淋系统上在分层或分区域的自动喷淋系统的水平干管上,楼层或分区设置了水流指示器,并且均与消防控制中心按地址编码编入程序。一旦某区或某层的房间发生火情,喷头开始喷水,当系统水通过指示器时,接通指示器内的触点电路,并在控制台上显示出该区(或层)所控制的某处发生火情,并发出报警。同时,自动接通喷淋主泵进行连续供水灭火,故认为不再设置流量开关是有道理的。
5 结语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推出使得各类消防设备调动更加及时,火灾控制更加有效。从消防启动方式上讲系统的控制更人性化,可操作性更强,维护更方便。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设置使得系统的设计、运行与国际上发达国家更接近,避免了误动作,解决了误动作后的复位困难的问题,各种水源水位信号的强制检测使得消防给水的可靠性更高。
参考文献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