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雅梅,韩克庆
(1.北京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44;2.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北京100872)
经济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大约同时产生于德国和法国,法国的代表人物是迪尔凯姆,德国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韦伯。韦伯深受经济学的历史学派和马克思的影响。此外,韦伯经常提及边际效用理论。按照施穆特的说法,韦伯“几乎完全忽略了”正规的经济学理论①Neil J.Smelser and Richard Swedberg,The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on the Economy,in Neil J.Smelser and Richard Swedberg(ed.),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1994,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p.9-10.。
社会行动是韦伯社会学体系中的基本概念。在经济社会学的分析中,韦伯试图把利益驱动的行为与社会行为统一起来。为此,他提出了一个新的囊括一切的经济学概念——“社会经济学”,用以取代“政治经济学”这一说法。韦伯认为,社会经济学作为一门边缘科学,包括几门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理论、经济史和经济社会学。在《经济与社会》和其他一些著作中,韦伯起初只是将“经济社会学”这一社会学分析的新类型,应用于经济学范畴和社会其他范畴(例如政治和宗教)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上。然而,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韦伯也把这一新的社会学视角直接应用于经济现象,并且因此创立了一门更加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社会学②Richard Swedberg,1998,Max Weber and the Idea of Economic Sociology,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p.4-5.。
社会学的基本单元是个人,更为准确地说,是个人的社会行动。正如经济学理论一样,社会学开始于对个体及其个人依附于他的行为的意义的分析(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个人主要被他的利益所驱动,也可以想象为物质的,习惯和感情也常常掺杂在其中。然而,社会学从经济学理论中区分开来的第一位和首要的东西是什么,那就是个人的行动,同时也不得不是“社会的”。换句话说,当经济学理论分析一般经济行动时,社会学只是分析取决于别人行为意义的经济行动。
当代日本社会学家富永健一认为,经济社会学是把经济行为及经济体系分别看作社会行为及社会体系中的一种形态或下属部门。从这种观点出发,使用社会学的概念工具及理论体系,说明经济行为及经济体系的经济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外延的独立分支①[日]富永健一:《经济社会学》,孙日明、杨栋梁译,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页。。
当社会学应用于经济现象时,将行为视为主要是通过物质利益驱动的并决定行为的其他方面。换句话说,韦伯经济社会学中所说的“经济社会行为”这一基本单元,不同于经济学理论分析中的“经济行为”这一基本单元。“经济社会行为”不仅是由物质利益驱动的并直接与效用(utility)有关,而且重视行为的其他方面②Richard Swedberg,1998,Max Weber and the Idea of Economic Sociology,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5.。应用“经济社会行为”这个概念作为经济社会学的基础,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发展了一系列更为复杂的概念,例如开放和封闭的经济关系、经济组织、政治和理性资本主义,等等。他也把其对于经济现象的新的社会学观点应用于分析经济和其他现象的关系,例如与宗教、政治和法律行为。
根据韦伯的说法,有四种主要的社会行动:(1)“传统的”,(2)“感情的”,(3)“价值理性的”,(4)“工具理性的”。价值理性的社会行动典型地被观念上的利益所驱动,就像工具理性的行动典型地被物质利益所驱动一样。另外两种社会行动的类型——感情的和传统的——补充了韦伯的分析并增加了其复杂性:社会行动能够被习惯(传统)和情感所驱动,也被利益所驱动,最经常发生的,也许是被以上三种东西共同驱动。
韦伯由个人(社会)行动开始,一步步增加其复杂性并讨论“社会关系”(两个或者更多相互影响的个人)是行动的一种重复说法(就像“顾客”和“用户”一样),并且是“组织”的不同类型(例如“企业”、“教堂”和“国家”)。韦伯提出的一些概念已经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科学,例如他对于国家和权力的界定。《经济与社会》第一章也包含了一些作为韦伯经济社会学中心的一般概念,特别是“斗争”、“竞争”、“开放”和“封闭的社会关系”,以及“私利决定的统一性”。韦伯强调指出,一种秩序与纯粹的统一性相比,总是较多地由习惯或私利所引起。他把“习俗”定义为一种遇到不赞成的秩序、于是背离预想的行为。韦伯说,这种类型的习俗存在于市场中,它们也在韦伯的“经济伦理”概念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韦伯在《经济与社会》第二章里对“经济行动”做了如下界定:
“一个行动,根据其主观意义,只要它涉及到对效用(utilities)渴望的满足时,就应该叫做‘以经济为取向的’。‘经济行动’是行动者以任何和平方式对于导向经济目的的主要推动力——资源(resources)的控制。在这一取向中,‘理性的经济行动’要求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也就是要用心计划。我们可以将独立的经济行动称之为一个‘经济’,也可以将一个持续的经济行动构成的组织系统称之为一个‘经济机构’”③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63,p.181.。
在经济行动的基础上,韦伯描述了更多的社会经济行动的复杂形式,例如经济关系、经济组织和整个经济系统。韦伯首先分析了两种基本的经济行动:“家庭的”和“赢利的”。家庭的经济行动主要是消费,赢利的经济行动的典型含义是个人为了扩张对新的货物和服务的控制所做的努力。历史上,家庭经济行动的出现早于赢利的经济行动,并且它在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是经济行动的支配类型。从对经济行动的定义出发,韦伯在对家庭的经济行动和赢利的经济行动进行区分时,进一步引入了经济行动的两个类型:首先,经济行动是“理性的”还是“传统的”。这一分析类型既适用于赢利的经济行动,也适用于家庭的经济行动。“部落”代表了家庭经济行动的一种传统形式,现代的家庭经济行动更为理性,特别是它使用预算的话④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63,p.181.(见图1)。
其次,韦伯在对家庭经济行动和赢利经济行动区分时引入了经济行动的第二个分析类型,即“经济的行动”和“经济取向的行动”。在经济行动中,没有使用暴力并且经济目的是主要导向。在经济取向的行动中,或者目标是经济的但使用了暴力,或者目标不是经济的但经济方面的因素被考虑进去。经济社会既研究经济行动也研究经济取向的行动,而经济学只研究前者(见图2)。
图1 经济行动的两个基本类型:家庭的和赢利的
图2 经济行动和经济取向的行动
总的来说,根据韦伯的论述,以下三个要素表现了经济行动的社会学概念的特点:(1)用和平的方式获取控制权和分配权;(2)这种行动可直接为效用提供机会(不管是欲望的满足还是赢利);(3)这种行动以别人的行为为取向①Richard Swedberg,1998,Max Weber and the Idea of Economic Sociology,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p.30-33.。
在韦伯的作品中,很少使用“制度”和“经济制度”这一术语。虽然韦伯在《经济与社会》里没有使用“制度”(或“经济制度”)一类的名词作为他的正式概念体系的一部分,但是他的分析却是始于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的和经济的行动;并且进一步发展出一些更为复杂的形式,这些形式实际上都可以被称为“制度”。
在“占用”和“封闭的社会关系”的概念基础上,韦伯建构了“财富”这一形式。韦伯认为,一种社会关系,只要其意向内容或适用的制度排除或限制参加,或者与某些条件联系起来,在这种程度上就是“封闭的”。开放性和封闭性可以是受传统、或者情绪、或者价值理性或者目的理性的制约。理性的封闭尤其受到下述情况的制约:一种社会关系可能为参加者开拓满足内在和外在利益的机会,不管是根据目的还是根据成果来衡量,也不管是通过团结一致的行为还是通过利益的平衡。如果参加者们从他们的传播中期望在规模上、方式上、保障方面或价值方面改善它们自己的处境,他们就对于对外的开放感兴趣;相反,如果他们期望从其垄断化中提高自己的位置,他们关心的则是对外的封闭。
一种封闭的社会关系保障给参加者以垄断的好处,……占用的好处应该叫做“权利”,一种封闭关系的团体的参加者应该称之为“会员”,只要控制在他参加就能保障把好处占用的情况下,就应该称之为特权上的“会员”。最后,让个人或者可继承的共同体或社会占用的权利应该叫做(个人或有关的共同体或社会的)财产,可转让的占用的好处叫“自由的”财产②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43-44,p.126,pp.48-50,74-75,340-343.。按照韦伯的解释,占用的对象可以是劳动效益的使用机会、实际的生产方式和由支配性的劳动效益提供的赢利机会③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43-44,p.126,pp.48-50,74-75,340-343.。“占用”这个概念能够诱发好多东西,它不仅居于韦伯的财富概念的核心位置,而且是韦伯经济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占用被定义为在一个封闭的社会关系中,可以永久性地多多少少进行转让的垄断机会。
韦伯在封闭关系中建构的另一个经济制度是经济组织。他从个人的经济行动开始,逐步发展出“经济关系”、“封闭的经济关系”、“经济取向的组织”和“经济组织”等一系列概念④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43-44,p.126,pp.48-50,74-75,340-343.。经济组织同其他所有的组织一样,是由封闭的社会关系组成的。这个封闭的社会关系,既可以是执行组织规则的全体成员的联合体,也可以是执行组织规则的单个人的联合体。虽然一个经济组织主要是建立在经济行动的基础上,但是在其他三种类型的组织中(经济活动组织、经济调节组织和正式秩序强制组织),经济要素由经济行动的混合体和韦伯所谓的经济取向的行动所构成的。组织在经济原则的指导下达成满足欲望或者赢利的取向,如果这一取向成为它们的主要目标,它们就是“经济组织”。如果它们有不同的主要目标但仍然带有经济取向,那么它们就是“经济取向的组织”。其中的一个例子是教会,另一个例子是国家。像贸易协会或是雇主同盟一类的组织属于“经济调节群体”,它们的主要活动是调节经济事务。经济组织的最后一个类型是“正式秩序强制组织”,看起来其他经济组织在其中能够自由运作和存在下去,这种类型的例子可能是自由主义国家①Richard Swedberg,1998,Max Weber and the Idea of Economic Sociology,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40.(见图3)。
图3 个体的经济行动如何变为经济组织
劳动分工是韦伯关注较多的经济组织的特点。“在一个以经济考虑为取向和任何一种具有经济意义协作关系所组成的群体中,任何一种社会行动都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谋取生产利益的人的劳动的一种特别的分工和组织方式”②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114,p.202,p.202.。更确切地说,韦伯关心的是经济组织里的劳动分工和组合。韦伯分析了两种劳动分工的方式:一种是技术方面的分工,一种是社会方面的分工。韦伯说,唯一穿越历史或真正“革命性的”经济组织是公司或者资本主义企业③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114,p.202,p.202.。这是因为,首先和最重要的,公司从事的是一种持续不断的理性经济行为,它以通过开发每一个新的机会来赢利为取向。韦伯补充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它承担了通过比较资产的事先和事后情状,来如何做好持续的和系统的评估。
因此,是什么使得公司如此理性就显而易见了:系统地和理性地牟利的想法和经济传统主义,以及在市场上拓展经济机会的确定模式发生了冲突。但是作为既得利益集团的资本主义公司,韦伯补充说,也可能有一个阻挠理性赢利的自身利益问题④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114,p.202,p.202.。在韦伯看来,虽然和过去比起来这种趋势在当代资本主义被明确地较少宣扬,但是,它对于未来的充满活力的资本主义来说是一个严重威胁。
韦伯在他的经济社会学里所讨论的另一个重要的经济制度是市场。众所周知,市场定义起来有困难,就像韦伯指出的那样,它是一种“无定型结构”。尽管如此,他还是从社会学的视角对市场的构成进行了明确的描述。根据《经济与社会》里的解释,一个市场有一个社会的核心,其社会的核心是由交换的重复行动所构成的。换句话说,也就是由直接面向两种不同行动者同时发生的交互作用所构成的。它面对一个交换伙伴(与之订立契约者),并且面对一个竞争者(谁愿出高价)。
这样,韦伯有关开放的和封闭的关系的观点就被运用到其市场的基本模式中。换句话说,一些行动者可能希望对外封闭市场,而另一些行动者则希望它保持开放。一般来说,市场是开放的或者是封闭的,依赖于行动者的利益。资本主义通常有封闭起市场并使它保持着开放的倾向:
“资本主义的有关利益者总是关心自由市场的不断扩大,直至他们当中的若干人成功地或者通过从政治权力的手中买到特权,或者仅仅依仗他们的资本实力,为他们的货物销售争得垄断,或者也为获得他们的实物的生产资料争得垄断,于是他们自己也封闭市场”⑤[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710页。。
在他的《经济与社会》关于市场的分析中,韦伯也讲到一种和封闭关系非常相似的现象,即市场自由被控制的不同方式(“市场规则”)。这一规则能用许多方式产生效果:通过法律、通过传统和通过习俗。自愿规则是另一类规则,由于市场中存在强有力的行动者,所以即使在有正式自由的市场中,它也能够存在。关于自愿规则的典型的例子是价格联合体和配额协定。在当时,它们在德国都是非常普遍的①Richard Swedberg,1998,Max Weber and the Idea of Economic Sociology,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43.。
按照韦伯的说法,市场将典型地被“地位群体的垄断”所分解,因为它们抵制市场力量;但是理性的市场可以创造它们自己的“资本主义垄断”。地位群体是韦伯分析社会结构的权力分配时所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韦伯认为,权力的分配可以依三个结构原则来处理:阶级、地位群体、政党。阶级是由一群在市场地位里有共同收入的人所组成的。他们可能是卖主或拥有土地或生产工具者,但也可能是买主,如果他们在经济市场中有共同的所得收入的话。韦伯认为经济状况的相似并不足以提高群体的凝聚力,虽然他们偶尔也表现类似的思想或行为,阶级行动很少是社会群体生活的主要推动力。韦伯用“地位群体”这一概念来弥补阶级之不足,这些地位群体的凝聚力通常比阶级要高,他们才是社会生命的主要力量。人与人之间可能因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属于不同的地位群体,社会因此是地位群体之间的斗争②蔡文辉:《社会学理论》(增订新版),台北:三民书局,1990年版,第162-163页。。
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韦伯分析说,如果在资本主义的有关利益者能够对调节货物占有及其利用方式的共同体施加影响以利于自己的话,或者在垄断的地位群体内部,对在市场上利用业已占有的财产的利益占优势的话,紧接着一切实物的生产资料的完全占有,随之而来的将首先是突破地位群体的垄断。另一个结果是,通过调节货物占有的共同体的强制机器,限制已经获得和可能获得的权利,这仅仅限于实物的货物和债务关系的权益,包括已经达成协议的劳务。与此相反,所有其它的占有,特别是所有顾客的占有和地位群体的垄断,都被铲除。这就是我们称之为自由竞争的状态,它将一直持续到其它的、即资本主义的、在市场上通过财产的力量争得的垄断取而代之。但是,这些资本主义的垄断由于其纯粹经济上的和理性的特性,而不同于地位群体的垄断。地位群体的垄断或者通过从根本上限制出售可能性的范围、或者限制允许出售条件的范围,而将市场机制连同讨价还价和理性计算排除在外。与此相比,这些只受财产权力所制约的资本主义垄断恰好反其道而行之,是建立在垄断者的理性的政策之上的,即建立在通过理性的计算指导的、对可能在形式上仍然出色地保持着自由的市场过程的控制之上的。宗教的、等级的和传统的束缚,就是那些被逐步铲除的、对理性的市场价格形成的障碍;相反,纯粹受经济制约的垄断则是理性的市场价格形成的最终结果。地位群体的垄断者固守他们反对市场的权力来限制市场,而理性的经济垄断者则是通过市场进行支配③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638-639,p.100,p.109.。
此外,韦伯认为,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个“经济秩序”,它是经济生活中一种明确的“控制和配置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它是经济权力的一种明确分配。韦伯还从宏观层面对“自然经济”与“货币经济”进行了区分:货币经济指的是一种典型地使用货币的即以货币估计市场行情为取向的经济;自然经济指的是没有使用货币的经济④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638-639,p.100,p.109.。同时,韦伯对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分析也颇耐人寻味。按照韦伯的解释,“市场经济”需求的满足,应该叫做所有纯粹出于利害关系才可能的、以交换机会为取向的和仅仅由于交换而社会化的经济需求的满足。另一方面,“计划经济”需求的满足,是在一个组织之内,只要经济行动系统地导向一种确定的实质性秩序——不管是同意的还是强制的——为取向的需求的满足⑤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638-639,p.100,p.109.。通常,在理性程度均衡的情况下,市场经济的需求的满足是以货币计算为前提的。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资本计算的前提是预算单位(家庭)和企业在经济上的分离。计划经济需求的满足方式,——在不同的意义和程度上根据其规模,——则依仗实物计算作为经济行动的实质取向的最终基础。然而在形式上,对于经济行动者来说,则依仗以一个对他们来说必不可少的管理班子的指令为取向。在市场经济里,个体单位是独立的,而且他们的行动具有自主取向。在预算单位(家庭)的管理方面,以货币占有和所期待的货币收入的边际效应作为取向的基础;在临时的收益方面,以市场获利的可能性作为取向的基础;在获利企业里,以资本计算为取向基础。在计划经济里——只要“计划”被真正执行,一切经济行动都是以他律作为取向的,而且严格按预算方式来支配那些确定的和被禁止的行动方式,并建立一个奖惩系统。在计划经济里,当额外的个人收入的指望被用作刺激个人利益的手段时,至少因此而受到褒奖的行为类型和方向,实质上仍然是由他律决定的。在市场经济里,虽然可能在广泛的范围内发生同样的现象,但是,是以形式上唯意志的方式出现的。在财富占有上的差异,尤其是资本财富占有上的差异,迫使无产者服从指令,以取得由他们提供的效用补偿的地方,不管是一个富有的家庭主人的指令,还是资本财富占有者的以资本计算为取向的指令,或者由后者指派去使用资本财富的代理人的指令,这就是在纯粹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里整个工人阶级的命运①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109-111,pp.85-86.。
无论是对于社会行动的分析,还是对经济行动的分析,韦伯都用“理性”作为一个分析工具。在他看来,经济社会学研究理性经济行动,并应用理性主义的方法论。韦伯对于理性的两个特别方面的使用,使得经济社会学从同时代的经济学中分离出来。第一,韦伯将理性行为视为一种历史运动,或者为了强调它的不同,对于韦伯来说,理性行为是一个变量,而不是一个假设。作为结果,韦伯试图发展一系列概念和类型学,去捕捉理性行为如何历史性地发展,并且在不同的时期具有如何不同的形态。韦伯解释说,经济领域里的理性,不同于社会生活中其他领域的理性;经济能够从众多不同利益的观点出发被加以理性化。
韦伯把理性与同时代的经济学进行区分所运用的方法的第二个方面,是他对于“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区分。“经济行动的形式理性”这一术语应该用来指明在技术上可能的和它真正应用的定量计算的程度。另一方面,“实质理性”是为在一些最终价值的规范(曾经、现在或潜在的)要求下,被以经济为取向的社会行动所制约的给定人群提供货物的供应程度,无论结局是什么性质。一个经济活动系统,根据货物供应的程度,能够以数字的、能够计算的术语表述出来并且是这样表述的,那么就可以被称为“形式上”是理性的。韦伯认为,货币为经济行动提供了统一的计算尺度,用货币对各种不同的经济行动的成本和收益进行计算,从而可以对不同的行为方式进行比较,也可以对未来的各种经济机会进行评估,所有这些又要通过簿记技术来进行。因此,货币计算(不是货币使用)是最理性、最完善的经济计算手段,也就是说,运用复式簿记技术的经济行动是形式理性程度最高的经济行动。在韦伯看来,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运作就是这种经济行动。相反,“实质理性”这个概念含义十分模糊。对于所有的“实质的”分析来说,它只说明一个共同点:即它们并不将自己局限于只注意纯粹形式的和(相对)明确的事实,在这类事实中,行动是建立在用技术上尽可能适当的方法对“目标取向的”理性计算的基础之上的;而是应用对于最终结果的明确的规范,不管这些规范是伦理的、政治的、功利主义的、享乐主义的、分封的、平均主义的或者其他的什么,并以“价值理性”或“实质的目的理性”来衡量经济行动的结果,哪怕它们在可以正确计算的意义上是形式上“理性的”②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109-111,pp.85-86.。
韦伯认为,形式理性行动的唯一目标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任何导向这一目标的、可量化的行动都是有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形式理性是独立于其他价值的,即价值中立的。因此,形式理性只与经济系统的目标有关,与经济系统外的目标和价值无关。相反,实质理性旨在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是建立在外在的道德理想之上的。两者在经济上的对立表现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对立,在社会形态上表现为资本主义和非资本主义的矛盾,在现代社会则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矛盾。效率是经济系统内的目标或价值,而公平则是经济系统外的终极价值和目标。据此,韦伯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是目的理性和价值非理性或形式理性和实质非理性的社会,并且认为,现代文明的全部成就和问题都可以归结为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紧张与对立。目的理性或形式理性是社会历史的运动方向,是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前资本主义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实质理性”,即把形式作为达到某种价值目的的手段,是针对某种事物的理性;现代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形式理性,它是以形式本身作为目的的,是不对任何事物的理性。例如,基督新教禁欲主义伦理把赢利作为某种价值追求(渴望救赎)的手段,但宗教理性化的结果最终使现代社会把这一手段变成目的①侯钧生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9页。。
韦伯所处的时代,正是现代西方类型的工业资本主义兴起和繁荣的时代。工业资本主义,有时韦伯也称之为理性资本主义,指有系统的、理性的生产组织,这种资本主义的理想类型的特点为:(生产设施)建立在正式的自由劳动力和固定的工厂设备所组成的组织之上。工厂设备的所有者要承担经营的风险,为不知名的顾客和竞争市场从事生产。他在经营中通常要对成本和报酬之间的持续平衡进行理性考虑②H.H.Gerth and C.Wright Mills(trans.and eds.),1958,From Max Weber,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pp.67-68.in Neil J.Smelser,1963,The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Inc.p.16.。
韦伯在其著名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部著作中,试图对他所经历和描述的理性资本主义的发生进行归因。他从宗教思想、文化价值方面对经济行为乃至资本主义制度影响的论述,引起了后世的广泛争论,甚至招致了很多批判。韦伯的“资本主义精神”是一个用来比较他所指称的“传统主义”这一另类经济活动的概念。“现代资本主义是一个密切相关的制度联合体,它建立在经济追逐的理性而非投机类型之上。特别是这个联合体包含了建立在长期资本投资之上的企业”③Max Weber,1978,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p.279-280.。其实,在韦伯的早期著作中,他已经研究了历史上的两种制度——商业公司和证券交易,它们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且在别处没有同样的形式出现过。只是,在他的后期作品中,韦伯又研究了其他大量西方文明的发展,来印证除了他的宗教社会学之外的这一主题:例如古代和中世纪的城市共同体、法律观念和法律职业的发展、政治组织的形式、流通类型及流通规则、经济企业的类型等④Beinhard Bendix,1960,Max Weber:An Intellectual Portrait,New York:Doubleday & Company,Inc.,p54.。
时至今日,韦伯的经济社会思想依然发出耀眼的智慧光芒。经济行动本质上是社会行动,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们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价值观的影响。同时,经济秩序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无论是孔德(A.Comte)开创的传统社会学,还是韦伯的经济社会学,都把社会秩序看作是社会学的核心研究领域。另一方面,当时德国学界试图将经济学和社会学整合起来解决经济社会问题,例如诸多经济学家在1873年创办社会政策学会,从关注经济问题到关注社会问题,也许可以从中看到经济社会学创立之初、试图用社会政策解决经济问题的理论脉络。